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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县发改局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自评报告
文件名称: 2020年度县发改局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自评报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53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1-01-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1-15 有效期: 永久

2020年度绩效考核评估指标完成情况

绥宁县发改

20211月12日)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绩效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根据年初确定的绩效工作目标,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对照《2020年绥宁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改革方案》评估标,我局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自评,各项指标大多数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指标自评分为97.6分(指标总分95分,创先争优加4.5分,县市绩效考核任务中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未完成任务扣0.5,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未完成任务扣0.6,全面从严治党中党政主要负责人立案查处1人扣0.4分,班子成员被立案查处2人扣0.4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请审查。

一、共性指标70分,自评70分)

(一)三大攻坚战23分,自评23分)

1、精准脱贫(8分,自评8分)根据《绥宁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我局主要承担两项指标:

1)易地扶贫搬迁搬迁计划完成情况通过精准识别“十三五”期间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原计划搬迁19239人调整为3765户15189人。政策执行情况通过对易地搬迁对象搬迁对象进行精准识别我县“十三五”原定搬迁计划为19239人,取消4050人被搬迁资格,调整为15189人,搬迁对象识别精准率100%。易地扶贫搬迁住房面积严格25平方米/人标准执行,对严重超面积无法整改的33户豪华装修的3户给予整户取消搬迁资格。严格按易地搬迁户自筹资金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1万元的标准执行,没有发生超标准收取自筹资金的现象。成立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对易地搬迁资金进行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封闭运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后续帮扶措施覆盖落实情况一是大力推进产业帮扶全面推行“三有三定三结合”产业扶贫模式“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易地搬迁户”产业扶贫模式相结合,在重点扶贫产业吸纳搬迁群众就近就业;提高贫困户劳动技能,组织劳务输出就业,同时为贫困劳动力开展信息介绍和政策宣传和工作推荐服务,目前已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外出务工约8000余人次。在临街有条件的集中安置点建设农贸市场,提供廉价摊位,以独立经营的方式增收,统筹解决搬迁户的后续生计问题。在符合条件的集中安置点屋顶处推广光伏发电后续扶持,光伏电站建设和集中安置项目同步推进,同步完工,使贫困户一入住就可以受益。二是建设扶贫车间推进后续扶持。在各集中安置点设立“扶贫车间”,经过近年的努力,在盐井、鹅公、瓦屋、湘商产业园、河口、乐安建成制鞋生产线,金屋、黄土矿、武阳、李熙、红岩、麻塘等乡镇均建立扶贫车间,主要从事电子、制衣、楠竹加工等生产车间;三是用活用足公益性岗位政策,安排易地搬迁劳动力到保洁员、生态护林员,保安等公益性岗位上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社区管理服务情况出台《绥宁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暂行)》、《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绥宁县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后期维修管理制度》、《关于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社区融入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指导乡镇和村干部加强集中安置点公共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目前,我县16个统规统建的集中安置点均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安排专门经费,对安置点进行物业管理、水电维护、邻里纠纷调解、卫生整治、治安维稳以及政策宣传等工作,努力帮助搬迁群众尽快融入新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完善情况积极引导安置户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区域,引导他们往集镇和村部周边、公路沿线、工业园区等中心地带搬迁,充分利用现有完善的水、电、路、网,幼儿园、学校、卫生院等公共服务设施。能方便快捷的享受原有的医疗、学校、信息等公共服务在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居房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配套开展了配套基础设施、产业扶持、社会服务等基础工程建设,目前安置区全部实现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同时在集中安置点建设了必要的健身广场,适当安装了健身器材问题整改及扫尾工作情况一是全力推进应搬尽搬和涉贫信访问题的整改。对全县涉易地扶贫搬迁信访问题,县联席办、发改局干部进村入户对问题进行了逐一核查和解决。经再次组织的应搬尽搬排查,我县新增搬迁对象20户68人,已报省联席办同意。二是全面清退易地扶贫搬迁不合规对象。经统计,全县需核减和被清退的易地搬迁户共172户614人,已上报省联席办批准。三是全面完成易地搬迁不合格住房的整改。结合我县存在的问题实际,联席办下发了《关于对易地扶贫搬迁“整改不合格住房”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各乡镇根据纪要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村入户逐一核查工程量,责成搬迁户主或请施工队伍在限期内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清零。四是对易地搬迁项目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大清查、大整改。2019-2020年多次组织力量开展了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全隐患大排查、贫困户入住及拆旧复垦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易地扶贫搬迁“三排查”“三签字”工作和巡视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集中排查工作。对全县易地搬迁住房质量安全问题、实际入住、拆旧复垦以及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了大整改。对查出的如缺摩托车停车棚、缺休闲广场、缺太阳能路灯、缺物业管理办公场所等部分配套基础设施不到位、不完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五是主动响应省市联席办专项稽察、巡查发现问题以及省、市审计厅、局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对武阳红旗坪安置点闲置的26套安置房进行了及时处置主动和省市相关主管部门衔接,积极寻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中存在难题的处置办法,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系列问题,确保把易地扶贫搬迁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2)光伏扶贫加强村级光伏电站运营管理。全县总规模7177kw,全县光伏电站设计年总发电量将达到680万度2020年11月(结算至10月底),全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产生发电量1163.7万度,发电能力达到171.13%②2020年全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不低于80%完成率达100%。

