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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绩效考核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文件名称: 2020年度绩效考核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索引号: /2021-00349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公开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2-0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2-08 有效期: 永久

2020年度绩效考核评估指标完成情况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2021年1月20日)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绩效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根据年初确定的绩效工作目标,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对照《2020年绥宁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改革方案》评估标准,我局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自评,各项指标大多数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指标自评分为100分(创先争优加0.5分,重点工作中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未创建成功扣0.5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请审查。

一、重点工作(35分,自评34.5分)

(一)落实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工作要点、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15分,自评14.5分)

1.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确保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成功。发布了《绥宁县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和《实施方案》。租用高炮广告、电子屏,制作宣传片,印刷宣传册,开展生态保护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乡镇等进行了广泛宣传工作市、乐安2个乡镇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完成了红岩等8个乡镇创建生态文明示范乡镇规划编制。组织了专家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评审验收,因部分单位未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验收未通过,专家组提出了整改要求,完善相关资料(扣0.5分

2.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制订了《绥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对县合力铁矿有限公司、县金鼎矿业有限公司、县红岩金属矿业有限公司3家公司的尾矿库进行排查,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并对3座尾矿库环境问题的整治,上报销号。投入400多万元对洞溪原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进行了治理。开展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工作,编制了评估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3.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关停、转产、升级“散乱污”企业。印发了《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及夏季攻势》、《蓝天保卫战考核办法》,召开了工作推进会,按要求开展了工作,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与登记,划定了限行区。完成了省市下达的老旧柴油车淘汰任务。中集竹木有限公司Ⅴ0Cs治理项目已完成。落实了省政府决定,联纸厂全面停产,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完成了工业集中区网格化监测微型站及监测平台建设。2020年空气质量得到大大改善,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率为98%以上,综合排名排在全市第二。

4.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确保水质达标率100%。开展了虾子溪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回头看,完成了虾子溪饮用水源水质评估报告,编制了《绥宁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了千吨万人水源地隐患排查,针对排查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编制了应急预案、制作了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对保护区内的居民生活污水进行了治理,均已整改完成并上报销号。开展绥宁县乡镇百吨千人饮用水水源划分及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问题排查,针对全县59个农村引水工程进行了现场调查,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复了符合划分条件的红岩水厂等30个饮用水水源地划分。编制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申报了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展了入河排污口的检查、统计,并对重点入河排污口进行了监测。2020年,我县没有出现黑臭水体,地表水监测断面全部达到II类标准,达标率100%,水质综合排名全市第一。

5.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专项行动,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审批管理制度。开展了全县危险废物的排查,排查企业117家,纳入危废管理的企业15家,对该15家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经营许可、转移进行登记审批管理。在固废系统中申报重点企业4家,全县31家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送至邵阳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处置。投入400多万元对侗溪原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进行了治理。对县合力铁矿有限公司、县金鼎矿业有限公司、县红岩金属矿业有限公司3家公司的尾矿库进行排查,加强管控,并对3座尾矿库环境问题进行了整治,上报销号。 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现场巡视监督力度,确保各重点监管企业危险废物得到规范的管理。

6.《绥宁县2020年争项目争资金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2020年县下达我局争项目争资金任务8000万元,目前到财政8028万元,还有部分补偿资金要等2020年环境质量考核结束后到位。       

(二)落实重点业务工作(10分,自评10分)

1.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件、督办件、交办件全部办结(0.5分,自评0.5分)。2020年9月,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邵阳,我县共收到省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任务5件,其中信访举报事项来电来信3件,督察交办件1件,督办件1件。办结5件均已办结,责令企业改正2家,立案查处2家,罚款7.2万元,对武阳镇工作人员约谈1人,批评教育1人。

2.加强项目审批(0.5分,自评0.5分)。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把“三同时”审批关,做到“三个严格”和“四个不批”。2020年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8个,规划环评报告书1个,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38个。做到不降格环评、不越权违规审批,建立审批台账,审批信息网上公开。

3.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全面完成(1分,自评1分)。一是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与登记,对限行区进行了划定。二是完成中集竹木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三是完成了省市下达的老旧柴油车淘汰任务。四是落实了省政府决定,联纸厂全面停产。六是完成了工业集中区网格化监测微型站及监测平台建设。七是关峡兰溪水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完成,上报销号。八是武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于12月10日建设完成并上报销号。九是对县合力铁矿有限公司、县金鼎矿业有限公司、县红岩金属矿业有限公司3家公司的尾矿库进行排查,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并对3座尾矿库环境问题的整治,上报销号。

4.市、县绩效考核任务(8分,自评8分)。全面配合落实县、市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及时提供县绩效考核污染防治指标内容和打分结果。积极与市局对接市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提供加分项目情况表。

(三)四城同创(10分,自评10分)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卫、爱卫领导小组,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根据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互相支持、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将创卫、爱国卫生工作贯穿全年工作。

2.深化环境宣传教育,促进公众爱卫创卫意识。一是每年3月份与共青团绥宁县委在各乡镇和各学校共青团中组织参加“环保法”知识竞赛活动。二是与县委党校联合将新《环保法》纳入党校培训课程。三是做好 “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和日常环保宣传工作。将新环保法宣传活动开展到每个乡镇每个村,确保创卫工作入脑、入心,真正形成“人人关心、个个参与”创省卫的工作局面。四是结合“世界无烟日”等各种卫生宣传日,向全体职工大力宣传健康科普知识、市民卫生公约以及《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3.加强监督,落实“四城同创”工作责任。将创卫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按照“四城同创”工作方案和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一是开展了爱卫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单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及设施、饮用水及食品安全、城市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二是开展了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开展了单位院落和卫生责任区的清扫。定期组织对本单位机关卫生组织监督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坚决落实奖惩制度,坚持常抓不懈。

