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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文件名称: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2020-00029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发文日期: 2020-05-2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5-27 有效期: 永久

    一、环境质量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情况。2019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PM10浓度比2018年分别下降了5.0%、6.5%、6.7%,稳居全市前二位,全省前列

   2.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用水源地虾子溪断面、国控地表水河口断面、地表水花园阁断面水质达到类水质以上,其他考核断面水质保持类水质以上,达标率100%,没有发生大小环境污染事件。

3.噪声环境质量情况。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48.30dB(A)交通噪声平均值69.85 dB(A),均符合噪声功能区质量标准,比2018年略有下降

4.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重点污染源绥宁县污水处理厂、绥宁县宝庆联纸有限公司、绥宁县顺德造纸有限公司、绥宁县天成造纸有限公司、绥宁县吉升纸板有限公司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0%与去年持平

2019年我县环境质量总体向好,没有发生环境质量安全事故。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1.蓝天保卫战取得扎实成效。一是开展了燃煤小锅炉关闭专项行动。县城城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工业园区燃煤锅炉全部改造为燃烧生物质燃料。县城天燃气管道建设完成并逐步投入使用。二是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理工作,县城主要建筑工地基本落实了扬尘控制6个100%措施。加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实行密闭管理,杜绝抛洒滴漏现象。三是开展了机动车尾气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实行机动车环保检测和安检同步,全县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四是开展了砖瓦企业整治专项检查。巩固黏土砖厂关闭整治成果,防止反弹。五是完成了VOCs治理减排项目。湖南中集竹木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湖南省丰源体育科技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

2.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进展顺利。一是县城主要建筑工地落实了扬尘治理 6 个100%的防治措施。二是禁养区应退养养殖场全部退养到位。三是湘商产业园区污水处理站3月开工建设,进展顺利。四是划定了关峡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对保护区内环境问题进行了排查整治。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工并完成验收。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省环保厅共下拨资金1905万元,于2015年6月-2018年完成建设,通过与省环保厅自保处对接,并与湖南省经济地理研究所衔接,按专业要求编制我县申报验收材料,年底前将通过省厅专家组的验收。

4.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如期完成。2018年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25件)已完成整改,并于2019年6月办理了销号手续;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11件),2019年11月均按程序办理了销号材料,并在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绥宁反馈我县污染防治方面涉及环保部门整改的4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任务。一是云峰水泥厂环保治理已达标排放,周边100米范围内的群众搬迁问题由关峡乡政府负责。二是关峡大园村垃圾焚烧场已建立污水收集池,场内垃圾已清运,场地硬化,围墙封闭,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三是砖厂整治以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生态环境部门配合,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四是大寨炭厂、寨市下寨炭厂两个无环保手续的炭厂已取缔关闭。

5.严格“三同时”审批,控制污染。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做到“三个严格”和“四个不批”,做到不降格环评、不越权违规审批,建立审批台账,审批信息网上公开2019年网上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建设项目有86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29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新的污染。

6.减排工作成果显著。2019年我县完成了29家砖厂的污染减排认定工作,共减排二氧化硫502.12吨、氮氧化物334.69吨。

(二)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1.开展绥宁县废水排放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废水排放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共检查企业9家,发现5家企业存在不同的环境违法问题,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我局对分别提出整改措施,要求企业进行整改。

2.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问题和整改工作。通过对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检查,发现该场在线监控设施已安装,但未与省、市联网,未进行验收;未办理“三同时”企业自主验收手续;监测井存在超标现象。针对该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拉条挂账,逐一整改。目前该厂在线监控设施于4月18日通过市局验收,并联网运行;对调节池内的渗漏液24小时开机进行处理,同时聘请专家,查找出监测井超标原因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市局申请“三同时”企业自主验收手续。

3.开展绥宁县尾矿库行业摸底调查。通过摸底调查,我县有尾矿库两个(一个在用、一个停用),所属公司为绥宁县合力铁矿有限公司和绥宁县金鼎矿业有限公司,绥宁县合力铁矿有限公司目前正常生产,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未办理备案手续,6月初,该企业已委托有资质的公司重新编制应急预案,并报送环保部门进行备案。绥宁县金鼎矿业有限公司自2012年起至今停产。