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10分,自评10分)

1)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3分,自评3分)

一是做好了财政资金管理的基础工作,按照要求完成了2020年财政资金的部门预算;二是做好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并按时报送了绩效目标等绩效资料;三是做好了项目前期经费的包干管理工作,并按程序开展了项目前期工作,按要求完成了我县项目申报,并取得了好的成绩;四是项目推进开展顺利,资金按工程进度按时拨付到位;五是按时完成了预算、决算工作,并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2)财经审计(4分,自评4分)

一是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各项工作的开展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工作、准确提供审计机关所需要的凭证资料;三是通过相关部门检查审计,今年没有发现违规资金,所有支出都是合法开支。四是2020年没有违规资金,2019年的违规资金已全部整改到位

3)落实农民工工资“五项”制度3分,自评3分)

一是规范大唐发电的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牵头落实农民工工资“五项”制度实名制用工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建筑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制;二是全年没有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或引发极端事件

3、污染防治5分,自评5分)

一是按《绥宁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落实了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二是落实了环保督察交办任务1件,即洞溪垃圾填埋场环境治理。2019年10月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交由具有相关资质技术的省地质勘探院编制《综合治理地质勘查报告》、《综合治理施工设计图》、《综合治理工程预算书》方案,并督促县宝庆联纸公司进行治理(在上游修了拦河水坝和清水分流设施,导流450米。同时在垃圾填埋场上层覆盖了黄泥土,种植了花草。因护绿未复垦,没有做护坡和防渗处理)。今年7月14日,县政府召开相关部门专题会议,议定由有资质技术的第三方机构对宝庆联纸公司的治理进行评估。完全整治好了再予以销号,若只是部分治理到位,相关部门要继续配合督促县宝庆联纸公司完善治理,直到整治到位为止;三是及时调查处理生态环境信访案件,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促信访交办按共8件,基本销号完成。云峰水泥厂因灰尘、噪声污染问题,2019年6月,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通过了搬迁方案,财政到位搬迁资金800万元,目前厂区周边搬迁户11户已搬迁9户,还有2户未搬迁,乡政府公示后,此2户自动放弃搬迁,但未签订举报投诉息访息诉承诺书。对搬迁范围外的6户群众诉求,做好正面疏导和息诉息访稳控工作。四是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五是完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内容

(二)组织工作(22分,自评22分)

1、组织工作(2分,自评2分)

1)人才工作2分,自评2分)

一是严格按要求落实人才工作任务;二是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和职称管理工作:2020年按要求完成年度招聘任务,招聘2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没有出现失误。2020年没有人员晋升职称。在县人社局、局纪检联络员、驻单位纪检组组长等相关人员监督下进行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陆峰参加了工勤技能四级岗位考试,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初审、资格复审、考试、公示”的程序进行,没有任何的违规行为。

2)干部管理工作0分,自评0分)

