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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节前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1年春节将至,为了做好2021年春节前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按照《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规定,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着力做好占道经营、门前“三包”、环境卫生、街道秩序等整治工作,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春节前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春节前市容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祖金
副组长:王开富、颜永福、杨红生、袁伟杰
成 员:伍平桂、左庭武、邓 敏、陈 坚、胡志华、张 军 、刘开成、刘川石、周 晖、龙运鹏、刘 扬、卢小文、邹云涛、成岸阳、肖 杨、胡峰富、沈科铮、唐稼杰、邓联旭、苏俊超、匡 卓、协管员25名
三、整治时间
2021年2月2日至2月11日
四、职责分工
(一)中心农贸市场片区
责任领导:颜永福、袁伟杰
工作人员:左庭武、邓 敏、龙运鹏、刘 扬、卢小文、邹云涛、成岸阳、协管员10名
负责对中心街(县政府至二小)、工业园、人民路、工业路、黄桑路、大公坪路范围内的市容秩序整治工作。
(二)中心街片区
责任领导:杨红生
工作人员:伍平桂、胡志华、张 军、周 晖、肖 杨、胡峰富、沈科铮、协管员7名
负责对中心街(县政府至长铺大桥)、东正路、林海路(至职业中学)、沿河东路、沿河街范围内的市容秩序整治工作。
(三)老街片区
责任领导:王开富
工作人员:刘开成、刘川石、陈 坚 、唐稼杰、邓联旭、苏俊超、匡 卓、协管员8名
负责对长征路、绿洲大道、川石开发区、范围内的市容秩序整治工作。
五、主要工作
1、加强占道管控。各片区要规范、清理违法占道(店外)经营作为春节前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执法管控力度,对随意占用人行道等区域摆摊设点、沿街商户出店经营等影响城市市容秩序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对于多次劝阻仍不改正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置。
2、维护好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在县城主次干道要督促指导车辆按照规定停放,对违规停放的车辆加强巡查力度,确保人行道静态秩序良好。
3、春节前半边街禁止摆摊设点,一定要加强管控,做好摊贩的思想工作。
4、中心街白天一律不准摆摊设点,摊点设在电影院和大汉商业街负一楼。
5、中心农贸市场一律不准在马路上摆摊,车辆严禁停放在十字路口警车旁。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中队务必高度重视,结合管理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确保保障工作不出现任何纰漏。
(二)明确任务,加强监管。各中队应严格按本方案的工作部署落实本职工作,按照《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标准,务必做到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使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文明执法,注重形象。值勤人员应着装整齐,仪表良好,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和谐管理,切实维护城管良好形象。
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