4.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一是整治企、事业单位污染源,每月通过手机移动执法APP至少对10家企业进行监管。二是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及时进行查处,共行政处罚7家,其中停产3家,罚款7家,罚款金额30余万元。三是对污染隐患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80余份,经过整治,企业已基本完成整改。

5.认真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建别墅清查工作通过对县城虾子溪饮用水源地和白岩溪饮用水源地现场排查,未发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建别墅

6.认真做好省委第七巡视组交办问题及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责任落实到人,一是对云峰水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管、监测频次,督促企业正常运行和维护好环保设施,做好各项污染物的防治工作,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对已关闭下寨炭厂和长铺乡炭厂加大巡查力度,防治死灰复燃;三是对7家砖厂擅自恢复生产的情况,分别下达《停产决定书》,责令停产整治。

7.处理污染纠纷、为群众排忧解愁。2019年共接受各类信访案件75件。其中省委巡视组交办件5件,网上投诉10件、12369电话投诉40件、群众来信来访20件,已办结案件55件。对群众反响强烈的投诉,采取与有关乡镇、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的办法,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8.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2019年县政府印发了《绥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绥政办发[2019]56号),全年监察大队共对专家评审通过的20余家企业的应急预案进行备案。

9.做好主题教育“进社区、见居民”环境问题整改。一是对大寨村群众反映白泥污染的问题,由县发改局牵头,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了整改方案,目前正在按照整治设计方案落实;二是对袁家团村群众反映工业园区企业废气排放污染的问题,下步将加大对园区内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中集、丰源、佰龙等企业加大环境管理,正常运行和维护环保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三)有序开展生态保护工作

1.稳步开展环境质量日常监测工作。按创卫、小康、国家级生态功能区考核、省、市站上报数据要求,一是及时完成地表水监测工作。每月对地表水花园阁断面、游家湾断面、河口断面监测,监测项目25项,共获得监测数据840个。对二自来水厂虾子溪断面监测, 共获得监测数据500余个。二是完成县城空气常规监测。对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维护管理,获得SO2NO2PM10PM2.5O3CO等监测数据2000余个。三是完成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每季度对绥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和4个造纸企业废水进行检测,获得有效数据112个。四是完成农村环境监测工作。完成农村环境监测大气、地表水、土壤布点采样工作,独立完成环境大气监测工作,获得SO2NO2PM10PM2.5O3CO等监测数据315个。五是完成备用饮用水源和千吨万人饮用水源的监测。按省、市要求从下半年开始每月对县城备用饮用水源和千吨万人饮用水源的监测,获得监测时间500余个。六是完成其它执法、纠纷调处、指令性等临时性监测。获得水质、噪声、废气等项目有效数据300余个。

   2.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基本完成。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编制的全省“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规划文本于2019年11月通过了生态环境部的审核,正式文本即将下发。

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选定14个乡镇于明年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

4.圆满完成“四城同创”及市级卫生城市复查验收工作任务。按照“四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的安排开展了大保洁、大劝导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拆违控危、院内美化、病媒防治等工作,并按时间节点上报环境保护方面的资料。11月,又与市级卫生城市复查验收环保专家对接,圆满完成环境保护资料的复查。

5.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即将完成根据《绥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最终确定162家工业企业,3家集中式治理设施,2个生活源锅炉,38个入河排污口,215个行政村,28个加油站,3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纳入普查。全面开展入户详查和质量核查工作下一步将进行数据定库及档案归档工作

6.完成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工作。完成了我县2018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现场核查工作。上报《2019年度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资料汇编》和《环境质量考核监测资料》。

三、2020年工作计划

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

2.打赢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空气综合指数排名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力争全市第一。

3.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4.完成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规划和“十四五”环保专项规划等有关规划的编制工作。

5.通过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验收,完成12乡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的创建工作

6.全力配合国家环保督察,切实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销号工作

7.完成市局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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