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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文件名称: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2021-0038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3-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3-17 有效期: 永久

    一、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空气质量位居全省第17位,全市第2位;地表水水质排名全省纳入统计的126个县市区的3位,全市第1位;2020年我县环境质量总体向好,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1.环境空气质量1-11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2.92降低为2.50下降了14.4%,空气质量优良率由95.5%提高到100%,提高了4.5个百分点,优良天数增加了16天;PM10PM2.5浓度由43ug/m340ug/m3降低到30ug/m325ug/m3,分别下降7%和16.7%。

2.地表水环境质量。虾子溪饮用水源、巫水河花园阁断面、游家湾断面河口断面的水质由地表水Ⅲ类标准提升到Ⅱ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3.噪声环境质量。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昼间54.8dB(A)51.6dB(A)夜晚45.5dB(A)降为43.7dB

(A),达标率均为100%;交通噪声平均值69.85dB(A)降为69dB(A),达标路段比由22.22%上升为60%

4.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我县重点污染源绥宁县污水处理厂、绥宁县天成造纸有限公司、绥宁县吉升纸板有限公司、绥宁县胜德造纸有限公司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0%上升到100%

5.减排任务圆满完成。2020年全县共排放化学需氧量2804吨、氨氮341吨、二氧化硫371吨、氮氧化物161吨。2015年3549吨、376吨、1488吨、515分别下降了745吨、35吨、1117吨、354吨,全面完成十三五减排任务。

二、污染防治“夏季攻势”任务全面完成

1.关峡兰溪水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完成,上报销号。开展了千吨万人水源地隐患排查,针对排查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编制了应急预案、制作了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对保护区内的居民生活污水进行了治理,均已整改完成并上报销号

2.完成中集竹木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

3.完成了省市下达的老旧柴油车淘汰任务。

4.武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由于疫情影响,武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于6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0余亩,项目投资3000余万元、日处理生活废水2000吨,于12月10建设完成,上报销号材料

5.完成尾矿库治理任务。按照《绥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县合力铁矿有限公司、县金鼎矿业有限公司、县红岩金属矿业有限公司3家公司的尾矿库进行排查,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并对3座尾矿库环境问题进行整治,上报销号。

6.完成了工业集中区网格化监测微型站及监测平台建设。在袁家团工业园区、关峡湘商产业园区分别建设了3个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对园区空气中的PM10PM2.5SO2NO2O3CO、VOCs等指标进行自动监测。

三、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件、督办件、交办件全部办结

2020年9月,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邵阳,我县共收到省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任务5件,其中信访举报事项来电来信3件,督察交办件1件督办件1件。办结5件均已办结,责令企业改正2家,立案查处2家,罚款7.2万元,对武阳镇工作人员约谈1,批评教育1人

   四、“三大攻坚战”工作扎实推进

1.蓝天保卫战取得扎实成效。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及夏季攻势》、《蓝天保卫战考核办法》的要求出台了我县相关实施方案,召开了工作推进会,按要求开展了工作,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一是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与登记,对限行区进行了划定。二是完成中集竹木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三是完成了省市下达的老旧柴油车淘汰任务。四是落实了省政府决定,联纸厂全面停产,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六是完成了工业集中区网格化监测微型站及监测平台建设。七是完成了绥宁县消耗臭氧层物质(HcFcs)调查工作。八是巩固蓝天保卫战八大专项行动成果,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经监测,我县2020年空气质量得到大大改善,优良率可达99%以上。

2.水污染防治硕果累累。一是开展了虾子溪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回头看,完成了虾子溪饮用水源水质评估报告,编制了《绥宁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二是关峡兰溪水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完成,上报销号。三是开展绥宁县乡镇百吨千人饮用水水源划分及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问题排查,针对全县59个农村引水工程进行了现场调查,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复了符合划分条件的红岩水厂等30个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四是编制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向省厅申报入库了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五是湘商产业园、武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2019基建工程完工,2020年建成污水收集管网等附属工程。武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2月10日建设完成并上报销号六是开展了入河排污口的检查、统计,并对重点入河排污口进行了监测。

    3.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按照《绥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一是对县合力铁矿有限公司、县金鼎矿业有限公司、县红岩金属矿业有限公司3家公司的尾矿库进行排查,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并对3座尾矿库环境问题的整治,上报销号。二是投入400多万元对侗溪原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进行了治理三是对全县土壤治理项目开展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工作,编制了评估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五、严格环保审批

1.加强项目审批。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把“三同时”审批关,做到“三个严格”和“四个不批”2020年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8个,规划环评报告书1个,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38个。做到不降格环评、不越权违规审批,建立审批台账,审批信息网上公开。

2.加强了排污许可证发放或备案工作。完成了重点管理企业10家、简化管理企业6家、登记管理企业128家的排污许可证发放或备案工作。对已发证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监督企业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和监测数据,对到期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延续。根据企业排污权指标购买情况,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台账,依法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3.开展了小水电清理。针对需要补办或完善环评手续的63家水电站,开展了书面告知和电话通知等工作,督促其按时完成环评手续,对63家小水电环评审批出具了初审意见。并对《湖南省绥宁县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提出了初审意见。

   六、加强了环境执法

1.开展环境监察执法比武大练兵工作。我局组织大队扎实开展了执法大练兵,全员参加了网上知识答题。并参加了在隆回举办的全市现场执法大比武、知识竞赛、案卷交叉评查和执法经验交流等活动。尤其是案卷评查和执法经验交流使我局执法人员学到了很多日常工作中学不到的知识和经验。

2.做好饮用水源地及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印发〈绥宁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绥政办发[2020]25号),确保了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我局对专家评审通过的4家企业的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并要求企业按照编制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建设等事情。

