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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铺子苗族侗族乡2018年绩效考核评估自查报告
文件名称: 长铺子苗族侗族乡2018年绩效考核评估自查报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19-0006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长铺子苗族侗族乡
发文日期: 2019-01-1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1-16 有效期:

绥宁县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县绩效考核评估有关要求,我乡对2018年绩效考核评估自评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了全乡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对照、梳理、分析、总结和自评,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反映的原则,对照2018绥宁县绩效考核5大项评估指标共100分,我乡通过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查看资料以及实地检验,结合统计相关数据进行认真评估打分,确定了我乡指标自评分为104.9分,所有指标全部完成或者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请审查。

一、高质量发展(10分,自评10分)

(一)、统计相关基础性工作(3分,自评3分)

1、统计基础工作(2分):一是领导重视,今年乡里专门召开了三次党委政府会议专题研究统计工作;积极配合省、市和县统计局各项业务检查、督查;积极参加县统计局组织的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经济普查培训和年报会培训;配合做好限上名录工作,录入了200个单位的入库工作;二是统计规范,设置了统计岗位;明确专职统计人员(秦锋,有从业资格证);统计资料、台账管理规范;三是按时上交了年度工作总结;按时上报农业年报、年报(需分村数)、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工资、人口等统计报表,可计满分。

2、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3分):各项经济指标都按上级要求完成了任务:一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78元,年增长6%;二是工业总产值108.711万元,年增长8.8%;三是农业总产值44284万元;四是固定资产投资11000万元,可计满分。

(二)、乡村振兴(7分,自查7分)

1、拆旧复垦(1分):(1)建立示范点:乡党委书记杨昌盛挂点游家村、乡长杨英挂点寨坡村;(2)扎实推进:对经核实后纳入2018年拆旧复垦范围的,农村宅基地在6个月都完成旧房拆除并组织复垦,共完成拆旧10455.7平方米,计划完成复垦面积105亩,2018年11月底初步验收163.3亩;(3)组织有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群体性上访、信访。可计满分。

 2、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1分)。人居环境整治邵阳市城关镇第一、三、四季度排名第三;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田心、新水冲为美丽乡村示范村,可计满分。

  3、产业发展(1分):按照县农业局分解到各乡镇的任务,绞股蓝任务700亩,油菜3000亩,蔬菜2100亩,全部完成任务。我按照县林业局分解到各乡镇的任务,楠竹产业任务数3000亩,我乡完成了任务;完成竹林道低改1.5公里;油茶产业:完成油茶造林111亩、油茶抚育1035.1亩、油茶样板示范林111亩,可计满分。

4、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0.5分)。我乡境内无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殡葬服务、丧葬用品销售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违反文明生产和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封建迷信用品和大型墓碑的行为,率先推行红白喜事禁炮试点五个村。可计满分。

5、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确权颁证(1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我乡小水村为我县第一个颁证的村,多次接受市县检查;农村土地确权我乡界溪村作为全县的试点村,召开了现场推进会。两项工作都按进度按时完成了任务,可计满分。

6、河长制工作(0.5分):召开了河长制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实施方案及各项制度,并安排了办公场地和人员;乡级河长每旬巡河,村级河长每周巡河,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及保洁员,定期进行河道保洁,可计满分。

 (三)、全面小康(反向扣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年召开了4次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今年把佘家、新水冲村做为小康示范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调整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领导小组,按照绥康[2018]1号文件规定,将2018年度总体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驻村干部,并分解到相对应的部门站所和村组,组织开展全面小康调研3次。制定了小康办公室工作制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计划方案、宣传方案,各项重点指标推进工作情况都有相对应的花名册、汇总表及实现程度分析表,所有报表都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不扣分。

二、三大攻坚战(30分,自评30分)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5分,自评5分)

  1、乡镇债务管理(1.5分):乡党委政府年度内没有新增债务;没有存量债务;及时进行债务处理与报表,可计满分。

 2、村级债务管理(1.5分):村委会年度没有新增债务和存量债务;会计账务及报表及时,可计满分。

3、拖欠农民工工资三年清零行动(2分)。成立了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管辖区域或项目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与银行代发工资覆盖率达到百分之八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覆盖率达百分之百;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上访的现象。可计满分。