4.完成了四城同创”的各项工作一是按进度要求按时完成“四城同创”各项工作任务(含控违拆违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和交办任务;二是及时上报创卫中的环境保护有关考核指标资料。

(四)重点民生实事(计负分)

2020年我局无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内容。

二、三大攻坚战(20分,自评20分)

(一)精准脱贫(10分,自评10分)

一是驻村帮扶工作。我局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安排2人驻村帮扶,在经费方面予以最大保障。驻村工作队以抓党建、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发展产业、落实政策、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为主抓手,各项帮扶工作富有成效。驻村扶贫工作组连续三年被被评为优秀驻村扶贫工作组。二是结对帮扶工作。我局25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103户贫困户。2020年局领导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研究学习扶贫工作知识,落实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多次到驻点扶贫村开展调研,制定了切实可行扶贫方案。通过落实帮扶政策,帮助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产业、危房改造、就业扶贫和爱心购等方式确保了所有对口贫困户稳定脱贫。三是行业扶贫。我局无行业扶贫任务。四是扣分情况。我局在省、县考核中均没有被扣分。

(二)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5分,自评5分)

规范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牵头落实农民工工资“五项”制度:实名制用工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建筑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制。全年没有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或引发极端事件。

    (三)污染防治(5分,自评5分)

    我局为考核打分单位。我局全面完成了2020年度污染防治任务,上报了自查报告和自查打分表。向市局领导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得到市局领导的认可。

三、党的建设(35分,自评35分)

(一)建议提案办理(4分,自评4分)

1.人大代表建议:本年度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收到时间为2020年4月1日,于2020年4月27日进行了答复。并于2020年4月26日与提出建议人大代表见面,就建议的办理进行沟通,人大代表对建议的办理情况很满意。

    2.政协委员提案:本年未收到政协提案;

(二)政治建设(重大决策执行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7分,自评7分)

单位干部职工政治站位高在公共场所发表言论与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高度一致。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按要求完成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没有被督查通报情形。班子成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积极开展“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谋划工作、开展活动、落实措施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没有出现“低级红”“高级黑”情况。积极配合开展党史和地方志工作,按时上报了部门内容。

(三)基层党建7分,自评7分)

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的“五化”建设达标,尤其是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布置了党员活动室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支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平台。结合岗位练兵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到实处。制定了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和党员量化积分制度,并积极开展教育活动,党员管理到位,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三会一课管理尤其是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每月党建工作提示开展支部主题党员活动为加强党性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到通道转兵纪念馆和红色绥宁展览馆进行现场教学,党组书记、支部书记亲自上党课。配备专人负责党建纪检工作,积极完成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任务,规范了党内生活基本程序,补齐了基础资料,整顿提升了党组织,落实党建带工青妇残建设,开展了两新党建工作,全年的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调研信息、网评任务等按部就班完成

(四)意识形态(6分,自评6分)

    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制定了《中共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对我局的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全年组织中心组学习6次、岗位练兵27次,按照要求对4个专题进行了学习,同时对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的扶贫故事、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大理论进行全面的学习和宣讲,积极推广“学习强国”使用。完成理论书籍和党报党刊的发行,积极配合各级新闻媒体的采访工作。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为文明县城创建提供生态环保方面的资料,环保达标率100%,为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提供了有力支撑。积极组织单位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2次,开展了文明股室(站队)文明服务标兵、共产党员先锋岗、文明职工、岗位能手、文明家庭明星文明户等评选表彰活动。按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落实“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治陋习树新风——100例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案例警示录》。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本单位全年没有发生负面舆情事件,妥善应对网络舆情,及时处置并上报本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和门户网站存在的网络安全隐患,既没有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更没有造成负面影响。               

(五)统一战线工作(3分,自评3分)

    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统一战线重要思想,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局党组全力引导、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力度,为非公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支持配合开展“万企帮万村”、“同心美丽乡村”、“爱心助学”等活动;落实党组与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制度,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制度,为党外人士解决实际问题。

(六)全面从严治党(8分,自评8分)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整治“四风”,没有被上级纪委监委约谈、通报、问责等情形。高度重视并落实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市委第六交叉巡察组对我局的巡察,对巡察组反馈交办的3个方面10个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实施销号管理,目前所有问题已完成整改,正按要求整理销号材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人员均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积极争创廉洁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方案,“廉洁单位”创造为契机,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四、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和信访维稳(10分,自评10分)

(一)禁毒工作(3分,自评3分)

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有关禁毒文件精神,积极参与禁毒办开展的各种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干部职工关注“中国禁毒”“湖南禁毒”公众号,增强干部职工禁毒、戒毒、拒毒的意识。确保了“干部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全局干部职工无涉毒案件发生。

(二)扫黑除恶(2分,自评2分)

一是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二是单位干部职工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保护伞”违法违纪行为;三是组织进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未发现单位职工有涉黑恶线索;四是完成好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记录规范、工作资料收集齐全记。五是按要求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综治治理(2分,自评2分)

一是全年完成两次民情走访;二是按时完成综治基础数据录入;三是积极参与社区每月2次常态化义务治安巡逻;四是继续推进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五是完成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任务。

(四)信访维稳(3分,自评3分)

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信访专干,制定相关制度,同时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并建立台账,每季度研究信访维稳工作。积极落实信访工作,未引发环保领域规模集访或进京非访,也没有引发进京、赴省、到市越级访;没有出现对规模集访、恶性事件、舆论负面炒作;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

绥宁县绩效办监督联系电话:0739-7606907

监督联系人:秦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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