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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所、队、中心:
《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3月3日
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落实广大代表、委员的相关要求,更好开展我县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县城人居环境,根据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绥政办函〔2022〕10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成立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颜永福
副组长:杨红生、谭历保、曾建成、黄生坚
成 员:袁伟杰、刘国英、陈春艳、杨星、刘亦文、徐家月、刘荷丽、兰元成、兰序祥、
二、工作要求
1、实行责任领导负责制。按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表》(附件1)责任分解情况,相关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负责落实该项建议、提案办理的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
2、实行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相关建议、提案的责任部门或排第一的责任人为行文答复部门或责任人,如涉及到责任部门工作职责以外其他部门工作内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工作需要或领导安排,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一并行文答复。
3、各责任部门要对照责任分解表和建议、提案具体内容,及时梳理代表、委员的工作建议和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不得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只停留在会议上、落实在答复上。
4、各责任部门在进行建议、提案的行文答复时,要认真领会代表、委员的要求,对照建议、提案具体内容,对代表、委员提出的相关工作建议、要求逐点答复。行文答复时,要按照工作开展情况,力求实事求是、内容详尽。已经办理好的事项,要写明办理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正在办理的事项要写明采取的措施、目前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将要取得的效果;准备办理的事项要写明办理准备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不属我局工作职责的或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做好说明和政策解释并答复。
5、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杜绝“庸懒散拖”行为。各责任部门要及时按格式要求做好答复交责任领导审核,并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电子文档和盖章的纸质文档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按要求程序正式行文答复。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