(二)、精准脱贫(20分,自评20分)

1、减贫成效。

一是贫困村年度退出计划完成情况,我乡今年退出贫困村5个(枫木团、印坪、党坪、大碑、界溪口),通过贫困村自主申请、乡镇数据监测上报,现已经过县级复核。5个贫困村的“一个确保、两个完善”均已达标,综合贫困发生率均在2%以下;村组道路、安全饮水、电力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村级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村“两委”班子及党员队伍建设均已达标。

二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根据我乡统计站的统计,2016年我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326元,2017年达到7433元,年增长17.5%,2018年底我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878元,年增长为6%。

三是群众满意度,通过政策宣传、政策实施、上户走访等形式,现各村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

四是组织认可,先后迎接省5次,市6次,县8次验收检查,获得好评。

2、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

一是贫困人口漏评,我乡非贫困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都能达标,无漏评人口。

二是贫困人口错退,我乡所有退出贫困户均已达到脱贫标准,无错退人口。

三是脱贫人口返贫,我乡无脱贫人口返贫现象。

3、精准帮扶。考核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情况

一是驻村帮扶情况:我乡29个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均能够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结对帮扶情况:我乡今年开展了八次集中结对帮扶走访,省、市、县、乡、村五级结对帮扶责任人均能按时走访帮扶贫困户。

4、“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产业扶贫,按照县三定三有三结合的要求,经乡党委书记组织调研、召开产业发展座谈会,根据我乡各村实际情况制定了《长铺子乡落实县2018年产业扶贫政策实施方案》。29个村均已成立扶贫产业专业合作社,确定了产业项目和产业带头人,确定了利益联结机制,落实了县重点产业任务数,并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自主产业。

二是就业扶贫,为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助推全乡精准贫困户脱贫,我乡组建了一支12人的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为全乡2537名贫困劳动力跟踪服务,宣传《绥宁县就业扶贫到户政策》,传达县人社局招聘信息,为贫困劳动力推荐就业岗位及技能培训,进行就业指导,发放就业交通补贴1032人,32万元。

三是易地扶贫搬迁,我乡2016年至2018年全乡共享受易地搬迁政策贫困户341户,其中分散安置325户,县城购房2户,集中安置14户。易地扶贫搬迁一户一档资料已经完善。

四是农村危房改造,2018年我乡危房改造共181户,在11月8日之前已全部完成了验收并拨付危房改造补助,一户一档资料已全部完成。

五是教育扶贫,我乡2018年上半年教育助学县内就读贫困学生633人,下半年684人,外县就读贫困学生摸底68人,享受雨露计划上年126人、下半年138人,11人参加了县扶贫办组织的致富带头人培训。另外,我乡有5个残疾疑似辍学儿童,现已帮助他们在县特殊教育学校注册学籍,并由教师送课上户。

六是健康扶贫,2018年全乡贫困人口均已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和精准扶贫“特惠保”。2018年我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贫困人员5293人,共资助医保参保缴费538110元。其中一般贫困参保人员4607人,每人每年资助医保参保费90元,共计414630元;残疾、五保贫困参保人员686人,每人每年资助医保参保费180元,共计123480元。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慢性签约服务且均能享受医保缴费补贴、保险缴费补贴、住院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等政策。

七是兜底保障,全乡低保 537 户1037人,社会保障兜底200户 614人,其中全额兜底71 户 211人,差额兜底129户403 人。                                                                                 八是贫困人口安全饮水巩固提升情况,我乡2017年度22各村工程全部完工,已验收合格19各村;2018年度纳入4个村,基本完工;川石村、溶岩村部分组纳入县城管网延伸,川石村正在施工。

九是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情况,全乡25户以上的自然村落均已进行道路硬化,其余未达25户自然村落未硬化的道路均已纳入脱贫攻坚2018-2020三年滚动项目库,目前均已实施通达。

