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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队、所:
经局党组研究,现将《绥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绥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2月12日
绥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推动相关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范围,根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和《绥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绥政办函〔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宣传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工作方式
1、与新绥宁、手机报、绿洲红星、绥宁在线等县内主流新闻媒体以及自媒体沟通联系,组织、策划新闻专题进行系列宣传,并及时报道宣传活动。
2、录制宣传光盘,出动执法车在县城范围内进行流动宣传。
3、通过制作宣传栏、印发宣传画、户外电子广告屏循环播放等图文并茂方式宣传。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绥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向祖金任组长,王开富、颜永福、袁伟杰任副组长,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春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局办公室。
2、精心安排部署。局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光盘录制、宣传资料准备等工作,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导好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3、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宣传重点,不但要在重点区域、主要路段宣传,还要深入到背街小巷和社区,努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保证活动效果。
4、认真协调配合。认真配合完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