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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总结
文件名称: 绥宁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总结
索引号: /2024-0058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24-01-2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1-23 有效期: 永久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绥宁县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倍加珍惜张迎春常务副省长联点指导和省国资委对口帮扶的契机,树牢进位争先、保先保位的总目标,以过硬的作风和务实的举措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凝心聚合力,站位再提高,全面统筹推进有效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坚决把部门责任、帮扶责任、监管责任等分解细化,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形成责任到人、任务上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一)坚持高位推进。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8次、县政府常务会14次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9月底,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开展乡村振兴“三天两晚”驻村调研活动,聚焦中央、省、市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乡村振兴战略“七大专项行动”及脱贫户监测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增收、农村厕所革命、乡村建设和治理、驻村帮扶等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开展调研;11月,全县所有县级领导到分管行业部门、联点乡(镇)、村督导有效衔接工作,全面推动今年有效衔接工作提质增效;全年召开4次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乡村振兴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乡村振兴下阶段工作;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会,安排部署四季度各项工作提质攻坚行动。
    (二)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创示范”工作思路,建立“1+N+1”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即制定《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各行业部门围绕重点任务制定《绥宁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等配套方案,每个重点工作由相关行业部门组建的工作专班负责推进;制定《绥宁县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对乡镇、行业部门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行一月一清单一督查、两月一考核一排名一奖惩,考核结果由县委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进行点评通报,确保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得到有效落实。按照应派尽派原则,完成新一轮工作队轮换,实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一村一队”全覆盖,共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105支294人。全县1130户未消除风险监测户和15276户脱贫户(含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全部安排结对帮扶(联系)干部,实现全覆盖。结对干部每月严格按要求落实监测户帮扶“五个一”和脱贫户联系“四个一”走访任务,单位及时对走访情况进行自查,确保走访到位率100%、帮扶(联系)效果逐一过关。
    (三)严格考核奖惩。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督促乡镇和部门抓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工作推进情况,对2022年度考核优秀的乡镇、成员单位、后盾单位和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分别奖励十万元、五万元、三万元和一万元工作经费,对先进个人奖励1500元,全县共表彰“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同时,根据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考核方案,对每两个月排名前6的乡镇奖励工作经费1—3万元;对两月综合考核排倒数第1名的乡镇进行处罚,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四)把握发展机遇。省委、省政府对我县十分重视和关心,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迎春同志联点指导我县乡村振兴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6月5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迎春在长沙主持召开绥宁县乡村振兴工作调度会,对绥宁下阶段的工作作出三点提示。一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在以脱贫户、监测户、易地搬迁户增收为重点目标的衔接成效上求突破;二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以竹产业为重点特色的乡村产业发展上求突破;三是构建县域经济体系,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上求突破。6月16日,县委常委会强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迎春召开乡村振兴绥宁县调度会,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绥宁的关心与支持,为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迎春讲话精神,把讲话精神转化为强劲动力和实际行动,以实绩实效回应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会后,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对照讲话精神,细化分解任务,形成工作清单,制定具体落实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五)狠抓对口帮扶。省国资委围绕产业、消费、就业、党建等帮扶开展一系列工作,助力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产业合作全面开花。先后引导省属企业就砂石土矿、旅游规划、医共体、电商平台等项目来绥调研,推动华诚生物、军粮集团、春光九汇3家企业来绥投资兴业,分别落户并协助建设2个产业园,到位项目资金518万元。利用帮扶资金,全力推进7个产业项目开发,成功落地绞股蓝、罗汉果、八月瓜加工及销售等3个农业产业项目。二是就业帮扶持续发力。引导省属企业拿出更多针对性岗位,进一步吸纳农村劳动力,4月组织召开绥宁籍大学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当场达成初步意向近60人,最终实现就业9人。截至目前,帮助335名农村劳动力、102名脱贫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或就地就近就业。三是人才培育成效显著。针对电商销售、农产品种植管理等方面,先后邀请农业、建筑、药材、电商等行业专家13人,来绥调研指导培训9次,协助培养乡村振兴人才148人,培养工匠67人。从县交通局选派1名挂职干部前往企业挂职锻炼。四是各项协议落实到位。7月底前,省国资系统支持的200万元直接援助资金全部到位,较去年增加50万元;两支驻村工作队各100万元省级援助资金也已拨付到位。及时更新帮扶产品名录,全年实现采购、帮销农副产品3775万元。五是党建联建共促发展。省国资系统继续深入开展“走基层、办实事、强党建、促振兴”企业党建联村活动,23个结对支部先后派出党、团员300多人次,开展活动39批次,慰问困难党员、群众143户7万元,捐赠物资5批次近2万元,援建项目9个30.5万元,消费帮扶12批次50余万元。
