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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件名称: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2023-0167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公开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5-0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5-08 有效期: 永久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绥财绩〔2023〕1号)相关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实施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2)组织编制本辖区环境功能区划和水功能区划,执行环境保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监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3)统一监督管理本辖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核与辐射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监督指导生态保护和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4)按照建设项目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审核审批本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加强建设项目污染防治“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管理,指导建设项目开展验收工作

(5)依法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6)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监督管理污染减排项目和节能工作的实施,配合上级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

(7)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负责本地执法监测工作,同时按要求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等相关工作。

(8)依照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的调查处理。

(9)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生态环境科技、环境统计、环境应急管理、污染源调查、排污许可证发放等工作。

(10)负责办理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末,我部门内设股室4个,下设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环境监测站2个二级单位。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管理股、自然生态保护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2年末,我部门共有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3人,退休人员10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共计561.30其中人员经费401.16万元公用经费160.14万元

1.人员经费401.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离休费、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老干医疗费、抚恤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列支。

2.公用经费160.14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基本运行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维修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厉行节约,控制运行成本。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共计418.97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418.97万元,运行维护经费0万元,专项资金0万元。

1.业务工作经费0万元

2.运行维护经费0万元

3.上级专项资金418.9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质量日常监测工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镇百吨千人饮用水源整治、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染地水文地质勘察、绥宁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方面。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分(详见附件2),得分89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良”。主要绩效如下:

成绩一:污染防治工作

1.加强了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的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并完成销号,其中2023年完成的3个问题、2025年需完成的4个问题和2个需持续推进的问题均在按序时进度进行整改。

2.开展了邵阳市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排查整改。制定了《绥宁县2021年邵阳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的整改任务、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2个问题均完成了整改和销号。

3.统筹推进蓝天保卫战工作。出台并下发了《2022年绥宁县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2022年绥宁县蓝天保卫战工作考核办法》和《2022年绥宁县蓝天保卫战工作考核细则》,加强了绥宁县蓝天保卫战指挥部的能力建设,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进一步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与监管,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管控,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加强高污染燃料管理,巩固黏土砖厂关闭整治成果,防止污染反弹。

4.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下发了《2022年绥宁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将我县11类25个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责任单位,将各项任务列入政府“三重点”工作考核内容。至年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花园阁湿地公园周边农村环境整治和鹅公乡金坑村2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唐家坊镇、黄土矿镇、红岩镇、李熙桥镇四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民安医院三家医疗机构医疗废水整治,湖南省丰源体育科技有限公司、邵阳佰龙竹木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县恒通维修服务中心、绥宁县绿都新能源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县鑫鸿汽贸汽车维修服务中心五个企业VOCs综合治理等25项任务均按要求完成。

5.开展畜禽规模养殖专项整治会同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对武阳镇、李熙桥镇、红岩镇、东山乡、乐安乡等乡镇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畜禽规模养殖场63家,对5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养殖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共计罚款39.9万元。

6.开展县合力铁矿有限公司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一是增加尾矿库废水沉淀池容积。由原来一级沉淀改造成三级沉淀    池,在一、二级对沉淀池内添加絮凝剂,确保沉淀效果,定期清理沉淀池内尾渣;二是对废水回灌矿洞减压池旁修建应急渠,设置排污管道,确保因抽水设备故障溢流的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尾矿库,及时清理溢流在挡砂坝前的尾砂和废水,回灌至矿洞内;三是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系统,修建雨水沟、防洪沟,并及时清理疏浚,生产区域产生的污水,全部引入尾矿库回灌于矿洞,并对矿洞旁的砂厂新建地面废水收集池,通过管道抽回砂厂污水处理池中进行处理;四是对生产厂区尾砂输送带采取封闭措施,防治粉尘污染。

成绩二:加强了环境管理

1.认真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完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办事流程,提高群众满意度。