    3.开展了全县危险废物的排查。排查企业117家,纳入危废管理的企业15家,对该15家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进行登记审批管理在固废系统中申报重点企业4家,全县31家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送至邵阳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处置。三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现场巡视监督力度,确保各重点监管企业危险废物得到规范的管理。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一是开展了全县危险废物的排查,排查企业117家,纳入危废管理的企业15家,对该15家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进行登记审批管理二是在固废系统中申报重点企业4家,全县31家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送至邵阳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处置。三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现场巡视监督力度,确保各重点监管企业危险废物得到规范的管理。

5.环境执法工作。2020年共检查一般排污单位126家/次,重点排污单位48家/次;对5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查处,罚款21.2万元;存在污染隐患的20企业下达《环境监察整改通知书》;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或污染物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6份

6.环境信访工作2020年共接受各类信访案件52件。网上投诉3件、12369电话投诉39件、群众来信来访13件,已办结案件52件。针对袁家团工业园附近居民反复投诉问题,我局领导与信访投诉代表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居民反映的环境问题,并安排监察与监测人员会同工业园管委会工作人员、信访代表深入企业进行现场监测,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企业进行整改,有效的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七、生态文明创建有序推进

    1.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2019年我县编制《绥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2)》,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已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查2020年,寨市、乐安二个乡镇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8个乡镇完成了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规划编制工作。组织了专家对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评审验收,专家组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完善相关资料。

2.完成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工作。完成了我县2019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现场核查工作。上报《2020年度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资料汇编》和《环境质量考核监测资料》。

3.完成了黄桑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7个问题整改销号。

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完成绥宁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在6月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进行了工程项目审计决算。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组织的验收。

八、其他工作齐头并进

1.完成了其他生态环境业务工作。一是完成了绥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整理和成果转化等工作。二是完成了2019年度环境统计工作、环保产业统计工作和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三是完成了绥宁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

2.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我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辖区内疫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污水处理厂、乡镇医院等地方,扎实开展了疫情期环保执法检查工作,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要求做好医疗废物暂存、转移工作和确保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20家医疗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医疗废物皆规范处置,未发现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堆情况。同时与县城管局、县卫健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废水及特殊垃圾管理的专项工作方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

3.开展各项争先创优活动。一是开展了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四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的安排开展了大保洁、大劝导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拆违控危、院内美化、病媒防治等工作,并按时间节点上报环境保护方面的资料。11月,又与市级卫生城市复查验收环保专家对接,圆满完成环境保护资料的复查。二是按照县文明办的要求开展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上报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资料。三是开展廉洁单位创建工作四是开展了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五是开展了省节水单位创建工作。

4.脱贫攻坚工作。我局安排二位干部职工驻村扶贫,全局26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103户贫困户。2020年局领导多次到驻点扶贫村开展调研,制定了切实可行扶贫方案。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研究学习扶贫工作知识,落实扶贫工作会议精神。通过落实帮扶政策,帮助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产业、危房改造就业扶贫和爱心购等方式确保了所有对口贫困户稳定脱贫。

5.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和“三线一单”环境准入、建设项目“五个不批”的要求,规范了环评审批流程、排污许可证发放流程,实行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清单化管理和一次性告知,逐步推行网上申报受理,确保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缩短审批时间。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减少检查频次。三是严格执行《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按照环境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分较轻、一般、较重三档实施处罚。

九、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业企业和矿山的废渣废水废气未得到有效处理,企业对开采矿山后的植被恢复依然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少数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重发展、轻环保,致使建设项目违法建设还有发生。农村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性缺乏足够认识。

    2.污染治理难度逐步加大县城规划区污水收集管网未全覆盖,没有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率、处理率有待提高;工业园区外的生产规模小、效益差的散小企业投入污染治理的能力十分薄弱,废水、废气、噪声排放没有达到环保要求,部分企业超标排放、偷排偷放。

    3.农业农村污染问题仍然存在农村地区农药、化肥大量施用,畜禽养殖量增大,秸秆焚烧屡禁不止,生活污水处理滞后,垃圾分类处置不足,随意倾倒和堆存,人居环境“脏乱差”需进一步综合整治。小规模养殖产生的污水难以根治。农村垃圾处理难、分类难。

4.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环境监测、执法、应急、信息建设等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进度滞后,必要的监测执法设备保障不够,环保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等导致环境监管能力薄弱。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粗放式发展遗留下来的环境问题亟待解决。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过多依赖增加物质资源消耗、过多依赖环境消耗、过多依赖规模粗放扩张和过多依赖高能耗高排放产业的发展模式。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粗放的发展方式也带来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二是环保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单位与个人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道理认识不够深入,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尚未形成,转型绿色发展理念滞后,面临经济下行压力,财税增收困难,企业效益下滑,习惯性回到原来固有的粗放式发展思维,在污染治理上犹豫不决,摇摆不定。部分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心不强,对环保部署和要求落实不到位,遵纪守法意识淡薄,存有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建设项目不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环保设施未建成就投入生产,又带来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三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难以形成。某些部门总认为环境保护是环保部门一家事,少数部门单位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对存在问题不是想办法去解决,而是能拖则拖、绕着走,存在作风不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如保护区项目的保护和开发问题,矿山、采砂引发的生态破坏的后续处理,都是环保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需要多部门联合处置。

十、2021年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2.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要求,力争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21年实施

    3.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省市要求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空气、水质综合指数排名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4.全力配合国家、省环保督察。为国家、省环保督察提供后勤保障,及时与督察组对接,切实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销号工作

5.及时完成2020年环境统计调查、2021年减排工作。

6.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7.按创卫、小康、国家级生态功能区考核、省、市站上报数据要求,开展地表水、饮用水源、环境空气、声环境、农村环境、重点污染源和执法监测。

8.完成市局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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