十是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情况,全乡所有农户均有保障,所有贫困村的均已完成了升级改造,4个直供区村完成农网改造。我乡脱贫攻坚2018-2020三年滚动项目中已申报枫香、龙家、新水冲、川石、麻地、道口、佘家、冻坡8个村电网升级改造。

十一是生态补偿脱贫情况,我乡公益林管护面积86896.75亩,补偿标准为14.5元/亩,发放补偿金额1260002.875元,另外,全乡有生态护林员31人,公益林护林员15人,按时发放护林员工资。

5、扶贫资金。我乡建立了健全的整合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项目监管由乡主要领导牵头,乡纪检、财政、扶贫、农综等部门参与配合,对项目全程跟踪监管、全程跟踪审计。严格按照上级扶贫政策和相关政策制度落实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和廉政备案制度,要求项目实施村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等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确保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对各村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资金的依据。并由乡纪检、农综、扶贫、财政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检�俗椋�定期对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耍�督促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2018年上拨资金共4180.4万元:一是易地搬迁资金1196.1万元;二是产业资金843.6万元;三是小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20万元。四是27个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度款830万元;五是安全饮水工程项目进度款490.7万元。

6、“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开展情况。

一是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责任落实情况:我乡在年初时就与各村签订了脱贫攻坚、减贫等方面的责任状,压实责任。

“三走访三签字”落实情况;乡党委书记杨昌盛、乡长杨英及乡党委副书记熊铁权对所有贫困户进行了走访,结对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贫困户1次,且我乡每季度组织集中走访;所有脱贫退出工作,严格按照程序签字到位。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我乡目前为止,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有一件涉贫信访,经过调查反映不属实,2018年7月30日,长铺子乡纪委接到县纪委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党坪村支部书记杨争玉私分扶贫资金的举报。原杨庄村村委会从县扶贫办拨付的12万青钱柳产业扶贫资金中提留1万元作集体收入,未用于青钱柳产业发展,不符合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规定。乡纪委于2018年8月27日对原杨庄村村主任杨争玉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并责令党坪村将该1万元退还乡财政,党坪村已于2018年10月8日将1万元资金退回乡财政所。

二是脱贫攻坚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情况:我乡的扶贫信息系统由乡扶贫办专人管理维护,基础信息维护、日常报表等工作都能按时按质完成。

项目库建设情况:我乡脱贫攻坚三年(2018-2020)滚动项目入库申报,按照村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村级公示,乡审核公示程序,确定我乡申报脱贫攻坚三年(2018-2020)滚动项目基础设施等17大块588个,已上报至相关项目主管部门。

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情况:我乡所有小额信贷都是严格按照贫困户申请、信用社评估、乡镇核实等程序进行贴息贷款发放。2018年我乡共发放小额信贷11户38万,其中枫木团片1户5万、长铺子片6户19万、党坪片4户14万,可计满分。

(三)、污染防治(5分,自评5分)

1、领导重视:全年党委政府(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环保工作达7次,严格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由党委副乡长黄生民任分管领导、工作人员为安监环保规划建设服务站工作人员;

2、完成禁养区退养工作,4户退养到位,无新建畜禽养殖项目,生猪养殖场按环保要求完成环境治理。

3、水环境质量达到Ш级以上;

4、制定了长铺子苗族侗族乡禁止露天秸秆焚烧工作实施方案,全年未发现一起露天秸秆焚烧;

5、全年辖区内未发生一起非法采砂行为;

6、对辖区内发现环保违法行为严厉制止,并及时上报县环保部门请求联合执法,杜绝了环境事件发生;

7、及时调处辖区内发生环保信访矛盾纠纷,不出现重复访、越级访、群体访事件;

8、对中央、省市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办理和问题整改任务,按要求及时整改并销号。可计满分。

三、党的建设(25分,自评27.5分)

(一)、人大政协工作(3分,自评3分)

1、人大工作(1.5分,自评1.5分)