2.认真落实“放管服”,搞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一是缩短了审批时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的60、30个工作日压缩到30、15个工作日。二是对关系民生、环境影响较小的44小类项目实行承诺制审批,简化了审批流程。三是对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全程指导。全年审批报告书1个,报告表9个,登记表备案 20个,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3份,出具环境影响评执行标准函4份,出具建设项目环保审查意见13份。四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推行建设项目受理、审批、办结及其它环境影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3.加强了排污许可管理。指导排污单位网上申报领证或网上登记管理填报信息,对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对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做到登记信息准确无误,督促企业网上系统及时提交执行报告,提交率100%。

4.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制度,及时上报执行情况。二是搞好排污权交易服务,及时在网上交易平台上传资料数据。三是完成县城饮用水源和千吨万人饮用水源评估报告编制。三是协助工业集中区完成绥宁工业集中区生态环境管理2021年度自评估报告。四是完成了2021年度环境统计工作和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五是督促全县30家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同时进行业务指导,提高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公布率。六是完成绥宁县中医院土壤污染评估调查工作。

5.扎实组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工作。完成了我县2021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现场核查工作。并组织相关单位高质量报了2022年度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数据和生态环境管理等资料为切实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转移支付成效,提供了坚实保障,也为我县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的稳步增加提供了可靠依据。202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增加至1.0866亿元。

成绩三:强化了行政执法

1.开展工业园区及园区企业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会同产业开发区对袁家团工业园、湘商产业园及园区企业开展排查,共检查企业35家,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建立了问题台账,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1份,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

2.开展了“利剑”行动。召开了绥宁县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工作部署会,对饮用水水源地、矿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自然保护地等九大领域积极开展了环境隐患大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12人次,排查企业247家次,发现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有34个,全部完成整改。

3.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工作内容,对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集中隔离点等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检查医院8家,封控区8个、集中隔离点13个、核酸检测点65个,通过检查,各地方产生的医疗废物均按要求设置独立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张贴警示标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时收集、清理、转运。医疗废水、隔离点生活废水处理设运行正常,台账记录正常,排放达标。

4.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了《绥宁县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成了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主体名录库,不断完善“一单两库”,对检查主体对象及时更新,提升监管效能,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运用一键双随机抽查系统,每季度随机分配工作,在全县范围落实日常环境实施监管,执法人员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共检查一般排污单位247家次,重点排污单位30家次43家企业存在环境管理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共立案7件,收缴罚款39.9万元,移送县森林公安行政拘留1人。

5.环境信访工作。2022年,我局共接受各类信访案件46件,已全部办结。针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城区店铺高音喇叭、建筑工地扬尘、餐饮油烟等不属于环保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根据部分职责划分,我大队信访工作人员向信访人耐心解释、告知救济渠道,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成绩四:加强了生态创建

1.创建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2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同时创建李熙桥镇、长铺子乡2个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以及1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获得2022年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奖励。

2.配合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活动。按照“四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一是开展了爱卫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单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及设施、饮用水及食品安全、城市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二是开展了单位院落和卫生责任区的清扫。三是开展了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四是按时上报创建资料。

3.开展了节能单位创建和省级卫生单位复查。

成绩五:稳步开展环境质量日常监测工作

1.日常监测工作。按创卫、小康、国家级生态功能区考核、省、市站上报数据要求,开展地表水、饮用水源、环境空气、重点污染源、农村环境、执法、纠纷调处、指令性等监测,按时出具监测报告,上报数据。

2.完成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现场考核工作。4人次参加上岗理论考试,11人次参加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以及噪声等3大类73项次持证项目现场考核均取得上岗证。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问题一预算执行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年初预算不足,调整预算较高,各明细科目的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有待财政提高年初预算数才能解决。中央、省级资金不做预算,但是做决算公开时,每一项功能分类金额要与预算做比较,无可比性,简单写“中央、省级资金上级专款未做预算”,决算数据又比较大,建议总体做比较就行,没必要决算每一项功能分类金额都要预算相对应的功能分类做比较。 

