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规划计划
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文件名称: 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4305270003/2019-0001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9-11-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11-01 有效期:

2019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巡视整改“脏乱差”问题和“四城同创”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能,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城市环境显著改善。具体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对症刮骨疗伤,深入整治县城“脏乱差”现象

1、宣传造势,形成全民参与氛围。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横幅等形式,发动群众,形成全员共建的强大合力,同时利用城管执法车进行宣传,围绕整治重点在县城街道上反复广播宣传。二是向沿街店面经营户、流动摊贩及市民等发放《关于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城市管理“八个严禁、八个一律”》、《关于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从严处理的通告》、《关于规范县城建成区公共场所开展体育健身和文化娱乐等各类活动的通告》等有关政策法规宣传资料3000份,要求经营户和广大市民共同遵守。三是利用电视台、广场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城区范围内进行广范围的宣传攻势,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完善机制,打造全覆盖格局。一是抓好示范带动,先后对县城中心街、东正路、长征路、绿洲大道、沿河路、工业路等主要街道和绿洲农贸市场、中心农贸市场、老街市场、绿洲大道转盘、天虹路口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在短时间内使主城区的市容市貌秩序和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观,再逐步延伸至虾子溪桥头至加油站、大公坪路、川石开发区、杉木坳等城乡结合部,确保了县城建成区内的市容市貌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做到了无死角、全覆盖。二是发挥大联动机制,按照县“四城同创”指挥部的安排,我局作为治理市容市貌“脏乱差”专项行动工作的牵头单位,协调和召集各参与单位、所在社区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分解密切配合行动开展,积极发挥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各项整治专项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三是白加黑、5+2连续作战,城管系统所有干部职工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投入到整治行动,4-5月份还采取劳务发包形式从社会上聘请30余人近1300个工日协同整治。

3、以点带面,市容秩序整治效果明显。加大市容秩序整治力度,半年来共取缔和规范马路市场及人行道市场7处(老街入口、绿洲农贸市场、中心农贸市场、绿洲大道转盘、天虹路口、电影院周边、万家坪大桥),规范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店铺300余家,引导流动摊贩摊点入市场120余个,拖走违规乱停乱摆的非机动车辆及“僵尸车”30余辆,拆除违规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匾360余块,拆除雨棚及各类太阳伞110余顶,铲除违规占用人行道及公共区域的菜地50余处,清理乱堆乱放垃圾和杂物200余处,清运垃圾和杂物近60车约400余吨,处理市民投诉举报案件50余起。进一步规范占道经营户外烧烤、手推车快餐粉面等摊贩转变为店内经营,并要求烟雾污染较重的摊贩使用无烟设备。针对当前季节性蔬菜、水果扎堆上市,群众急需摆摊销售的现状,在虾子溪桥头三角坪、绿洲大桥桥下、湘运总站入口至县机械厂一侧、天虹路口至三小沿线、万家坪大桥桥下单行道一侧设置了5处农民自产自销水果临时摊点,为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目前,中心街已达到严管街标准,白天杜绝了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其他路段按时按点规范流动摊贩在划定区域内摆摊,无摊位摊点过夜,效果明显。

4、强化保洁,环境卫生显著改善。加强了保洁人员力量和经费的投入,所有城区重点两班路段,由一名保洁人员增加为两名保洁人员同时上岗清扫保洁,同时延长保洁时间,有效的保证了重点路段的保洁质量;实行不定时督查制度,实时掌握清扫保洁人员的在岗率和清扫质量;垃圾收集车运行时间由原来的三班调整为四班,并要求所有清运车辆必须保证垃圾即满即运,随叫随到;加大机扫、洒水、降尘力度,全城区无遗漏洒水每天四次,清扫车由原来的每周一三五调整为每天不间断清扫,并保证中心街每天清扫三次;更新增配3立方米垃圾箱30个,6立方米垃圾箱3个;组织25名临聘人员对县城中心路、沿河路、长征路、大公坪路、工业路、人大路等街道沿线及电影院周边的非法小广告进行了彻底清理整治,效果显著。

5、源头治理,渣土管控常态化。严查建筑工地和渣土工地的扬尘污染,对不按“六个100%”施工的工地下达整改通知。4月8日,对不围档施工、不冲洗渣土运输车辆轮胎造成沿线路段扬尘污染严重的绥宁大汉城投公司的大汉新城C号地块项目,采取停工整改措施,并对施工方和建设方予以立案进行处罚。严查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今年上半年共查处沙湾路段乱倒渣土行为1起,制止乱倒建筑垃圾行为2起,查处不覆盖运输沙石车辆10台次,在县城城郊及城区各出口路段设置严禁乱倒警示牌20块,清理县城沿河街印刷厂、袁家团大桥至河运队、渣土、黄桑路至工业街等区域建筑材料及杂物50余车。

6、积极履职,打好控违拆违攻坚战。按照省委第七巡视组的巡视整改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全力打好控违拆违攻坚战。上半年共完成违法建设摸底调查600余栋,立案调查违法建设案件51件(其中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11件),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现场查封决定书等各类法律文书38份,查处在建违法建设60余栋,发现并制止动工现象15起,强制停工违法建设25起,强制停水、停电5起,强制查封违法建设房屋1栋,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4栋,强制收缴建房工具及设备6件、房屋瓦片150余斤、砖块100余斤、建房钢筋600余斤,处理各类违建投诉案件12起。