(1)召开人大会情况(0.45分):共召开了3次人民代表大会,可计满分。

(2)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情况(0.45分):共收到二个代表建议,都及时答复和办理了,办理结果代表满意,可计满分。可计满分。

(3)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建设情况(0.6分):建立了“工作室”;有办公场地、且各种制度完善;有代表联系群众信息公示栏、有联系群众接待日安排表;有接待登记记录;有交办资料。可计满分。

2、政协工作(1.5分,自评1.5分)

(1)党政领导重视政协工作情况:及时向县政协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县政协安排的工作,如小学生大班额情况的调查;我乡承办了全县政协委员关于扶贫产业调研的座谈会,加强了对本区域、本单位委员的管理服务。本区域、本单位委员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没有对委员提出批评或意见进行排斥、打击的现象。可计满分。

(2)政协工作开展情况:全年组织本区域内委员活动4次;乡联工委主任李才茂在全县政协会议上做了《关于如何加强村干部管理》议政发言,报送了2篇调研报告《关于如何加强村干部管理》、《依托西部生态圈优质资源,打造邵阳森林康养产业群》;报送了社情民意信息5篇,可计满分。

(二)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工作(7分,自评8分)

1、政治建设(不负分)

一是全年未发生在公共场合发表与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不一致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二是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均进行了及时传达并贯彻执行到位;三是2018年6月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均整改落实到位;四是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五是在2018年已按规定给军转干部龙开星进编定薪。可计满分。

2、基层党建(加1分)

(1)村级综合服务平台我乡共有27个村有建设任务,在2018年都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按要求进行了规范化布置;(2)我乡民情服务中心管理、运行规范,有民政、劳保、安监环保与规划、农综等部门在服务大厅办公,有群众办事台账,及时、规范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3)2018年我乡严格按程序发展了预备党员21名,党员档案均规范放置在六楼档案室,并有专人管理档案室钥匙;(4)2018年我乡组织党员干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达6次以上,并有学习记录、有课件、有学习计划、有讨论内容等纪实资料;(5)我乡红星云注册和党员信息管理登记都已实现支部党员全覆盖,党员关注红星云已成常态;(6)全乡1个基层党委远教站点、29个村级远教站点,全部实现网络通畅、操作正常、运行管理规范;(7)2018年我乡收缴党费4.2万元,达到收缴标准,下拨党费使用规范,无滥用行为;(8)我乡党建工作站由专职副书记担任站长,由组织委员担任副站长,专职党建专干2人,达到配备标准;“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全部到岗到位,并按县发考核办法进行日常考核管理(9)2018年全乡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党组织设置,其中保留党总支4个、撤销党总支10个,党支部共计39个,党组织生活均正常开展;(10)2018年我乡确定麻地村、印坪村、冻坡村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经过近一年的整顿提升,已全部通过检查验收,达到整顿提升效果;(11)2018年创建了界溪口、袁家团、印坪3个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示范村,制定了《长铺子苗族侗族乡脱贫攻坚包村工作制度》,将脱贫攻坚责任分解到人,严格执行包村绩效考核机制,为各项扶贫政策落地到贫困户手中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时积极探索“党支部+X+贫困户”党建模式,鼓励和支持村“两委”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主动让贫困户积极融入县域经济浪潮和致富产业链;(12)2018年全乡“五化”支部建设在各支部中全面开展,有14个村党支部“五化”建设成效显著,在年内建成了“五化”支部建设示范点;(13)全乡有序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支部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党员积分管理等各项基层组织活动,其中党委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1场次,各支部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学习156场次、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70场次、主题党日420场次等;(14)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共计190万元以及村干部报酬待遇均按上级要求及时拨付到位,没有存在克扣、挪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情况,也没有相关信访反映;(15)2018年实现了村级集体经济零空白村,其中佘家、大寨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20万元以上;(16)全乡发放“四议两公开”专用记录本58本,凡涉及重大村级事务、工程项目都严格按“四议两公开”制度实行;(17)乡级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会议于2017年12月23日开展,各支部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于2018年1月1日―31日全部开展到位,各支部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正在部署中;(18)2018年我乡按规定开展了贫困村“两委”班子运行情况排查、带头人队伍配强工作,与此同时,对非贫困村冻坡村空缺的支部书记进行了优化配置;(19)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基层党建“一岗双责”扎实履职到位;(20)对上级重要精神均及时进行了传达贯彻;(21)2018年我乡佘家村作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典型案例被市委组织部推介,全年未出现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情况;(22)党代表的议案、批评、建议件均按要求进行了答复,未出现答复不满意的情况;(23)2018年按规定健全了工青妇组织建设,按时完成了工青妇有关工作任务。可加1分。