(二)问题二。经费保障公用经费的控制有一定的难度,人均5000元根本不够用,建议增加公用经费预算

(三)问题三。预决算公开:建议预决算公开前对各部门的报告、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开。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预算编制方法学习,结合实际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严格控制资金使用,厉行节约。

(三)做预决算仔细核对数据,严格按照财政局的要求执行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2023年4月23日

                     

附件1-1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人)

编制数

2022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27

23 

85.19%

经费控制情况(万元)

2021年决算数

2022年预算数

2022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4.61

2.00

8.45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0

0

0

其中:公车购置

0

0

0

公车运行维护

0

0

0

2、出国经费

0

0

0

3、公务接待

4.61

2.00

8.45 

项目支出

511.85

102.00

418.97

 1、业务工作经费

511.85

102.00

418.97

2、运行维护经费

0

0

0

3、上级专项资金

0

0

0

其中:××专项资金

0

0

0

         ××专项资金

0

0

0

公用经费

153.01

37.87

160.14

其中:办公经费

111.78

33.79

119.10

     水费、电费、差旅费

41.23

4.08 

40.00 

 会议费、培训费

0

0 

1.04 

政府采购金额

305.54

0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2年完工项目)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1、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控制接待标准、人数。2、严格出差审批程序,控制出差人数、天数。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1-2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年度预算申请(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62.80

979.42

980.28

10

100.09%

10

按收入性质分:

按支出性质分: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9.42

其中:基本支出:561.31

政府性基金拨款:0

项目支出:418.97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

其他资金: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目标设定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严格落实大气、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的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2.督促加快全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按计划开展;3.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确保完成年度整治计划;4.指导全做好生态文明创建申报工作;5.完成规划编制及其他工作6、保证人员工资按时发放。

按照年初设定目标,保证了干部职工工资的发放和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完成了省、市、县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绩效

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   指标

实有人员数

24

24

2

2

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11座

11座

2

1

配套管网

14.3KM

15KM

2

1

分户型四格池

114户

114户

2

1

千吨万人

全年四次,包括一次全分析

全年四次,包括一次全分析

2

1

百吨千人36个监测点

全年2次

全年2次

2

1

农村环境

地表水控制断面全年4次,土壤全年一次

地表水及控制断面全年4次,土壤全年一次

2

1

污染源监测

全年四次,每季度一次

全年四次,每季度一次

2

2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

全年监测2次,

全年监测2次

2

2

比对监测

一年一次

一年一次

2

2

入河排污口监测

一年一次

一年一次

2

2

声环境监测

一年一次

一年一次

2

2

应急与执法监测

突发环境应急监测

40次

2

2

质量   指标

资金支付准确率

100%

100%

2

2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2

2

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

通过省生态环境厅考核

通过省生态环境厅考核

2

2

时效指标

发放工资及时

每月15日之前发放

按时发放

2

2

项目验收时间

202211

2022年12月

2

1

成本指标

基本支出

按财政要求进行预算

561.31万元

1

1

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22万元/座

22万元/座

1

1

配套管网

≦16万元/KM

16万元/KM

1

1

分户型四格池

≦0.54万元/户

0.54万元/户

1

1

千吨万吨(关峡水厂)

常规分析3600元/次;全分析12000元/次

2.52万元

1

1

百吨千人(36个点位

3600元/次·点位

252000元

1

1

农村环境

地表水:3600元/次·点位;

地下水:5000元/次·点位;

农业面源:1200元/次·点位;

土壤环境:1500元/次·点位。

23200元/次

1

1

污染源监测(4家企业

造纸企业:900元/次;

污水处理厂:3000元/次;

14350元/次

1

1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柳山村):800元/次;

1600元/次

1

1

比对监测

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5000

元/次·企业数;空气自动监测站:18000元/次。

12000/次

1

1

入河排污口监测

1200元/次

540元/次

1

1

  声环境监测

100元/点位·次

12300元/次

1

1

应急与执法监测

根据事发时具体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

101170元

1

1

  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

50000元

50000元

1

1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本项目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以间接效益为主。

