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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铺子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实 施 方 案
文件名称: 长铺子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实 施 方 案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75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长铺子苗族侗族乡
发文日期: 2021-04-2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4-21 有效期: 永久
长铺子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做好我乡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邵阳县五峰铺镇弄子景区“2.13”游乐设施机械故障伤人事故教训,全面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落地,彻底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根据《邵阳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邵市安委〔2021〕2号)文件和《绥宁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绥安委发〔2021〕5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定于2021年2月22日至5月31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村、各部门要把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作为当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村支部书记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信息员为直接责任人和企业主体的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要坚决压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各分管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在全乡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覆盖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织密织细安全监管网络;既要突出曾经发生过事故的重点地区和行业,又要关注容易忽视的监管漏洞、视野盲区,更要集中整治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全面补齐监管短板,有效堵塞监管漏洞,彻底消除漏管失控,坚决杜绝任何事故发生,确保我乡安全形势稳定。
二、主要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共性职责
1.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分管班子成员、各村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2.分管行业领域的部门、分管领导要充分发挥作用,定期召开所分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部署会议,每月最少一次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春雷2021”和“全面排查从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安全检查;
4.建立健全、逐级上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推动落实重大安全隐患“一单四制”整改,切实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5.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安全事故;
6.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7.指导督促企业按照“一必须五到位”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组织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纠,落实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8.强化安全督查检查,继续实行“班子成员包片、分管领导管线”的安全生产督察机制,严格发现问题事前问责,严肃行动期间事故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落实落地。
(二)职责分工
1.应急管理办公室   
牵头领导:熊铁权      部门负责人:肖斌
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对全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如火灾、洪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食品药品安全整治;负责对工商贸八大高危行业进行综合安全监管;协助公安派出所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1)充分发挥乡安委会的职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村和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履行全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承担信息发布、事故统计;负责百日行动的新闻报道工作;协助乡安委会督办事务等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生产整治;
(3)对工矿商贸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实施在已划定的地震环境范围内非法从事爆破、采矿、采石、钻井、抽水等行为和其他安全生产相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2.党政综合办公室   
牵头领导:杨爱香      部门负责人:陈倩玲
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相关文件的收发、承办、送批等工作;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乡办公用房建设、管理、维修、改造和处置安全整治;负责乡公务车辆安全整治。
3.基层党建办公室   
牵头领导:成昌华      部门负责人:彭喜平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工作中所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   
牵头领导:沈忠文      部门负责人:秦  丽
负责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道路交通、市场监管、水利工程、工商贸企业、移民项目施工现场等领域内的安全整治。
(1)负责组织实施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承担能源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工业行业安全生产整治;
(3)负责组织实施通信业安全生产整治;
(4)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整治;
(5)负责组织实施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整治;
(6)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整治;
(7)督促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安全整治;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安全整治;
(9)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大型经贸展会活动的安全整治。
5.社会事务办公室   
牵头领导:沈丽琴      部门负责人:钟佩芳
负责对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等领域内的安全整治;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应急处置;负责组织开展校园、校车安全等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对校车进行安全监管;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
(1)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2)牵头组织学生安全整治;
(3)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整治;
(4)负责组织实施校车安全整治;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进学校系列宣传行动;
(6)负责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安全整治;
(7)指导监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戏游艺场所、娱乐场所,以及营业性演出和艺术品经营活动安全整治;
(8)监督旅行社开展安全整治;
(9)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开展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安全整治;
(10)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旅行社团队客运安全整治;
(11)负责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单位、寺庙的安全整治;
(12)负责组织实施公共体育设施运行安全整治;
(13)负责指导实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主办或承办的重大体育赛事活动、体育彩票销售等领域安全整治;
(14)负责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系统安全整治;
(15)指导督促、监督检查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整治。
6.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牵头领导:黄生民      部门负责人:黄始刚
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建房、危险废物、企业环境安全整治;组织开展矿产、地质灾害等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对矿山开发和保护矿产资源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排查、治理地质灾害隐患;对非煤矿山、砖厂非法生产行为予以打击处理。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领域安全整治;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等地产业安全整治。
(1)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审核主要内容,严把建设项目与相邻方的安全距离关;
(2)负责组织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矿业开采秩序;
(3)负责组织实施地质勘查行业安全整治;
(4)负责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安全整治,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点监管监控;
(5)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废物安全整治;