     二、织密防贫网,帮扶不断档,脱贫基础更稳固、脱贫成效更持续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严格按照程序全部纳入,实现“应纳尽纳”,坚决防止“两种倾向”,杜绝“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落实产业、就业、健康、教育、住房、饮水、社会保障等帮扶措施,确保风险稳定消除,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一)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通过省平台预警信息、部门信息比对和干部走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易返贫致贫对象进行动态监测。坚持“一月一排查”和“两次集中排查”相结合,对9.8万户33.9万人农村人口全覆盖排查到位,共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对象182户640人。全县新识别监测户在10天内安排结对帮扶干部“一对一”帮扶,并制定帮扶计划;30天内落实帮扶措施并录入系统。所有监测对象均享受1项以上针对性帮扶。对行业部门政策逐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监测户36条帮扶措施清单,目前1130户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共落实帮扶措施4768条,户均4.22条,实现“应帮尽帮”。严格按照“一有效、一巩固、两稳定、两暂缓”风险消除标准,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开展季度风险消除评估,严格履行村提出名单、入户核实、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定程序。2023年全县消除风险83户248人。
   (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更牢固。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进行动态监测,完成56户危改任务,发放补助资金175.4万元。常态化开展“千师访万家”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和“送教上门”活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五类”学生均在校就读或送教上门,没有失学辍学现象发生。春季发放各类学生助学金1002.37万元、受益学生达15303人次,秋季发放各类学生助学金895.27万元、受益学生达12908人次;发放春季雨露计划补助295.5万元1964人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签约57615人,全部落实签约服务,其中四类慢病共6470人,已完成全部随访服务。全县农村人口实现饮水安全实现全覆盖,脱贫户5.538万人,监测户0.534万人,脱贫户和监测户的饮水安全全面得到保障;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364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维修养护。
   (三)紧盯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全县共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户3765户15189人,建成20个集中安置区,共安置易地扶贫搬迁户1217户4733人。一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投入1620万元完善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先后建成15个共800㎡安置区服务中心、建成鹅公乡鹅公村安置点1200㎡文化活动广场及“永和戏楼”;对武阳镇、瓦屋镇、关峡乡、金屋塘镇等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全面升级改造。二是实现群众稳定就业。全县易地搬迁户劳动力人口7174人,就业率100%,县内就业2358人(含公益岗位426人),县外省内就业854人,省外就业3962人。为实现搬迁群众“家门口”就业,先后与园区内鸿登、惠康、中集、丰源、兄弟竹业等20多家企业签订协议,吸纳搬迁群众就业102人,就业群众每年增加收益3000元以上。安置点及周边52家扶贫车间吸纳就业群众1592人(其中脱贫户就业517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179人)。确保了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家庭有1人以上稳定就业。三是确保群众安居乐业。成立小区管委会及安置区服务管理中心,全面开展党建、治安维稳、卫生整治、矛盾纠纷调解、就业服务等工作,确保搬迁群众办事有地方、议事有组织、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并从搬迁户中选出素质较高、热心服务的人员担任安置小区楼栋长和单元长,实现了搬迁户“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湘商产业园、关峡乡三板桥、武阳镇红旗坪、瓦屋塘镇福祥新区、鹅公岭乡鹅公村500人以上安置点由属地乡镇派驻2人工作组,工作组共10人,工作经费每人2.64万元/年。其余安置点,从实际出发,由属地村及附近村工作组统筹覆盖。
    (四)规范项目实施和资产管理。2023年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820.9万元,实施项目441个。通过召开专题部署会,严格执行村申报、乡镇审核、部门论证、县审定的项目申报程序,全面完成2024年项目入库申报,在11月底建立2024年县级项目库。扎实开展项目资产提级整改、全面排查等工作,全面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强化公益性资产后续管护工作,规范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工作。2023年新增完成项目资产登记确权8523个,涉及资金37712.94万元,其中公益性资产1160个,资金28387.32万元,经营性资产537个,资金6875.11万元,到户类资产6826个,资金2450.51万元。目前,在册确权登记项目资产13582个,涉及各类资金22.4132亿元,其中经营性项目资产837个,涉及资金2.3569亿元,公益性项目资产3221个,涉及资金11.8084亿元,到户类项目资产9524个,涉及资金8.2479亿元。
     三、端稳中国碗,装满中国粮,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落实党政同责,把粮食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千方百计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实现“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的目标。
