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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文件名称: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索引号: /2021-0046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公开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7-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7-14 有效期: 永久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部门名称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年度预算申请
(万元)

资金总额:                   347.29

按收入性质分:

按支出性质分:

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347.29

其中: 基本支出:265.29

政府性基金拨款:

       项目支出:82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资金: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2.组织编制本辖区环境功能区划和水功能区划,执行环境保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监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3.统一监督管理本辖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核与辐射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监督指导生态保护和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4.按照建设项目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审核审批本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加强建设项目污染防治“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管理,指导建设项目开展验收工作。
    5.依法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6.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监督管理污染减排项目和节能工作的实施,配合上级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
    7.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负责本地执法监测工作,同时按要求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等相关工作。
    8.依照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的调查处理。
    9.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生态环境科技、环境统计、环境应急管理、污染源调查、排污许可证发放等工作。
    10.负责办理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项级科目内容

目级科目绩效目标值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绩效目标内容一:行政运行

一、依法行政

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行政,简化程序、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服务质量。 

二、交办件的办理

及时组织人员、明确责任,按时完成省、市、县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财政资金管理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资金管理;加强本单位的财务审查及核算,含预算编制、收支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资金核算账务的管理,实施阳光理财,严格依规依纪并按法定程序办理各项经济业务。

四、年度业务工作

1.开展严督查工作。一是加强执法检查。二是利用“互联网+督查”信息化平台,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工作。三是加强办理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销号。

2.开展严执法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二是完成县综合执法改革任务,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和人员力量,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三是在省厅的统一部署下启动综合办案系统建设并试点。

3.严格“三同时”审批,控制污染。一是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落实三线一单实施指导意见,实现动态更新,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面纳入三线一单管控体系。二是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三是稳步推进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四是初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形式的公共服务平台。

4.开展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完成县减排工作任务。二是开展蓝天保卫战三是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

    5.继续推进生态保护工作。一是完成6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和55个生态文明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二是对铁杉林村、小水村、东山村3个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三是配合“四城同创”完成创省级卫生县城工作

    6.稳步开展环境质量日常监测工作。按创卫、小康、国家级生态功能区考核、省、市站上报数据要求,一是及时完成地表水监测工作。获得监测数据1340个。二是完成县城空气常规监测。获得SO2、NO2、PM10、PM2.5、O3、CO等监测数据2000余个。三是完成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每季度对绥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和3个造纸企业废水进行检测,获得有效数据113个。四是完成农村环境监测工作。获得监测数据815个。五是完成备用饮用水源和千吨万人饮用水源的监测。可获得监测时间500余个六是完成其它执法、纠纷调处、指令性等临时性监测。获得水质、噪声、废气等项目有效数据300余个。

    7.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8.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工作。完成我县2020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现场核查工作。上报《2021年度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资料汇编》和《环境质量考核监测资料》。

9.做好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对我县涉及的16个问题,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10.配合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完成2021年中央环保第六督察组交办件问题整改

11.完成县级饮用水源评估报告和绥宁县其它饮用水源评估报告并通过市局专家评审。

绩效目标内容二:经济发展

    1.环境质量状况得到持续改善。2021年,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0天以上,全省排名前列位。饮用水源地虾子溪断面、国控地表水河口断面、地表水花园阁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质以上,其他考核断面水质保持Ⅲ类水质以上,达标率100%,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2.完成6个乡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验收。

    3.扎实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设宣传版画展板20块,悬挂宣传横幅20幅以上,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以上。

绩效目标内容三:社会管理

    1.人大工作:向人大作出2020年度环境保护情况汇报。完成人大代表的建议改进、答复工作。

    2.政协工作:根据政协代表提案,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3.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搞好本单位的妇检工作,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和抓好本单位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及时准确上报计生工作;

    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完成一年一度的综合治理和综治民调工作以及县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考核标准及相关要求和工作任务。

    5.司法普法矛盾调处: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100%;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6.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完成行政权力目录填报;及时在政府部门户网站上更新政务信息,规范有序;在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信访案件网上回复。

    7.信访维稳群众工作:做好信访摸底大排查;及时接访及信访人员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8.妇女儿童保护:建立健全妇女组织,切实做好妇女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做到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9.应急管理:做好全年防火、防汛抗旱、节假日值班工作,突发事件报送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准备

绩效目标内容四:文化建设

    1.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按上级要求开展各种学教活动,并相对应做好各项工作的宣传等。

    2.文化建设与管理: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

绩效目标内容五:党务建设

    一、抓党建,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思想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深化党支部“五化”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推动局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强化政治担当、锐意改革进取、狠抓工作落实,开创新局面。

    二、促廉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通过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着力整治群众申报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在全局开展各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财政支出管理股室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绩效管理股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杨文华   填报人:杨小元  联系电话:07397611158  填报日期:2021年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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