改善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对当地人居环境建设以及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

改善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对当地人居环境建设以及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

8

7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空气质量、提升水体质量,保障饮用水安全,受益脱贫人口数(监测人口)

受益人数5000人

5000人

8

7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花园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提升湿地水体质量,保护湿地公园生态资源

削减COD,氨氮。

削减COD,氨氮。

7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和湿地公园保护要求,保持湿地公园及周边农村长远的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

/

/

7

6

满意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10

9

总分

100

89

说明:1.分值设定100分,其中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除预算执行率外的指标应根据权重自行合理设定分值。

       2.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大于90)、良好(80-90分)、较差(60-80分)、 差(小于60分

       3.三级绩效指标按需自行增减行。个别不涉及的二级指标可删除不要。

附件2

2022年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周边农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2023年4月23日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21年,中央下达我县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当年该笔资金被统筹整合用于乡村振兴。2022年初,我局通过向乡村振兴局申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将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周边农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和鹅公乡金坑村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纳入乡村振兴使用统筹整合资金范畴。

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周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涉及花园阁、梅口和岩脚田三个村,经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设计,建设规模为:新建分散式污水处理站11座,配套管网14341米,分户型四格净化池114户,使用财政衔接资金440万元。

2.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周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如下:

1)产出指标设定如下:数据指标设定建设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11个,建设管网约14.3KM,建设分户型四格池114户;质量指标设定验收合格率要求100%;成本指标设定分散式设施占地平均每座不超过100平方米,每座使用工程资金不超过22万元,管网成本控制在16万元/KM以内,分户型四格池补助0.14万元/户;时间指标要求2022年12月前完工。

      2)效益指标设定如下:经济效益仅设定间接经济效益,为改善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对当地人居环境建设以及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社会效益设定为改善不小于5000农民的生活环境,保障饮水安全;生态效益设定改善花园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削减COD,氨氮,提升湿地水体质量,保护湿地公园生态资源,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和湿地公园保护要求,保持湿地公园及周边农村长远的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指标设定为公众满意度95%。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建立资金监管小组,协调组织编制项目规划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管理等项目落地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进度;组织验收和总结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核查专项资金管理、资金使用、项目完成情况和质量状况,了解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单位核定的评价指标进行评分确保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有效达成

按县财政局项目绩效监管要求,我局每个季度按时向县财政局报送《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表》,通过对标对表绩效目标申报设定情况,实时监控项目资金绩效执行,对项目资金支出执行完成率、偏差及原因以及目标完成可能性开展综合分析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指标到账共计440万元,及时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3]33号)等相关资金使用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使用使用率100%经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等一系列前期工作,最后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工程投资资金为434.5617万元。2022年9月底,经县财政核准,向业主单位关峡乡政府调拨工程款和监理费指标共计378.94万元,账面剩余资金61.0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是严格执行项目资金预算、使用会审制度,制定《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成立资金检查领导小组,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二是建设和执行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设置单位财务信息公开栏,按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示,确保全体职工了解资金项目的用途情况。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11个分散式设施和114户分户型四格池。

(2)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3)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100%。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项目严格控制成本,没有超出预算支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用较少的专项资金完成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减少乡村基层开支。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极大提升了农民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保护管理的参与度,提升了干部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提升了全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和整体的生态文明建设程度。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农村黑臭水体得到有效防治,农村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项目申报及实施管理方面

§  1、项目立项:严格项目立项程序,没有明显的问题

§  2、项目跟踪监管:分户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未达到设计数量。

§  3、项目实施进度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周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施工受天气和疫情影响,进度较慢,工程变更程序不到位,未能及时结算。

(二)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央投资项目执行项目资金概预算、使用会审制度和定期绩效运行监控监管,资金管理没有明显问题。

(三)产生的原因一是受疫情管控和天气的影响较大,停工时间较多,拖慢了工期;二是项目占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调整,行政效能发挥不明显。

、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提请省市技术帮扶,加大对基层的宣传力度,提升基层政府和群众对项目前期工作的参与度。