一是单位股级干部调整都是经过党委员会研究决定;2020年有2名干部被提名推荐相关规定进行;二是我局2020年没有新录用公务员;三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了工资、津补贴审批手续完成公务员统计及考核;四是全额完成干部网络在线学习;全额完成中央、省、市、县委组织部的调训任务。五是按要求及时落实干部档案清理、资料归档工作;六是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建立退休人员微信群,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3)干部管理监督工作0分,自评0分)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或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2.领导干部未发生因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缺乏担当作为受到追责问责的;3、出入境管理:我局在组织部因私出国(境)备案的干部共有56人,并且除已瘫痪在床行动不便1人外,其他人员均已按要求采集指纹,证件都已交至组织部集中保管,没有违规出国出境人员。4.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未发现违规经商入股的;5、按要求完成县委组织部转交办信访案件办理工作。6、已按要求报送干部监督信息成果及落实干部监督相关工作任务。

4)基层党建(0分,自评0分)

一是加强支部“五化”建设质工作。2020年我局精心组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提升党支部“五化”建设质。使得组织生活更加正常化,管理服务更加精细化,工作制度更加体系化,阵地建设更加规范化;二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根据县委组织部要求,我局进行了一系列的主题教育活动的学习和探讨,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了民主生活会;三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一年来,全局各党支部结合自己的实际,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把学习政策理论同进一步提高素质,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相结合,把学习县委会议精神同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一年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了结对帮扶和慰问困难党员活动12次,转变了工作作风,树立了党员新形象;四是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党员管理工作。严格按工资比例收缴党费,严格按季度收缴党费,做到了不拖、不欠、不漏严格按照党组织纳新党员的原则,今年培养入党对象1名加强党员党费收缴清理,对近年来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清理补交,目前已清理到位加强老干部党员管理,对退休党员及时和老干部局对接,将其转入老干支部;四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委书记为全局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明确联系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局党委与8个支部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奖惩措施和办法;各党支部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联络员,由联络员不定期向党委汇报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局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各支部围绕党委的工作重点,立足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各自的党建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建例会制度,理论学习和工作考核等各项制度,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建立和健全干部素质的激励机制,使各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了切实加强干部的责任意识,我局严格执行《发改局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局党委坚持每月一次的党建联络员党建工作汇报会制度和每两月一次的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全面掌握各支部党建工作的“第一信号”,确保人员、责任落实到位五是按规定落实党建带工青妇残建设,完成调研信息、网评任务。

2、政治建设(重大决策执行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6分,自评6分)

一是单位干部职工未发生在公共场所发表与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不一致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同时没有发生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被督查通报的,对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县委经济工作会工作任务、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没有及时传达贯彻落实或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及办理不规范、执行不力被督查通报的;二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工作谋划工作、开展活动、落实措施符合“两个维护”要求,没有出现“低级红”“高级黑”被通报的,按规定开展“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的;三是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没有违反《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定的;四是落实办公用房相关规定,①工作人员办公室均在标准范围内;②没有其他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及省、市相关规定情形。五是配合开展党史和地方志工作,没有被省市县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后果

3、全面从严治党(6分,自评5.2分)

一是积极开展整治“四风”,未违反省、市、县“约法三章”,上级交办的党风政风问题线索办理、“互联网+监督”平台运行管理、上级纪委监委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领域信访清零、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中,没有发生被上级纪委监委约谈或批评教育;二是省委巡视、市委、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没有因省委巡视、市委、县委巡察整改不力被“回头看”或问责的;对省委巡视、市委、县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提出处置意见,按规定报送处置情况的。对县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巡察时点到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及时处理;三是班子成员2人被立案查处的0.4分;党政主要负责人1人被立案查处的0.4分。在县、市、省、全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责案件。党委发现并主动向县委或县纪委监委如实报告问题线索;四是推动廉洁单位创建工作,没有被上级纪委监委约谈或批评教育。单位党委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4、意识形态与网络安全(4分,自评4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小组;二是全年组织中心组学习9次、岗位练兵28次;完成理论书籍发行工作;积极推广“学习强国”使用,建立平台管理制度;同时对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的扶贫故事、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的重要讲话等重大理论进行宣讲,完成社会宣传工作任务;三是全年完成3篇县级发稿任务;完成2020年党报党刊订阅任务,并积极配合各级新闻媒体的采访工作;四是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未产生不利影响;积极组织单位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次;积极开展文明股室、服务明星等评选活动;按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落实“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治陋习树新风——100例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案例警示录》;