(6)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环境安全整治;
(7)牵头组织建筑施工安全整治;
(8)负责指导、监督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领域安全整治;
(9)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等地产业安全整治;
(10)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范围内的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整治;
(11)组织开展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专项整治;
(12)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污水处理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7.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牵头领导:李才茂      部门负责人:李生文  黄先元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和打非治违等联合执法工作,牵头组织对建筑施工、工程机械、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整治。
(1)负责已开工的重点项目征迁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整治;
(2)指导协调全乡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普法宣传工作;
(3)组织开展全乡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有关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5)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安全整治。
8.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牵头领导:杨  平      部门负责人:龚春霞
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社会救助、救灾、医疗保障等工作;负责对劳动保障机构、慈善养老机构、就业服务培训、就业信息发布等领域内的安全整治。
9.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牵头领导:王科良      部门负责人:成有忠
负责农业机械、森林防火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负责组织实施林业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2)负责组织实施国有林场、集体林区安全整治;
(3)指导、检查、督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安全整治;
(4)负责组织实施农业行业安全整治;
(5)负责组织实施农药行业安全整治;
(6)负责组织实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整治。
10.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牵头领导:唐改清      部门负责人:陈巧爱
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服务等事项,安排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工作车辆。
11.退役军人服务站   
牵头领导:沈忠文      部门负责人:李  超
  (1)负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安全整治;
(2)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整治;
(3)负责组织实施河道采砂安全整治;
(4)负责组织实施渔业安全整治;
(5)负责组织实施乡域内电站运行安全整治。
12.乡派出所
牵头领导:李才茂      部门负责人:袁星月   
(1)负责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整治,加强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爆破作业以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环节安全监管,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督促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停止审批供应民用爆炸物品措施;
(2)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整治,加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放射源治安防范工作,加强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3)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
(4)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13.乡卫生院     
牵头领导:沈丽琴     部门负责人:钟佩芳
(1)负责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安全整治;
(2)负责组织开展医疗废物、放射性物品的处置安全整治;
(3)负责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以及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14.乡财政所     
牵头领导:杨  英      部门负责人:刘天明
统筹安排百日行动工作经费,监督经费使用情况,为百日行动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每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并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经企事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限期整改到位。整改落实情况要定期向职工公布。自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管控措施,并按照县安委会的要求每月20日前上报行业直管部门,其中县属企事业单位上报县行业主管部门,其余企事业单位上报至乡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全面检查。乡安委会将每月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书记、乡长亲自组织,做到全覆盖。检查情况要按要求记录备查,发现问题要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形成整治闭环。重大隐患清单要于每月25日前,由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至县安委办。
(三)督查检查。乡安委会成立专门的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村、各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复查。每月督查检查情况形成通报文件并进行书面交办。
四、工作步骤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月22日-2月25日)。各村和各分管行业、领域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动员负责行业领域的百日行动。
(二)自查自纠、排查整治阶段(2月26日-4月30日)。对照主要内容和检查方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村、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向乡安委办报送工作小结。
(三)督查整改、检查验收阶段(5月1日-5月31日)。要对照督查通报问题实施整改,对照重大隐患清单逐一销号,对技术要求比较高、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上报乡安委会并做好防范预案,并派专人盯守。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长杨英任组长,副书记熊铁权任副组长,李才茂、沈忠文、黄生民、唐改清、沈丽琴、成昌华、杨平、王科良、杨爱香、肖斌为成员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推动全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办公室,由肖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行动工作的日常工作协调,推动百日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扛起压力、负起责任。要深入分析行业和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旅游安全、矿山、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贸企业、城镇燃气、消防、特种设备、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全面梳理新兴行业、边缘行业和交叉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消除行业监管漏洞、盲区。
(三)严格监管执法,形成强大震慑。切实把依法治安作为安全生产治本之策,把严执法作为防范事故的断然措施,真正用起来、严起来。切实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
(四)全面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要在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所有领域和生产经营环节组织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激励企业自查、部门开展排查、政府组织抽查,多层级、多主体、多角度拉网式每一户隐患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制成清单逐级上报。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县委县政府将分别派出赴乡镇和各行业领域督查组,县安委办将定期派出专项督查组,对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因玩忽职守造成未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未按要求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未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等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提请有权部门严肃问责追责。对因“打非”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措施不得力在行动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附件:1.长铺子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长铺子乡安全生产责任分解细化表
3.长铺子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工作分组督查安排表















附件1

长铺子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英
副组长:熊铁权
成  员:李才茂、沈忠文、黄生民、唐改清、沈丽琴、成昌华、杨平、王科良、杨爱香、肖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由肖斌任办公室主任,袁星月、刘天明、成有忠、黄始刚、龚春霞、陈倩玲、李生文、黄先元、彭喜平、陈巧爱、李超、曾垂程、秦丽、胡圭、贺占喜、向长华、毛连平、杨光成、蒙永春、黄小东、肖和成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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