    (一)稳步提升粮食产能。结合县域实际,推广再生稻品种23个建立再生稻示范基地1.5万亩,全县配备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205名,安排14万元奖补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联合播种机、农用无人机等农机具。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3万亩,超过市级计划任务0.86万亩,粮食总产15.51万吨,超过市级计划任务0.46万吨;完成油料播种面积9.65万亩;完成高档优质稻种植面积10.5万亩(比2022年增加0.2万亩),杂交水稻制种6.2万亩(单产251公斤),实现了粮食“两稳”目标。
    (二)推进高标农田建设。完成武阳镇等4个乡镇2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建成高标准农田3.91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万亩。在全县设置10个省级大田监测点和40个县级大田监测点,通过取样化验,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提供依据。完成酸性土壤改良0.21万亩,通过增施有机肥、撒施石灰、秸秆还田等措施,耕地酸化现象得到缓解。
    (三)夯实水利设施基础。投入资金383万元开展畅通洛口山灌区中梗阻渠道项目,新建改造渠道、渠道清淤28公里,实现灌区渠道畅通;投入1570万元实施梨子冲等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提升农村水源保障及灌溉能力;投入1772万元实施蓼水绥宁县治理工程,有效保护沿河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投入1400万元实施小流域提质改造项目,改善生态环境、净化小流域,打造山清水秀新农村;同时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积极申报洛口山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巫水河绥宁县段综合治理、中小河流莳竹水和南溪河治理、山洪沟治理、东山水源建设等项目。
   (四)保障主要产品供给。积极开展油菜高产示范区和机械化种植示范区建设,总示范面积达2.5万亩以上;完成大豆种植1.8万亩,总产0.24万吨,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0.12万亩;完成9.55万亩的油菜种植任务,花生播种面积0.15万亩,2023年夏收油菜籽7576吨,和上年保持持平。
四、做优“土特产”,拓宽就业路,群众“钱袋子”更鼓、“家底儿”更厚
确定2023年增收目标任务,明确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8项促增收措施和4类收入增收路径,开展稳岗就业、产业发展、政策落实和资产收益四项攻坚行动,实现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全县脱贫人口人均年收入增速实现“三个高于”。
   (一)鼓励发展庭院经济。鼓励农户利用住宅院落及周边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发展特色种植型、特色养殖型、特色手工型、特色休闲旅游型、生产生活服务型庭院经济。2023年共拨付庭院经济奖补资金50万元,发展庭院经济示范户301户,其中发展特色种植型134户、特色养殖型139户、特色手工型7户、特色休闲旅游型16户、生产生活服务型16户;庭院经济监测户发展36户、脱贫户发展241户、一般农户发展32户、低保户发展3户,当年度增收384万元,带动1656户非示范户发展特色庭院经济,当年度增收2800万元,达到10%以上脱贫群众参与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的要求。继续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政策,对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脱贫户、监测户“应贷尽贷”。截至10月底,新增投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20笔2494.19万元。
   (二)激发特色产业动能。全年安排产业发展资金共计6254.6万元,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一是产业帮扶基础不断夯实。新修竹林道800公里、维修竹林道500公里,建设竹笋压榨厂6个(新建780个榨),楠竹低改5万亩,创建笋材两用高效示范竹林1万亩,建设瓦屋塘竹业特色小镇和麻塘乡2个楠竹初加工集中点;新造油茶7500亩;完成冷库建设9598立方米,高标准红提采摘园1处,完成绞股蓝种植面积2000亩,罗汉果种植5000亩;与华诚生物合作,在关峡湘商产业园租赁厂房安装机械设备已投产。二是联农带农成效显著。投入资金5707.8万元,发展项目24个,联农带农2.9万户,受益人口10.14万人,带动农户增收25762万元,其中租金收入954.1万元,薪金收入4963万元,售金收入17161万元,股金收入1198.82万元,村集体收入金106万元。三是到户帮扶实现全覆盖。落实资金751.75万元,落实帮扶主体223个,带动脱贫户10764户36851人发展产业;签订帮扶协议帮扶防返贫监测对象1161户3406人,共签订委托帮扶协议872份、直接帮扶协议1161份,协议全部履行到位。
   (三)着力抓好稳岗就业。2023年,全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27877人,较去年26544人规模增加1333人。目前,全县共有脱贫劳动力25926人,已就业22653人,就业率为87.38%,比上年提升了2.29%。一是全面提质就业服务平台。“县—乡—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每个乡镇就业服务平台各配置1名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各村(社区)均安排一名劳务经纪人。在较大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设立就业服务站(中心或窗口),做到场地、人员、经费“三到位”,服务窗口标识、服务流程、办公设施“三统一”。二是精准实施“311”就业帮扶。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作用,完成25926名脱贫劳动力信息采集录入,动态更新信息数据;积极对接劳务协作地、主动入园访企收集招聘岗位信息,将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办到长沙,将一些小型招聘会办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小区,减轻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的求职成本;开展送训下乡等方式实行职业培训,截止10月底全县已开展职业培训71期,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437人、创业培训641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三是全面开展劳务协作输出。截至去年底,累计支付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24113人824.66万元,2023年支付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560人20.34万元;与江苏泰州、浙江温州等地建立劳务协作合作关系,目前政府间有效劳务协作合作协议达到9个;开通“农民工返岗专车”23车次,免费输送农民工返岗务工,全县677名外出相对困难人员搭上专车,144名脱贫劳动力顺利实现外出返岗务工。四是激励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关心帮扶车间正常运行和发展,全年拨付34个就业帮扶车间2022年度稳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稳岗补贴62.6万元,拨付新认定的8个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创业补贴24万元。对7个生产不正常且不能及时整改的就业帮扶车间进行清退,按标准新认定10个就业帮扶车间,确保全县53个就业帮扶车间健康有序发展,稳定吸纳511名脱贫人口就近就业。五是强化乡村公益岗位管理。开发保洁员、护林员、社保就业信息员、防返贫监测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对不能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精准安置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2172名。