3、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不负分)

(1)2017年年底经乡中心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印发<长铺子苗族侗族乡领导班子分工与干部工作安排>的通知》(长发〔2017〕263号),适时并适当对站所负责人、其他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全体干部按分工安排于2018年元旦假后到岗到位;(2)我乡11名领导班子团结一心,各项工作推进得力;(3)2018年我乡未出现违规选人用人被问责,干部受到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处理以及因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导致出现负面舆情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经调查属实并受到追责处理的情况;(4)全年未出现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提拔任用资格以及违规出国出境的情况;(5)按要求完成了县委组织部转交办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的;(6)按文件分配任务,明确了3名网评员和3名通讯员,全年在省、市、县各级媒体分别发表报道和经验介绍、调研信息共计100余篇,网评45篇,超额完成了网评任务;(7)全年按要求落实了相关干部以及干部教育工作任务;(8)全体科级干部在12月底前完成了湖南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80学分的学习任务,部分干部超额完成在线学习任务;(9)档案管理完成了县下达的各项任务,档案室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均及时落实到位。可计满分。

4、人才工作(不负分)

2018年2月按县委组织部的要求摸底了18名毕业大学生参加了人才引进座谈会,6月又按县委常委会议精神的要求,积极配合全县人才情况摸底工作,及时报送了相关表格。可计满分。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5分,自评6.5分)

1、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1分)。自查得分1分。我乡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宁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绥办发〔2018〕23号文件),结合实际出台长铺子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长铺子乡网络问政工作领导小组、《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工作正常开展。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重要内容,完成理论书籍证订和党报党刊年度发行任务.

2、理论武装工作(2分)。自查得分2分。我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学习重点,下发2018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按照“六个环节”进行,全年中心组学习多达12次;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周五“干部大讲堂”,每月4次(节假日除外)共计40次,完成县委安排的宣讲任务;我乡共组织了4篇《奋力圆我扶贫梦》、《我和十里桃花的故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打羸脱贫攻坚战》等积极参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基层微宣讲”活动,一篇被评为县优秀作品、组织一名干部参加县微宣讲比,利用院落大会由扶贫队长、包村干部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微宣讲进村入户全乡共完成200余场,理论文章或调研论文在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1篇。                                                               

3、网络舆情工作(2分)。自查得分2分。加强所辖区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坚持党管媒体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印发了《2018年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长铺子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单位新闻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自媒体的管理,有具体的管理制度,无因管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深化网络问政工作,严格落实督办函制度,全面完成涉及本单位的问政信息的调查、处置、回复。无因处置不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问题,加强网络舆情监控,无突发时间和热点舆情上报,自查该项应计满分。

4、正面宣传工作(1分)。自查得分1.5分。根据《2018年绥宁县正面宣传任务分解表》(绥宣字〔2018〕4号)文件考核,超额完成在中央、省、市、县发稿任务,国家级上稿1篇、省级上稿 5 篇、市级上稿42 篇,县级上稿28篇。并租用广告公司的高炮7个,全年宣传党建、扶贫等工作30余幅。