5、保密工作2分,自评2分)

没有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被国家、省、市、县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查处,未造成泄密的。没有因造成泄密,被国家、省、市、县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立案的。没有因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的。党政领导干部积极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

6、建议提案办理2分,自评2分)

1)人大代表建议:本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

2)政协委员提案:本年共收到1件政协提案,收于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已于2021年1月7日进行回复。目前正在按流程走相关程序。

(三)营商环境(12分,自评12分)

1、政务服务效率(3分,自评3分)

一是按规定主动在政务网进行信息公开、进行政策解读,政务公开工作未受到中央、省、市通报批评(含主流媒体);二是积极对热线成员单位对交办的工单及时答复;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为目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下,实现办理“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2、联企包企服务(2分,自评2分)

完成“四包”任务,即包政策落实、包部门协调、包矛盾处理、包达产增效,出台《鼓励支持使用本地工业优质产品实施意见》。

3、依法行政(3分,自评3分)

一是为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绥宁县发改系统调解委员会,负责县发改系统职责范围内的民事纠纷调解和行政争议调解;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全年普法宣传2次,上交以案释法案例2个;三是聘请法律顾问,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积极协助、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无拒绝协助配合行为,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案件。

4、优化经济发展环境(4分,自评4分)

按照《绥宁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要求,下发了《关于分解落实<绥宁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责任事项的通知》,将发改局负责及配合的7个工作事项分解落实到综合股、投资股、科技股等责任股室,并建立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事项台帐,推行台账管理,按时申报进度。目前发改局负责的10个事项中已有维护招投标秩序、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查处中介服务违规行为、二代征信系统升级等6个事项基本完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编制省里清单还在征求意见,市县均未启动;办理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主要由县人民法院负责。

(四)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和信访维稳13分,自评13分)

1、禁毒工作(3分,自评3分)

    一是领导重视,确保了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局党委多次研究部署禁毒工作,并完善和调整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广泛宣传,搞好教育防范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有关禁毒文件精神,将禁毒法律法规作为一个专题进行宣讲,并采取运用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多样的方法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强化禁毒意识。坚持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突出主题、抓住重点。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禁毒、戒毒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居民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和禁毒、戒毒、拒毒的意识。三是“文明平安单位”创建得到巩固,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无集体上访,无重特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治安灾害事故,无邪教组织,无黄、赌、毒、封建迷信现象,无内部职工违法犯罪,单位内部流动人口、刑事解教人员管理到位,职工防范意识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三是强化了禁毒单位工作职责,完善了齐抓共管机制。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确保了“干部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顺利开展。并在开展禁毒工作中充分发挥了部门职能作用,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扫黑除恶(4分,自评4分)

一是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二是单位干部职工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保护伞”违法违纪行为;三是组织进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未发现单位职工有涉黑恶线索;四是完成好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记录规范、工作资料收集齐全记。

3、综治治理(3分,自评3分)

一是全年完成两次民情走访;二是按时完成综治基础数据录入;三是积极参与社区每月2次常态化义务治安巡逻;四是继续推进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完成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任务。

4、信访维稳(3分,自评3分)

一是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信访专干,制定相关制度,同时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并建立台账、每季度研究信访维稳工作的。积极落实信访工作,未引发规模集访或进京非访登记的;引发极端恶性事件或舆论负面炒作的;引发进京、赴省、到市越级访的。对规模集访、恶性事件、舆论负面炒作,迟报、误报、漏报、瞒报信息的;未发生重点人员到县到市赴省进京参与集访的;发生群体性事件。

二、个性指标(25分,自评24.4分)

(一)部门重点工作(15分,自评15分)

