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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 /2022-0156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公开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9-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9-02 有效期: 永久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单位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我局属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2)组织编制本辖区环境功能区划和水功能区划,执行环境保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监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3)统一监督管理本辖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核与辐射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监督指导生态保护和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4)按照建设项目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审核审批本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加强建设项目污染防治“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管理,指导建设项目开展验收工作

(5)依法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6)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监督管理污染减排项目和节能工作的实施,配合上级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

(7)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负责本地执法监测工作,同时按要求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等相关工作。

(8)依照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的调查处理。

(9)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生态环境科技、环境统计、环境应急管理、污染源调查、排污许可证发放等工作。

(10)负责办理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组织架构人员编制:2021年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管理股、自然生态保护股4个股室,下设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环境监测站2个二级单位。2021年我单位年末实有人数24人,编制数27

3.资金支出管理:经办人找分局领导签字后把票据交给出纳,出纳转交给会审小组,会审小组对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会审通过后加盖会审公章支付款项。

  4.年度重点工作为:全面开展环境质量日常监测工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镇百吨千人饮用水源整治、配合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蓝天保卫战、绥宁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年度预算资金收支结余: 2021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收入347.29元,无其他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支出347.29元。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265.29万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82万元。无预算结余数。

2.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支出974元。其中:基本支出完成462.15元(人员经费309.14元,公用经费153.01元),项目支出511.85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及完善情况:我局是2019年4月新成立的新单位,我局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不断完善财务制度,按要求办事,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265.29万元,年中追加196.86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数74.21%),上年指标结转0元,本年收回及核减指标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973.96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973.9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0.03万元。2020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3万元。

2021年决算基本支出462.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2.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65万元、资本性支出0.9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基本支出差异196.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差异24.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差异54.92万元,主要是因为发放唐平月一次性抚恤金、县级文明窗口单位奖、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奖。商品和服务支出差异116.01万元, 其原因是增加了绥宁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项目109.3万元。资本性支出差异0.95万元,其原因是购买固定资产年初未做预算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绥宁县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绥宁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技术服务项目、绥宁县环境质量检测、绥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技术报告编制服务费支出、绥宁县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设计、绥宁县垃圾填埋场污染场地水文地质勘察服务等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82万元,年中追加429.85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的524.21%),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973.96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973.9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0.03万元。2020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3万元。

2021年年决算项目支出为511.8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11.85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项目支出差异429.85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差异429.8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绥宁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项目109.3万元、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项目99.2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99.24万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项目42.58万元等,这些都是没有做预算的其他资本性支出差异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差异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差异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5万元。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4.61万元,全为公务接待费。较年决算支出增加0.59万元,增长14.76%;较年初预算节约0.39万元,节约7.8%,完成年初预算的92.2%。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预算数

年末决算数

金额差异

超支节约比率

公务接待费

5

4.61

0.39

节约7.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0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0

0

0

0

公务车购置

0

0

0

0

合计

5

4.61

0.39

节约7.8%

1.公务接待费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48批次,497人次,其中有公务接待函接待共48批次,497人次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4.61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0.39万元,节约7.8%;较年决算支出增加0.59万元,增长14.68%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单位实有车辆0辆,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其中: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021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0万元,节约0%;平均每台车的运行费用为0万元,较年平均每台车运行维护费都是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新增公务用车0辆,金额0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0万元,完成预算0%;较年增加支出0万元。

(3)2021年公务租车0次,金额0万元,其中到县外省内租车0 次,金额0万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绩〔202211号)文件我部门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1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我单位委、政府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得分87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主要绩效如下:

  (一)成绩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任务全面完成。污染防治“夏季攻势”6个方面18项任务全部整改完成。(金屋塘镇、瓦屋塘镇2个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9个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绥宁县合力铁矿等3个尾矿库的整改销号;吉升工业纸板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危险废物大调查大排查问题整治销号;2个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完成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其他4个方面12个项目的整治(谢家鑫兴碳厂等3个企业的工业窑炉整改及销号;东山村等3个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5个乡镇垃圾中转设施的建设;淘汰老旧车辆42台)。

(二)成绩二: 完成了环保督察各项工作。一是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反馈意见涉及我县1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二是完成了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理和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21中央环保第六督察组进驻湖南期间我县共收到信访交办件1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责令企业改正8家,林业部门立案查处3家,罚款6.2万元。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涉及我县17个问题,已制定和下发了整改方案相关问题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并完成了7个问题的整改及销号,其余问题将按时按质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成绩三: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关峡乡、东山乡6个乡镇东山村、花园阁村等59个村(居委会)获市“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和“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命名。我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于2021年11月得到省生态环境厅命名和授牌。

(四)成绩四: 加强了监管执法检查。一是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起。其中办结3件,收缴损害赔偿金2万元。二是开展涉气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执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环境安全专项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检查等等环境监管执法342人次,检查企业111家次,立案查处企业5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人。三是加强环境信访案件查处全年接受各类信访案件26件。其中网上投诉19件、电话投诉5件、群众来信来访2件,已办结案件23,还有3件正在办理中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年初预算不足,调整预算较高,各明细科目的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有待财政提高年初预算数才能解决。中央、省级资金不做预算,但是做决算公开时,每一项功能分类金额要与预算做比较,无可比性,简单写“中央、省级资金上级专款未做预算”,决算数据又比较大,建议总体做比较就行,没必要决算每一项功能分类金额都要预算相对应的功能分类做比较。  

)经费保障公用经费的控制有一定的难度,人均5000元根本不够用,建议增加公用经费预算

(三)预决算公开:建议预决算公开前对各部门的报告、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开。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建议一加强预算编制方法学习,结合实际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建议、重视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单位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办公室固定专人与财务人员共同负责管理。对资产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对确实不能使用的资产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置,对转隶调出等原因与相关单位核实对接后做资产调拨使资产管理系统和国有资产实物相符,更好的使用和管理国有资产。

 (三)建议三建议对财务人员进行记账业务、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等培训。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2022年4月1日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

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指标说明

得分

投入

10

预算配置

10

在职人员控制率

5

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5

三公经费变动率

5

三公经费变动率0,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4

                                                                                                                                                                                                                                                                            

60

预算执行

10

预算完成率

5

100%计满分,每低于5%2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4

预算控制率

5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4

预算管理

50

公用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1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6

三公经费控制率

7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7

政府采购执行率

6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2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5

预算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8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6

资金使用合规性

16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14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5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5

产出及效率

30

职责履行

8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8

根据绩效办2016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350*8

 

7

履职效益

10

经济

效益

10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9

社会

效益

12

行政效能

6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6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5

总分

100

87

附件3                                           单位: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21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27 

24 

88.89%

经费控制情况

2020年决算数

2021年预算数

2021算数

三公经费

4.02 

5

4.61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0

0

0

       其中:公车购置

0

0

0

             公车运行维护

0

0

0

   2、出国经费

0

0

0

   3、公务接待

4.02 

5

4.61

项目支出:

352.11 

82

511.85

    1、业务工作专项

352.11 

82

511.85

    2、运行维护专项

0

0

0

3、上级专项资金

0

0

0

4、其他

0

0

0

公用经费

132.44

36.06

153.01

    其中:办公经费

104.81 

36.06

111.78

          水费、电费、差旅费

27.16 

0

41.23

          会议费、培训费

0.02 

0

0

其他

0.45

0

0

政府采购金额

261.48 

0

305.54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楼堂管所控制情况(2020年完工项目

批复规模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1、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控制接待标准、人数。2、严格出差审批程序,控制出差人数、天数。

说明:“控制率”等于实际在职人数/编制人数*100%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基本支出

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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