5、文明创建工作(1.5分)。自评分3分。制定文明创建方案,有专门的领导班子,对村(社区)开展文明创建有经费投入,开展文明村、文明家庭评选表彰。(1)建成佘家、新水冲2个文明示范村,(2)在寨坡等五个村实行“农村禁炮”试点。(3)成立乡贤办,选聘乡贤3名,村贤87名,让乡贤和村贤在调解邻里纠纷,关注留守儿童、老人,倡导乡风文明中发挥重要作用。(4)投入8万元开展“贤德孝道之星”和“平安家庭”评选活动,评选出10位“贤德孝道之星”、7位“孝道文化播之星”, 7户“平安家庭”。(5)倡导扶贫先扶智今年共投入62100 元对应届毕业考取的贫困大学生72人进行奖励。(6)29个新建了村级服务平台,搭建了戏台,并配备配齐文体活动设施,为村民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农家书屋正常运行,组建民间娱乐队伍7支,组织送戏下村6次。(7)成立学雷锋志愿者队伍30支, 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环境卫生等志愿活动60余次。(8)2018年8月做为县里乡风文明示范点召开现场会。

(四)、全面从严治党(5分,自评5分)(不负分):一、单位全年没有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实施办法被查处及被通报批评的;二、“互联网+监督”工作平台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宣传资料按要求发放到各村,村级财务数据及时录入,村里已经过账的全部录入,目前已录入到12月份;三、乡纪委严格按“三转”要求落实到位,配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各1名,专职开展纪检工作,另有纪委委员4名,配合乡纪委开展工作,按照县纪委部署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积极参与集中办案;四、严格按要求落实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自查工作,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119860元,并全部退回,继续开展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制度,做好“集中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等其他专项整治工作,按要求上报相关排查表格;五、认真开展信访举报“线索大起底、问题大排查、案件大处置”,坚持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实行包案领导负责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大大地减少了我乡纪检的信访总量,2018年全乡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0件,现已全部办结,给予两人“第一种形态”组织处理,责令退回违规资金1万元;六、积极做好巡察整改工作,2018年县委第三巡查组对我乡进行巡察期间,移交信访问题13件,全部由乡纪委牵头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回复;移交干部作风问题交办函一件,乡纪委在乡、村干部大会上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按照2018年干部管理规定的标准扣除其年终绩效考核奖金;提出立行立改问题三件,其中关于枫香敬老院开餐没有就餐人员签字、开支经费未及时上墙公示的问题,乡纪委对负责人蒋太旺进行批评教育并已责令其整改到位;关于印坪务财务没有打移交的问题,乡纪委已经约谈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要求将未移交的财务进行清理并进行移交;关于2014年原党坪乡同时发年终奖金和绩效考评奖金的问题,已根据调查和2014年度县绩效考核评估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向巡察组做出说明;七、党委主要领导、其他班子成员、工作人员没有收到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和党纪、政纪处分。                           

(五)统一战线(3分,自评3分)

  1.党委重视统战工作。成立长铺子乡党委(党组)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各项决策部署。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协助做好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完成《中国统一战线》发行任务。自查该项应计满分

2.人物统战工作。落实党委(党组)与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制度)。建立完善党外干部数据库。完成省市县安排的党外干部调训任务。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制度,为党外人士解决实际问题。自查该项应计满分。

3.经济统战工作。全力引导、支持乡域内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力度,为非公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积极配合开展“万企帮万村”、“泛海助学”、“四同创建”、社会扶贫等活动。协助做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工作、乡镇工商联基层分会组织建设。协助统战部门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民营经济发展增速达到10%,在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支持非公经济发展,自查该项应计满分。

4.对台侨务和民族宗教工作。做好与港澳台海外老乡联谊工作,维护好港澳台海外老乡及其眷属合法权益。积极调解涉台涉侨家庭纠纷,促进台侨界和谐稳定。建立、完善乡镇台侨联小组和民族宗教工作网络,保障正常活动经费,正常开展活动。落实宗教领域专项工作和省宗教教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未造成负面影响;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无民生突发性事件引发网络舆情或群体性事件没有得到及时妥善处置。自查该项应计满。

(六)党管武装、军民融合(2分,自评2分)

(一)兵役工作:1.兵役登记工作完成18-24周岁适龄青年247名网上登记;2.按“六优先”原则确定预征对象123人;3.完成年度兵员征集任务9个、送检任务41人,完成送兵9人,无退兵。