清理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拖欠账款工作成效,持续坚持拖欠账款月调度机制,各有关部门明细台账每月5日前按要求报送。强化拖欠问题线索核实处理,严肃查处瞒报漏报、恶意拖欠等问题。积极配合国务院减负办做好清欠第三方机构跟踪评估有关工作。2019年以来,我县共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548.37万元,2019年年底,我县拖欠欠款全部还清,清欠率100%,2020年1月至12月没有新增欠款。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已完成规划基本思路研究、规划纲要文本征求意见稿编制,已广泛征求部门、乡镇、规模企业及社会意见建议,正在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搞好全县招投标协调与监督,加强招投标市场规范化管理:一是规范县招标办办事程序,实行层层审批把关。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招标事项的核准和招标文件的备案,实行内部审批制度。先由一般工作人员办理并签字,再交招标办主任审核并签字,最后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方可盖章。二是根据绥政发[2020]1号文件精神,5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2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3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采购,由业主单位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书面报分管副县长审核、常务副县长审批、县发改局备案。5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20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30万元以下的货物采购,由业主单位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分管副县长同意后,直接发包。严格对工程建设进行项目概算,并由发改局下达项目概算核准批复,严格控制工程建设项目超概算。县级储备粮2500吨储备及轮换任务:已完成2500吨储备粮任务。根据《绥宁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规定,储备粮三年轮换一次。2018年轮换一次储备粮,将于2021年进行轮换。今年无轮换任务。引进农产品新品种、建立农产品示范基地及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新品种2个(大红袍茶叶、甜茶),建立2个示范基地(寨市大红袍茶叶示范基地10亩、红岩镇雪峰村甜茶示范基地300亩),申报高新技术企业3家,引进高新技术企业1家。争资金争项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完成1366.33万元,优质粮油工程完成1000万元,中医院搬迁完成900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市重点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为4.3%,总量完成100.21亿元;产业投资增速同比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0.1%;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完成率110.91%;研发投入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总产值的1.2%,达到市定总量2.4个亿;技术创新申报成功3家高新技术,到期重新申报1家;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责任事项的落实,对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政务事项的梳理填报,配合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大大提高营商便利度;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完成3家,一家未完成;“一二三”工程完成5家。

(二)重点工作(10分,自评9.4分)

1、县委县政府其他重点工作6分,自评5.4分)

我县平台报数在的有11家房地产企业、8家建筑业企业,直报率为100%。在为库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共28个,5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共173个。预计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同比增加0.1%,产业投资完成额同比增长15%;1、投资总额增速:增速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2、产业投资增速:增速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预计2020年绥宁县地区生产总值(GDP)完成100.21亿元,同比增长4.3%。1、增速:增速达到全市平均水平。2、总量:地区生产总值(GDP)在西部三县中的比重为36.5%。

2、深化改革工作(计负分)

为推进重大改革事项的落地落实,我单位成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规划综合股。分别将8项重大改革工作落实到规划综合股、企业管理股、招投标事务中心、科技股、社会股等责任股室,对照班子成员分工,建立“一个改革事项、一名班子成员、一个责任股室、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对一些重大改革事项局党委书记唐友柏、局长戴立山组织班子成员、责任股室亲自调度,集中各方智慧推进改革事项落实。

3、四城同创4分,自4分)

按进度要求按时完成“四城同创”各项工作任务(含控违拆违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和交办任务;同时未被省、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县级主流媒体曝光。

4、市指标任务(加扣分制)

预计GDP排名第9,固定资产投资排名12位,产业投资排名第9,

5、绩效日常事务管理(计负分)、

考核指标在过程管理中没有被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或通报批评的;没有因问题整改不力被下发督办函重点督查督办的;领导交办件按时办结销号的;及时上报绩效考核相关数据与资料、报表等资料安排专人负责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三、加分项目(4.5分)

1、湖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我省荣获全国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先进典型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中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荣获“十三五”搬迁工作担当有为集体,加分计2分;

2、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工业数据云建设有关情况的通报》(湘工信运行【2020】491号)绥宁县荣获县市区先进单位,加分计1分;

3、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情况的通报》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荣获202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突出单位名单,加分计1分。

4、邵阳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绥宁县荣获良好单位,加分计0.5分。

、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虽然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对照考核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风电建设项目,由于林业新政及环评关窗时间较久的原因,项目推进较缓慢。二是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助力易地搬迁群众稳定增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深化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绥宁县绩效办监督联系电话:0739-7606907

监督联系人:秦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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