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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铺子乡:训诫违规社矫对象 提高矫正质量
文件名称: 长铺子乡:训诫违规社矫对象 提高矫正质量
索引号: 4305270003/2024-0096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工作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 长铺子苗族侗族乡
发文日期: 2024-01-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1-15 有效期: 永久
    “此次训诫教育,我感触很深,我以后一定改正错误,严格遵守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的规定,按要求每天用‘社矫’APP按时人脸签到打卡,请领导放心。”近日,绥宁县矫正中心、长铺子乡司法所、河口乡司法所对两名违规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训诫处罚,收到处罚后,他们懊悔不已。
    训诫现场,工作人员对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分别进行了训诫谈话和集中警示教育。训诫时,分别详细了解掌握了他们的思想行为动态,当面宣读、送达了《社区矫正训诫决定书》,并告知他们违规签到对社区矫正监管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不良影响。两名训诫对象都承诺在以后的社区矫正中遵守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遇事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报告,端正态度,真心改造自己,争取早日解矫,回归社会。此次训诫,有效强化了对违规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纪律,提升了他们的法治观念和服刑改造意识,对其他社区矫正对象也起了很好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对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长铺子乡将持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提高社区矫正质量。通过抓紧抓实日常信息化核查、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人脸打卡签到制度、微信群实时督促提醒警示教育等一些列举措,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行踪,做到问题早发现、措施早落实、异常早处置,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实现监管“零隐患”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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