(二)夯实监管机制架构、调研设计等基础工作,优化资金分配,提高使用效益。

(三)健全资金管理,规范使用支出。一是注重项目实际情况和绩效目标的结合,合理制定资金拨付制度。二是健全专账管理,明确资金来源和用途。建议按资金用途在专账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并注明资金来源,真正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建立资金台账,明晰资金支出。一方面财务人员对资金流向更加清晰,查找更加方便,另一方面也便于对资金的监管检查。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综合评价得分93分,自评等次优秀。详见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

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周边农村环境整治建设

项目支出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周边农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陈天伟

13908425579

主管部门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绥宁分局

实施单位

关峡乡人民政府

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34.56万元

378.94万元

10

87.2%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378.94万元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

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新建分散式污水处理站11座,配套管网14341米,分户型四格净化池114户,使用财政衔接资金440万元。202212月前完工。

新建分散式污水处理站11座,配套管网   米,分户型四格净化池114户,202212月完工 ,工程建设耗资376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11座

11座

10

10

配套管网

14.3KM

15KM

5

9

分户型四格池

114

114户

5

10

质量指标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5

8

时效指标

项目验收时间

2022.11

2022.12

5

3

成本指标

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22万元/座

10

9

配套管网

≦16万元/KM

10

9

分户型四格池

≦0.54万元/户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本项目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以间接效益为主。

改善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对当地人居环境建设以及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

5

5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水体质量,保障饮用水安全,受益脱贫人口数(监测人口)

5000人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花园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提升湿地水体质量,保护湿地公园生态资源

削减COD,氨氮。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和湿地公园保护要求,保持湿地公园及周边农村长远的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10

10

100

93

说明:1.分值设定100分,其中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除预算执行率外的指标应根据权重自行合理设定分值。

       2.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大于90)、良好(80-90分)、较差(60-80分)、 差(小于60分

  3.三级绩效指标按需自行增减行。个别不涉及的二级指标可删除不要。

附件2

2022年绥宁县生态环境质量检测

项目资金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或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1.财政项目指标下达情况

县财政下达资金65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值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百吨千人饮用水源保护区36个、千吨万人1个(绥宁县关峡苗族乡兰溪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农村环境质量:江口塘电站水库、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李熙桥镇滚水村种植业流失控制断面、寨市乡寨市村莳竹河养殖业污染控制断面、长铺子苗族乡枫香村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断面)、土壤环境质量(基本农田、菜园、饮用水源地及居民周边的土壤);

    污染源监测:绥宁县天成造纸有限公司、绥宁县吉升工业纸板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县胜德造纸有限公司及绥宁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红岩柳山村污水处理站;

 比对监测:绥宁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县垃圾填埋场废水进、出口;

 入河排污口监测: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污口;

 声环境监测:区域声环境监测(县城建成区102个监测点)、道路交通噪声环境监测(建成区主要交通干道21个监测点);

 执法监测:14家重点排污企业;

 应急监测;

 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

(二)预算单位分解下达预算资金情况

县财政下达资金85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2年1月通过招投标与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签署2022年绥宁县生态环境质量检测项目合同。

   (二)按计划开展检测工作: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百吨千人36个饮用水源点于3月、9月进行了检测,全年两次;千吨万人于2月、5月、8月、10月进行采样检测,全年共4次,其中5月进行了全分析);

    农村环境质量:江口塘电站水库、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2月、5月、8月、10月进行采样检测,全年共4次,土壤环境质量8月份采样检测;

污染源监测:绥宁县天成造纸有限公司(3次)、绥宁县吉升工业纸板有限责任公司(2次)、绥宁县胜德造纸有限公司(1次)及绥宁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4次);因造纸企业存在停产现象,因此污染源检测频次与计划有出入。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红岩柳山村污水处理站,全年检测1次;

 比对监测:绥宁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县垃圾填埋场废水进、出口,全年检测1次;

 入河排污口监测: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污口,全年监测1次;