   (四)落实政策保障机制。截至10月底,落实动态参保207人;监测对象5252人,脱贫人口52273人,除六类对象4929人外全部参加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监测对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23531人524.28万元,除职工医保参保及“六类人员”596人外(集中征缴期后新增困难对象不享受当年资助),全部资助到位。1-10月,对困难群众住院及门诊救助10591人次,845.37万元;困难群众申请救助231人次251.02万元;第三类对象申请救助166人次,139.38万元;再救助18人次12.3万元,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全部落实。
    五、破除旧风俗,扮靓新容颜,让乡亲们过上幸福田园生活
按照“七个一”的标准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一)大力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全县16个涉农乡镇218个行政村(社区),新配备分类垃圾桶2000个,清运农村生活垃圾4.54万吨,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100%;新增80名公益性岗位保洁员负责河道打捞保洁,各村配备一名环境卫生监督员,保洁员实行每天两次普扫,12小时巡回保洁。整改道路两边违建筑物及违法广告牌2240处,整改污水塘48个,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18个,整改拆除路旁垃圾焚烧炉及垃圾池121个。推广“周一或周五”大扫除运动,组织村组干部、党员和志愿者,围绕村庄内外、房前屋后、主干道两侧、连村路、河塘沟渠等重点地域,开展大清扫、大清运、大保洁行动。组建专业施工队伍,实行“首厕过关制”,聘请监理公司,确保改厕质量。目前,929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制定《绥宁县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再“回头看”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对2013年以来财政资金建设的厕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逐户清查台账和整改台账,对排查发现的5146个问题厕所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全面提升农村精神风貌。一是抓好阵地建设。打造高标准的示范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51个,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300余块。目前全县共有全国文明村1个,省级文明村镇5个,市级文明村镇22个,县级以上文明村占比65%,文明乡镇占比75%,培育了界溪口村、插柳村、新水冲村、佘家村、东山村等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基地。二是开展志愿活动。开展“3·5”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暨“争做文明人 创建文明城”“文明创建有你有我”“五进”活动、“周五志愿行”“我们的节日”等各类主题活动600余场次,全县志愿者人数已达3.95万人,志愿服务累计时长达43.38万小时。三是注重道德引领。开展第二届道德模范、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暨新时代文明实践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对10名“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10个优秀志愿服务组织、10名新时代文明实践标兵进行表彰。四是推进移风易俗。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将移风易俗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全县235个村(社区)按程序完成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针对红白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气,广泛开展乡风评议,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特别是红白理事会对红白喜事都明确了倡导性标准和操办上限,极大减轻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负担。
    (三)合力抓好和美村庄建设。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落实“湖湘千万工程”。筹集引导资金4000万元(含2022年结余资金)重点统筹种业(武阳)、水美湘村(关峡)、田园综合体(长铺子)、古镇文化(寨市)、传统村落(乐安)、竹笋特色产业(瓦屋)等六片(带),辅以东山、多逸寨、双飞等12个重点村进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目前,已成功创建2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5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省级项目关峡乡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完成。
    (四)建立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一是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建立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基本报酬年增长8%。建立健全村级后备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全县目前动态储备村级后备人才470人。常态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全年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6个,下派第一书记6名。二是开展乡村普法宣传。利用乡镇赶集开展法治宣传,全年共开展法治宣传200余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0余册,解答法律疑问1000余次。县司法部门利用抖音平台发布普法节目97期,播放量达80万余次。三是打造法律志愿者阵地。创建绥宁县“法律明白人志愿者协会”,发展560余名法律明白人志愿者,积极参与村(社区)矛盾防范化解工作,共排查矛盾隐患80余起,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00余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平安。深入开展片—组—邻“三长制”工作,组织“三长”开展实践活动、志愿服务600余次,累计服务群众逾3万余人次,为民办实事641件,解决群众实际困难400余个。四是开展诉源治理行动。县司法部门与县法院联合开展诉源治理行动,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判基层矛盾形势。17个乡镇司法所加挂诉源治理工作站牌子,安排一名法官和一名法官助理,由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工作站日常工作。今年4月来,县人民法院共向司法所推送58个案件,其中调解成功的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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