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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件名称: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索引号: /2022-0157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9-0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9-09 有效期: 永久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环境质量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1-6月,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位居全省第12位,综合指数为2.50,PM2.5、PM10浓度25ug/m335ug/m32021年同期分别下降8.1%、13.8%、18.6%;优良天数为178天,2021年同期增加4天,优良率98.3%,上升2.2%

2.地表水环境质量。上半年,虾子溪饮用水源、游家湾断面、河口断面、红岩坝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3.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上半年,我县重点污染源绥宁县污水处理厂、绥宁县天成造纸有限公司、绥宁县吉升纸板有限公司、绥宁县胜德造纸有限公司废水排放达标率为100%。

2022上半年,我县环境质量总体好,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事件

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污染防治工作

1.加强了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的17个问题,已整改7个,上报销号7个,其他问题正在按序时进度进行整改中。

2.开展绥宁县2022“洞庭清波”暨邵阳市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排查整改。制定了《绥宁县2022年“洞庭清波”暨邵阳市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的整改任务、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问题整改正在进行中。

3.统筹推进蓝天保卫战工作。出台并下发了《2022年绥宁县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2022年绥宁县蓝天保卫战工作考核办法》和《2022年绥宁县蓝天保卫战工作考核细则》,加强了绥宁县蓝天保卫战指挥部的能力建设,完善了指挥部的日常资料。

4.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下发了《2022年绥宁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对今年绥宁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将各项任务列入政府“三重点”工作考核内容,确保责任落实到各相关单位。

5.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向省市申报了武阳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项目。二是开展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周边农村环境整治。已经完成立项申报、资金申请、确定技术单位、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预算书编制等前期工作。三是开展了2022年度两个农村环境整治重点任务村的前期工作。

6.开展了VOCs整治工作。湖南省丰源体育科技有限公司、绥宁县恒通维修服务中心、绥宁县绿都新能源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县鑫鸿汽贸汽车维修服务中心、邵阳佰龙竹木有限责任公司五家企业完成了VOCs治理设备安装。

7.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工作。完成了20家企业危险废物申报,完成了绥宁县华硕化工有限公司、绥宁县绿城混凝土有限公司、邵阳佰龙竹木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企业的危险废物问题整改。对全县涉危废企业开展了规范化检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8.开展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反馈问题整治下发了《关于市生环委对绥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交办函》,4月完成整改。一是对库区增加水泵抽排空库区雨水,并对截洪沟进行清理,避免雨水进入填埋区,减小渗漏液产生;二是渗漏液设施,日处理达到400吨应急池渗漏液基本处理完毕,调节池渗漏液存量5000吨左右;三是乡镇垃圾进行分类减量,日填埋量180吨左右;四是开展自行监测工作。五是向市环委会上报了《绥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整改报告》。

9.开展畜禽规模养殖专项整治会同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对武阳镇、李熙桥镇、红岩镇、东山乡、乐安乡等乡镇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畜禽规模养殖场50家,对4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养殖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共计罚款6.9万元。

10.开展县合力铁矿有限公司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一是增加尾矿库废水沉淀池容积。由原来一级沉淀改造成三级沉淀池,在一、二级对沉淀池内添加絮凝剂,确保沉淀效果,定期清理沉淀池内尾渣;二是对废水回灌矿洞减压池旁修建应急渠,设置排污管道,确保因抽水设备故障溢流的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尾矿库,及时清理溢流在挡砂坝前的尾砂和废水,回灌至矿洞内;三是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系统,修建雨水沟、防洪沟,并及时清理疏浚,生产区域产生的污水,全部引入尾矿库回灌于矿洞,并对矿洞旁的砂厂新建地面废水收集池,通过管道抽回砂厂污水处理池中进行处理;四是对生产厂区尾砂输送带采取封闭措施,防治粉尘污染。

(二)加强了环境管理

1.认真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完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办事流程,提高群众满意度。