 声环境监测:区域声环境监测(县城建成区102个监测点)、道路交通噪声环境监测(建成区主要交通干道21个监测点),全年检测1次昼间噪声;

 执法与应急监测:李熙桥镇中心卫生院等21家医院废水检测;合力铁矿有限公司废水、地表水、地下水检测;宏顺生态农牧有限公司废水检测;邵阳佰龙竹木有限公司锅炉废水检测;绥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废水、地下水检测;工业园吉升等4家企业废气检测;合力铁矿等三家尾矿库地表水、地下水检测;红岩金喜碳厂废气检测等。

 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按要求顺利完成数据收集、审核及上报等工作。

分析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按我单位制定的《项目自评分值表》进行考核,该项目绩效综合评价为优。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县财政拨付资金6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项目完成后,按合同执行付款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财政规定及项目合同进行拨付。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按照全年监测任务,顺利完成各项检测工作。

(2)项目完成质量所有项目均按要求提供采样照片及出具报告

(3)项目实施进度按要求完成了任务。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严格按计划进行项目检测,没有超预算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顺利完成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工作,转移支付资金增加至1.032亿元;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为环境决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持续改善水源地的水、气环境质量;更好的保护了尾矿库下游的生态环境质量。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持续改善。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项目申报及实施管理方面

§  1、项目立项

§ 2、项目跟踪监管工作量大、面宽,时间紧,人员少,进行现场督查的次数较少。

§  3、项目实施进度

§  4、项目其他方面

§(二)资金管理方面

§  1、资金使用:无。

§2、项目资金拨付按时支付

§3、会计核算:无。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现场督查,严格质控,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2023年4月23日

附件:

2022年绥宁县生态环境质量检测

项目支出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绥宁县生态环境质量检测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彭慧霞

18373900633

主管部门

绥宁县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5

65

10

100

1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65

65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

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目标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

 目标2:农村环境质量

 目标3:污染源监测

 目标4: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

 目标5:比对监测

 目标6:入河排污口监测

 目标7:声环境监测

 目标8:应急与执法监测

目标9: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

切实履行环境监测职能,为环境决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出指(50分)

数量指标

千吨万人

全年四次,包括一次全分析

全年四次,包括一次全分析

5

5

百吨千人36个监测点

全年2次

全年2次

5

5

农村环境

地表水控制断面全年4次,土壤全年一次

地表水及控制断面全年4次,土壤全年一次

5

5

污染源监测

全年四次,每季度一次

全年四次,每季度一次

5

5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

全年监测2次,

全年监测2次

5

5

比对监测

一年一次

一年一次

5

5

入河排污口监测

一年一次

一年一次

5

5

声环境监测

一年一次

一年一次

5

5

应急与执法监测

突发环境应急监测

40次

5

5

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

通过省生态环境厅考核

通过省生态环境厅考核

5

5

成本指标

千吨万吨(关峡水厂)

常规分析3600元/次;全分析12000元/次

25200

百吨千人(36个点位

3600元/次·点位

252000

农村环境

地表水:3600元/次·点位;

地下水:5000元/次·点位;

农业面源:1200元/次·点位;

土壤环境:1500元/次·点位。

23200

污染源监测(4家企业

造纸企业:900元/次;

污水处理厂:3000元/次;

14350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柳山村):800元/次;

1600

比对监测

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5000

元/次·企业数;空气自动监测站:18000元/次。

12000

入河排污口监测

1200元/次

540

声环境监测

100元/点位·次

12300

应急与执法监测

根据事发时具体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

101170

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

50000元

50000

益指标(30)

政策知晓率

100%

10

8

加强业务学习

**保障水平

有效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20

15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意度标(10)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6%

10

8

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

总分

100

91

说明:1.分值设定100分,其中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除预算执行率外的指标应根据权重自行合理设定分值。

       2.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大于90)、良好(80-90分)、较差(60-80分)、 差(小于60分

  3.三级绩效指标按需自行增减行。个别不涉及的二级指标可删除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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