(二)民兵组织整顿:1.基层武装部建设硬件软件齐全;2.村级民兵营青年民兵之家内部设置齐全;3.民兵活动正常,全年开展了4次活动;4.按规定建立民兵应急分队、进行训练,每村都有一支应急分队,乡里有一个30人员的民兵应急排,全乡共有30支民兵应急分队。

四、社会稳定与安全生产(15分,自评15分)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5分)

1、所有综治相关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并接受了市本年

度综治检查,得到市检查组充分肯定。无被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情况。该项可计满分;

2、全年无一起重大民转刑案件,无重大精神病人肇事

肇祸案件,无其他重大案件发生。该项可计满分;

3、按要求开展了“三联二访一帮”民情走访活动,民

调工作上半年全县排名第四,下半年全县排名第七。全年全市乡镇排141名;

4、按要求完成了综治中心建设;开展了网格化管理:全乡划为29个大网格,网格化数据正在录入中。同时开展了“三化一实”工作 。该项可计满分;

5、禁毒工作 :

(1)按要求开展了规范化建设工作。有禁毒领导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开展工作经费,各村、部门有联络员,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年度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六次;  

(2)积极落实县禁毒委、禁毒办工作部署,按时、按要求开展禁毒工作;(3)全年无涉毒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单位(部门)干部、职工无涉毒刑事、治安案件发生、无涉毒现象;(4)全乡所有干部及家属全部纳入民意测评范围,禁毒意识强;(5)禁毒材料能及时上交上报,在乡政府院内及各村设有专门的禁毒宣传栏,有效地宣传了禁毒法律法规知识及其危害;(6)组织干部、职工(包括村干部)参观了县禁毒教育基地,关注了“湖南禁毒”等微信公众号,知晓率达95%以上;(7)社区康复管控率经过专项整治行动后已基本达到100%,无发生重大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件。该项可计满分。

6、扫黑除恶工作:(1)乡党委、政府政治站位高,谋划远,多次召开会议就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督战,再动员、再部署、再督战。宣传发动有力,宣传发动会议召开到村组一级,要求逐级抓落实,所有村有横幅、有标语,有海报,有宣传广播等;(2)线索摸排全面,所有部门、村开展了2016一2018三年来涉黑涉恶案事件线索摸排,并建立工作台账,各部门、各村每月开展一次常规摸排;(3)截至11月底,共扫掉黑恶势力犯罪3起:5月的溶岩村苏进期和李家团村李维奇因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10月份李家团村李茂先因故意伤害致肖小青轻伤被刑事拘留及枫香村叶再勇及杨细云夫妇因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所有涉案人员均已到案。案件的办理强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该项可计满分。

(二)、信访维稳(5分,自评5分)

 (1)及时有效地办结了县以上交办及日常群众的信访件,没有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规模信访;(2)对规模集访及时报告和有效处置;(3)按规定建设好了网信平台,全年共受理、办理、录入50件,做到每件都按要求办结;(4)全乡没有出现县以上重复上访,没有出现到市、省、京非正常访;(5)均能按县信访局调度接访、处访;(6)全年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特大群体性事件,也没有迟报、误报、漏报、瞒报相关信息;(7)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冻坡砖厂依法拆除等。该项可计满分。

(三)安全生产(5分,自评5分)

1、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全年党委政府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9次,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带队检查严格按照党政主要领导每季度不少一次,副职每月不少一次;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每一次专项行动;规范安全生产基础资料,重大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规范,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材料;全年未发生一起一般责任事故以及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加强校车管理,全年共开展校车安全检查4次。

2、道路交通安全:交通事故预防到位,辖区内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按上级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两站两员”建设覆盖率达到100%,辖区内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和重点车辆、驾驶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全年进行交通安全大检查4次,村级交通安全劝导站运转正常。

