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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文件名称: 春节前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58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2-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2-02 有效期: 永久

2021年春节前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1年春节将至,为了做好2021年春节前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按照《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规定,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着力做好占道经营、门前“三包”、环境卫生、街道秩序等整治工作,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春节前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春节前市容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向祖金

副组长:王开富、颜永福、杨红生、袁伟杰

员:伍平桂、左庭武、邓敏、陈坚、胡志华、张 、刘开成、刘川石、周晖、龙运鹏、刘扬、卢小文、邹云涛、成岸阳、肖杨、胡峰富、沈科铮、唐稼杰、邓联旭、苏俊超、匡卓、协管员25名

三、整治时间

2021年2月2日至2月11日

四、职责分工

(一)中心农贸市场片区

责任领导:颜永福、袁伟杰

工作人员:左庭武、邓敏、龙运鹏、刘扬、卢小文、邹云涛、成岸阳、协管员10名

负责对中心街(县政府至二小)、工业园、人民路、工业路、黄桑路、大公坪路范围内的市容秩序整治工作。

(二)中心街片区

责任领导:杨红生

工作人员:伍平桂、胡志华、张军、周晖、肖杨、胡峰富、沈科铮、协管员7名

负责对中心街(县政府至长铺大桥)、东正路、林海路(至职业中学)、沿河东路、沿河街范围内的市容秩序整治工作。

(三)老街片区

责任领导:王开富

工作人员:刘开成、刘川石、陈 、唐稼杰、邓联旭、苏俊超、匡卓、协管员8名

负责对长征路、绿洲大道、川石开发区、范围内的市容秩序整治工作。

五、主要工作

1、加强占道管控。各片区要规范、清理违法占道(店外)经营作为春节前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执法管控力度,对随意占用人行道等区域摆摊设点、沿街商户出店经营等影响城市市容秩序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对于多次劝阻仍不改正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置。

2、维护好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在县城主次干道要督促指导车辆按照规定停放,对违规停放的车辆加强巡查力度,确保人行道静态秩序良好。

3、春节前半边街禁止摆摊设点,一定要加强管控,做好摊贩的思想工作。

4、中心街白天一律不准摆摊设点,摊点设在电影院和大汉商业街负一楼。

5、中心农贸市场一律不准在马路上摆摊,车辆严禁停放在十字路口警车旁。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中队务必高度重视,结合管理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确保保障工作不出现任何纰漏。

(二)明确任务,加强监管。各中队应严格按本方案的工作部署落实本职工作,按照《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标准,务必做到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使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文明执法,注重形象。值勤人员应着装整齐,仪表良好,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和谐管理,切实维护城管良好形象。

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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