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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召开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文件名称: 绥宁县召开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索引号: /2021-0039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工作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4-0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4-06 有效期: 永久


    4月2日,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唐渊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罗玉梅主持。会上,副县长刘文兰宣读了《绥宁县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具体部署。会议下发了《关于2020年度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报》,对7个单位授予“2020年度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6个工作落实较差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


    唐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论、新思想、新论断,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生态是绥宁最响亮的品牌、最具潜力的发展优势、最普惠的民生,将生态立县确定为县域发展总战略是历届县委作出的决定,要切实巩固生态优势、整治突出问题、提升治理能力,坚决守住绿水青山。

  唐渊强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贯彻“生态立县、绿色崛起”战略抓得更紧、更实、更有预见性。要认真着眼于解决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切实配合做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要切实以最严厉的手段、最严明的纪律,进一步坚守责任、严格执法、夯实基础,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罗玉梅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充分认识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把迎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来抓,梳理重点,进行“回头看”,防止反弹,确保不出问题。

  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生态环保工作的副乡镇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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