7、多措并举,专项行动纵深推进。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四城同创”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噪声污染整治、餐饮场所乱排污整治、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护航高考等专项行动。一是由我局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县住建局、长铺镇政府等单位,对县城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共整治和规范播放音响设备产生噪声污染的临街商铺、娱乐场所等88家;劝导和制止超过时限及噪声微超标播放音响设备跳广场舞28起;处理群众噪声投诉共35起;对藏龙工地、碧桂园工地、三小教学楼工地、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地、县一中工地、大汉三期工地等8个施工现场进行了噪声检测,对检测噪声超标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场执法暂扣了检测噪声超标播放的音响设备28台,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共27份,采用一般程序立案行政处罚3例,采用简易程序处罚8例,共收缴罚款金额900元。二是协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整治餐饮场所乱排污专项行动,对县城288家餐饮店、学校(包括幼儿园)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产生生活污水、餐饮垃圾的餐饮单位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和现场检查;对16个产生餐厨垃圾的重点单位强制配备了餐厨垃圾桶,共配备发放餐厨垃圾桶82个;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规范处置餐厨垃圾的告知书》;县环卫所每天完成收运餐厨垃圾2车次、重量8吨。三是积极参与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违章摩托200余辆,打击各类非法和违法行为60余起,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共30余辆。四是开展高考期间县城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对影响考试环境的市容乱象实行严管、严整、严罚。集中力量整治噪声污染,向商家、广场舞爱好者、考点周边1000米内在建工地发放“禁噪通知”;安排专人对考点周边进行彻底清扫和不间断循环洒水降尘降温;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管控,抑制扬尘污染;高考期间在绥宁一中考点门口设立城管高考服务点。

8、严管严罚,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巡查发现的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倒渣土等违规违法行为按“五个一批”(书面责令整改一批、媒体曝光一批、罚款处罚一批、依法拘留一批、单位考核扣分一批)分类处理,实行严管严罚。半年来共下达各类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200余份,罚款处罚单位或个人105例,处罚金额13700元,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暴力抗法人员1名,在电视台曝光违法违规行为8起。

(二)凝心聚力,其他中心工作全面推进

1、突出党建引领带队伍。以党建工作为抓手,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扎实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五干部大讲堂、主题党日等制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等政治理论和城市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并组织考试,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完善了《干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进一步加强了执法人员和新招协管人员的培训,坚持着装执法、亮证执法、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到位,全面提升队伍整体形象;深入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扎实开展入户走访、落实政策、完善资料等规定动作,贫困户满意度较高。

2、着力办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省委巡视组、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紧紧围绕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省委第七巡视组、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由党委书记、局长向祖金重点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实施清单制管理。对于交办案件第一时间认领,第一时间办理,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时解决;需要阶段推进、长期整治的,制定治理方案,持续发力;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查重处,不遮掩,不遮丑,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半年共办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信访件2件,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18件(其中主办16件,协办2件),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1件。

3、全力以赴完成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任务。6月9日,我县境内普降暴雨,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我局迅速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第一时间参与到抗洪抢险中。局党委班子带队至抗洪抢险一线指挥调度;安排了6名应急分队队员参加县抗洪抢险突击队奔赴抗洪抢险一线;在长铺老桥至风雨桥临近大汉商业街一侧沿河风光带设置了警戒线和防汛执勤点,24小时轮流值班值守。6月11日至12日,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全员出动,对绿洲大桥至白马滩大桥沿河风光带步行道进行灾后环境卫生恢复,清理淤泥、垃圾、杂物,冲洗路面。经过两天的奋战,沿河风光带恢复了原有的干净、整洁面貌。

二、存在的问题

1、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按照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有关部门及职能划转仍未落实。城市管理责任划分不明确,存在一部分责任盲区,造成工作的被动,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2、城市基础设施落后。我县基础设施跟不上需求,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基础设施急需建设,渣土管理公司急需组建。

3、城市精细化管理还需进一步落实。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机械化作业程度有待提高,城市重点部位、专业市场、小街小巷、城郊结合部的管理还不够精细,出店、占道经营等问题仍旧十分突出,有反弹现象。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急需启动。

4、群众参与度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群众的环境维护意识较为薄弱,一些不良观念和不文明习惯根深蒂固,对城市管理不理解不支持,城市管理难度较大。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四城同创”,着力解决影响人居环境的城市管理难点顽疾,重点整治环境卫生、市容秩序、控违拆违、联合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继续开展县城环境卫生大整治。积极探索清 扫保洁全覆盖、精细化管理的办法及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到环境卫生责任人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区落实,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落实;继续完善机械化清扫、人工保洁和洒水除尘相结合的环卫工作模式,清扫保洁由主街道向背街小巷延伸,城区向城郊结合部延伸; 继续完善“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努力改变“门前三包”落实难现状,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环境卫生有明显变化,“脏乱差”得到有效治理 , 精细、规范、长效管理水平上全面提升 。    

2、进一步提升市容秩序管理水平。以整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摆等现象为重点,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定人、定岗、定责,着力解决占道乱象反弹现象,巩固前期整治成果。   

3、加大控违拆违工作力度。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严格按照县控违拆违工作组的安排部署,加大违法建设调查取证力度、查处力度,堵增量,去存量,力争控违拆违工作取得实效。

4、争创齐抓共管的局面。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车辆乱停乱摆、噪声污染、建筑工地管理、餐厨垃圾处置等行为进行重点联合整治,努力营造良好城市人居环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5、切实落实其他中心工作。全面抓好党建、精准扶贫、综治、安全生产、信访等其他中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落实。

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6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