2.认真落实“放管服”,搞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一是缩短了审批时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的60、30个工作日压缩到30、20个工作日。二是对关系民生、环境影响较小的44小类项目实行承诺制审批,简化了审批流程。三是对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全程指导。上半年审批报告书1个,报告表6个,登记表备案 17个,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3份,出具环境影响评执行标准函4份,出具建设项目环保审查意见9份。四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推行建设项目受理、审批、办结及其它环境影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3.加强了排污许可管理。指导排污单位网上申报领证或网上登记管理填报信息,对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对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做到登记信息准确无误,督促企业网上系统及时提交执行报告,提交率100%。

4.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制度,及时上报执行情况。二是搞好排污权交易服务,及时在网上交易平台上传资料数据。三是完成县城饮用水源和千吨万人饮用水源评估报告编制。三是协助工业集中区完成绥宁工业集中区生态环境管理2021年度自评估报告。四是完成了2021年度环境统计工作和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五是督促全县30家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同时进行业务指导,提高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公布率。六是完成绥宁县中医院土壤污染评估调查工作。

(三)强化了行政执法

1.开展工业园区及园区企业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会同产业开发区对袁家团工业园、湘商产业园及园区企业开展排查,共检查企业35家,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建立了问题台账,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1份,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

2.开展了“利剑”行动。召开了绥宁县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工作部署会,对饮用水水源地、矿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自然保护地等九大领域积极开展了环境隐患大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排查企业125家,发现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有22个,其中涉水类12个,涉气类7个,生态保护类3个。截止6月底,己完成13家企业环境问题的整改,占已排查出环境问题企业的59%。

3.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工作内容,对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集中隔离点等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医院8家,集中隔离点3个,通过检查,各地方产生的医疗废物均按要求设置独立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张贴警示标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废水处理设运行正常,台账记录正常。

4.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了《绥宁县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成了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主体名录库,不断完善“一单两库”,对检查主体对象及时更新,提升监管效能,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运用一键双随机抽查系统,每季度随机分配工作,在全县范围落实日常环境实施监管,执法人员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截止6月底,共检查一般排污单位108家/次,重点排污单位12家/次,对33家企业存在环境管理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共立案6件,已办结4件,收缴罚款23.5万元,移送县森林公安行政拘留1人。

5.环境信访工作。截止6月底,我局共接受各类信访案件22件。已办结案件14件,正在办理8件。针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城区店铺高音喇叭、建筑工地扬尘、餐饮油烟等不属于环保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根据部分职责划分,我大队信访工作人员向信访人耐心解释、告知救济渠道,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加强了生态创建

1.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围绕2022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目标任务,同步开展李熙桥镇、长铺子乡2个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以及1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创建活动。一是成立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领导小组,出台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指标(6大领域、10项任务、35个指标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5个指标),确定了各项指标的责任事项,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明确了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制定了资料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召开高规格的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调度会、培训会和工作动员会。各责任单位分别成立了工作专班,完成建设指标、前置条件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重点支撑项目的佐证资料指标材料,争取专项经费120万元。三是制定和落实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宣传工作方案。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宣传进学校活动,开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公益宣传活动,完成专题片制作。

2.配合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按照“四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一是开展了爱卫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单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及设施、饮用水及食品安全、城市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二是开展了单位院落和卫生责任区的清扫。三是开展了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五)稳步开展环境质量日常监测工作

1.日常监测工作。按创卫、小康、国家级生态功能区考核、省、市站上报数据要求,开展地表水、饮用水源、环境空气、重点污染源、农村环境、执法、纠纷调处、指令性等监测,按时出具监测报告,上报数据。

2.完成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现场考核工作。11人次参加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以及噪声等3大类73项次持证项目现场考核。

下半年工作打算

1.确保2022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2个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1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

2.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利剑”行动等整治工作,并办理销号。

3.完成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各项工作任务。

4.持续做好绥宁县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及时开展蓝天保卫战考核,迎接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工作检查。

5.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按照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企业执法检查,特别是对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转、超标排污企业的执法。

6.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搞好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7.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8.持续做好环境质量、污染源、执法监测及企业自行监测工作。认真做好实验室资质认证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认证。完成湖南省“十四五”省控断面新建水站选址工作。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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