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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述法报告--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罗兴
文件名称: 2023年度述法报告--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罗兴
索引号: 4305270003/2024-0147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4-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4-01 有效期: 长期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深化学习,法治定力不断增强。作为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始终把学习作为强能力、提素质的有效途径,作为掌握情况、科学决策的基础,指导实践、推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一是积极参加局党委中心组以及所在党支部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宪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了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提升个人政治自觉和把握依法开展财政工作前进方向的决策能力。二是开展财政“八五”普法工作,研究制订财政“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实行在线学法和考试,确保干部参学参考率和考试通过率达到100%。累计培训财政系统干部、各部门单位财政人员共计300人次。

2.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财政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目前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0名。在执法中严格遵守《湖南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湖南省财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和监督财政执法行为,增强财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二是继续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2023年共对我局25份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财政政策和执法行为合法合规。近年来,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处罚无一件复议、诉讼。

(二)知法用法,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贯彻落实《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财务法律法规,有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1.加强收入征管。压实征管主体责任,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征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征管效能。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杜绝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亿元,同比增长12.26%,增幅全市排名第三。

2.科学安排支出。健全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建立“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的控制机制,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大力构建节约型机关,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将有限的资金重点用于基本民生。2023年对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法制宣传等工作给予经费保障117万元;落实《教师法》中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待遇不低于同城公务员水平的规定,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待遇补差4041万元。

3.打造阳光财政。按照《预算法》要求,将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社保基金收支预算等报表实行网上公开,构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信息平台。组织全县131家预算单位将预决算按法定时间在政府门户网集中公开,2023年在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检查中,我县预决算公开排名在全省前列。

4.展开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会计法》,成立绥宁县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绥宁县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绥宁县4家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5.防范债务风险。严格按照我县化债方案要求,有序化解存量,严格控制增量,2023年末,省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债务总限额控制在省财政厅限额之内,综合债务率控制在120%以下,债务管理工作连续5年被省财政厅评为先进。

(三)履职尽责,坚决执行人大决议。贯彻落实《监督法》,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2023年度预算编制征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意见,及时提请县人大财经委初审,按要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通过财政与人大财经委信息化建设,使县人大及时全面了解财政运行情况。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按照规定程序,专题研究、专人负责、专项落实,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回复。2023年主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会办3件,办复率达100%,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达100%。

二、存在问题

(一)人员配备相对不足。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对法治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由于专业人员的缺少和持续性法治培训的缺乏,法律业务能力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和手段不够丰富,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落实不够,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创新力度还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法治人员法律素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标准,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加大普法力度,持续抓好“八五”普法宣传。灵活运用党员干部下沉到村、进社区等载体形式,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宣传,用活群众语言,注重互动交流,将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扎实推进普法深入实施,使懂法、用法、守法成为干部群众的共识共动。

(三)坚持依法履职,助推法治财政建设深入开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宪法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扎实做好工作监督、法律监督、调查研究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实际行动助推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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