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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文件名称: 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77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1-12-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12-01 有效期: 永久

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参与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5、拟订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县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7、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比照西部开发、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和湘西地区开发的政策措施;落实国家、省扶贫攻坚规划;研究制定统筹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包括:机构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13个,所属事业单位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人秘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股、招投标和法规股、固定资产投资股、社会发展股、湘西地区开发股、价格调控和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工业和运行监测协调股、安全生产与民爆物品管理股、行业管理与信息股、科技股。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绥宁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绥宁县农村能源服务站、绥宁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绥宁县价格认证中心、绥宁县科技情报研究所、绥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事物中心,其中绥宁县农村能源服务站、绥宁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绥宁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为副科级单位。本部门编制人数63人,实有人数6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8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6.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18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4.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8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8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4.19万元,占86.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8万元,占6.05%;卫生健康支出36.88万元,占3.11%;住房保障支出53.84万元,占4.5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17.6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6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69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专项工作、粮食专项工作、工业发展专项工作、科技专项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4.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4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1.2%,主要是因工作内容增加相应增加了办公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增加0.5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减少公务接待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全县经济指标统计会议、重点项目工作会议等,人数为200人,内容为经济指标统计和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部署;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全县发改指标业务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考核指标填报培训、营商环境考核培训、重点项目工作培训等;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86.69万元,基本支出817.69万元,单位项目支出36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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