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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邵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邵食安委〔2022〕4号)、《绥宁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绥食安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县、乡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现就加强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意识,统筹抓好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建立完善常态化的宣传预防、应急救治、防控保障等机制。广泛宣传野生蘑菇中毒防控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加强防控和自我保护意识。2022年全乡居民野生蘑菇中毒防控知识知晓率须达90%以上,大力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风险,争取误采误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数和发病人数“断崖式”下降,直至“清零”,严防死亡病例发生,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乡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2022年3月—4月)
各村及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专门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措施,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饮食安全。要积极动员乡村干部、一线执法人员、协管员、学生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当中来,形成全员参与的强大合力。
(二)宣传教育(2022年3月—9月底)
各村及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多层次、立体化宣传,向农村、家庭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宣传野生蘑菇中毒防控知识以及中毒急救知识。将防控知识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全民皆知,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1.乡政府要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微博微信等宣传形式向广大民众宣传有毒野生蘑菇的危害以及中毒急救知识,通过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野生毒蘑菇的自我防范意识。
2.各村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协管员作用,确保防控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位。要在村组、农贸市场等地设立警示牌、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资料,要利用村广播、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村干部和食品安全协管员走村入户面对面普及野生蘑菇中毒防控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教育群众勿采勿食,不买不卖品种不明的野生蘑菇,提高村民的辨识能力,加强蘑菇中毒应急救治知识科普。
3.学校要在显眼位置开设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开设1堂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宣传教育课,教会学生发生毒蘑菇中毒的救治方法,达到让学生带动、规劝家长不采不食野生蘑菇的目的,让学生成为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的宣传员。
4.在进出山口、田间、水边、山头、水库等野生蘑菇重点生长地带和中毒事故高发地域,设立警示牌,警醒人民远离野生蘑菇。
(二)监督检查(2022年4月—9月底)
1.社会事务、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和食用农(林)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加工、经营有毒的野生蘑菇,加强对集体聚餐单位、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宣传和整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和加工野生蘑菇行为,严防有毒野生蘑菇流入餐桌。
2.教育、民政、自然资源、文化等部门要督促加强对学校和托幼儿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场所和餐饮服务单位的宣传和日常管理,严禁非法采购加工食用野生蘑菇。
3.各村要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群众自办宴席集体聚餐活动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加强对乡村厨师的教育和培训,防范误食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
(三)应急救治(2022年全年)
1.乡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统一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要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编制修订完善常见毒蘑菇识别与中毒防治手册。采取定点救治、对口帮扶、远程会诊等措施,提升卫生院的蘑菇中毒诊断、救治能力。
2.各村要进一步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演练,要完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一旦发生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携带蘑菇实物或图片及时送医。要及时全力配合救治,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并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通报、报告给乡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和经费保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加强对开展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的领导。乡食安办要做好统筹、组织、协调工作。要保障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和宣传工作的必要工作经费。
(二)开展督导检查。2022年9月中旬前,乡食安办将组织宣传、教育、民政、自然资源、交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市场管理等部门,对各村开展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三)纳入考核评估。群众野生蘑菇中毒防控知识的知晓率是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各村在2022年省食安委统一组织的民意调查中,要确保居民野生蘑菇中毒防控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