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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湖南省财政厅印发《2015年县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现将我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绥宁县残联是县委、县政府领导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承担一定行政职能的社会群体组织,归口政府管理系列,隶属同级政府领导。本单位为正科级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3430527740634762A,办公地址: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22号。内设办公室、计财股、康复办、教就股4个职能股室。
主要职责:“代表、服务、管理”。近年来,由于领导重视、扶助、助残的措施得力,我县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相继出台和落实了一系列保障、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在白内障复明、假肢装配、无障碍建设、残疾人职业培训、推荐就业、扶残助学、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以及特困残疾人救助等方面得到了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好评,连续被评为省市残疾人工作先进县。
至2019年底,本单位共有编制6名,2019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2人。
二、 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
我会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实际,专门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全部资金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单位纪检书记,经费委员会主任对全部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实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假列支等情况,先发票由财务审核后,报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报账。
三、 评价依据
评价小组根据相关文件对2019年度部门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评价,从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健全,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果等进行评价。
四、 评价方法和过程
接到县财政目标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后,为加强我会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经单位研究,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自评领导小组,由理事长任组长,分管财务的副理事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干部为成员,专门负责这次绩效自评工作,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对指标内容进行评价考量打分,取得一定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五、 绩效分析
通过对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的结果分析如下:
1、 预算完成率,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没有超出年初预算,预算执行率100%。
2、 预算控制率100%
3、“三公经费”变动率,我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在上年“三公经费”的基础上,略有减少,达到了预期目的。
4、政府采购执行率:我会根据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数实际支出,5次政府采购数,执行率为100%。
5、管理制度健全。我会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单位纪检书记和分管财务的领导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业务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上,我单位2019年度的三公经费及预算数据,已经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7、职责履行:2019年度,我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决策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8、履职效益:根据我会的实际情况,履职效益包括社会效益,行政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三个指标。2019年内,我会把强化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优化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作为工作目标。
六、评分结论
综合以上各项指标,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会2019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得到98分,自评结果:良好。在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等方面没拿到满分,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更好的为残疾人服好务,提高社会的满意度。
绥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