3、防汛抗旱:2018年未垮一库一坝,无人员伤亡;汛期值班到岗到位,无脱岗现象;防汛物资储备充足;与各村签订了防汛抗旱责任状,制定了乡、村两级预案;乡、村两级均成立了应急抢险队伍,进行了防汛避灾演练。该项可计满分。

4、森林防火工作: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主要领导为指挥长的森林防火指挥部,组建了以乡政府和林业站年轻人员组成的扑火应急分队60人,另外成立了2支半专业扑火队伍共30人,每支队伍配备6台风力灭火器等扑火设备,同时29个村各成立了应急扑火队1支,扑火队员600余人。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按要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召开乡、村各级会议,利用广播喇叭、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车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全年出动森林安全防火宣传车70台次,书写张贴防火标语1260余条,横幅40多条;加强火源管理,加大对精神病、痴呆、聋哑、老人及小孩的用火管理,和无行为能力人员的监管人员签订管理责任状,在全乡学校开展防火知识宣传,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以及发放至家长的一封信进行防火宣传;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备勤,制定了森林防火值班表,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没有出现缺岗现象;全年全乡没有发生森林火灾。自评满分

5、食品安全:(0.5分)一是落实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工作,29个村每村配备了一名食品安全协管员;二是落实好了食品摊贩备案登记工作;三是做好了日常监管工作,无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集体聚餐,未发生以讲座、会议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事例;四是做好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对联合食品药品局对各餐饮、食品店、学校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防患于未然。一年来我乡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负分。

五、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20分,自评20分)

(一)、重点工作(10分,自评10分):

1、我乡境内重点项目的基本概况

    2018年在我乡境内续建的项目有:1、武靖高速主线的扫尾工作(水系、路系的恢复,临时用地的复垦,边角余田的处理,档案资料的整理完善);2、武靖高速连接线大寨段;3、县妇幼保健院;4、思源学校;5、污水处理厂二期;6、袁家团环保搬迁项目;7、碧桂园;8、城东出口道路整治项目;9、长坪大道;10、职教新城项目的实物登记;11、枫香大道;12、枫黄公路;13、荣岩电站直供区电网改造扫尾工作;14、枫木团风力发电二期、三期。

2、重点项目的完成情况

(1)荣岩电站直供区电网改造扫尾工作已经圆满完成;碧桂园的征地拆迁工作已经结束;枫香大道和枫黄公路的征地拆迁任务已经完成;长坪大道的征地拆迁及安置地已经搞好。

(2)武靖高速主线一系列的水系、路系遗留问题基本解决,档案资料的基本整理完善到位,但临时用地的复垦还没有开始,特别是拱桥边村二组有27亩、寨坡村搅拌场有27亩需要复垦,目前经费尚未到位,复垦任务十分艰巨;枫香村一组香当坡一处水塘需要维修恢复供水,县指挥部还未确定是否维修。

(3)武靖高速连接线大寨段。

(4)思源学校和妇幼保健院由于“新农村建设项目”―大寨民族风情街没有动工,部分村民拒绝再征地拆迁,致使原设计规划红线内的房屋还有部分没有腾地。

(5)城东出口道路整治项目目前进展顺利,但因为没有安置地,势必影响下一步5户拆迁户的拆迁问题。

(6)坪溪职教新城已经签订323.94亩的征地协议,12栋房屋及其他附属物的丈量登记工作已经结束。

(7)枫木团风力发电二期、三期进展顺利,但植被破坏严重,生态恢复任重道远。

(二)、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5分,自评5分):

1、农村危房改造。2018年我乡的任务是176户,实际完成181户,完成率102.84%,目前已全部验收入住。

2、新增城镇就业:2018年,我乡新增城镇就业任务210人,完成210人,圆满完成任务。

3、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我乡任务是635人,实际完成692人,超额完成57人,完成比例为108.97%。

4、行政村配电网改造:2018年5个贫困村配电网改造任务都已完成任务。

(三)、争先创优(5分,自评7.4分)

1、荣誉表彰:2018年全乡获得市县奖励共十二项计2.6分(见附表)。

2、典型经验推介共计4.8分(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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