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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绥宁县2020年贫困退出验收复核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绥宁县2020年贫困退出验收复核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20-0013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11-1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11-11 有效期: 永久

绥扶领发202024

关于印发《绥宁县2020年贫困退出

验收复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属、县直各相关单位:

《绥宁县2020年贫困退出验收复核方案》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9日

绥宁县2020年贫困退出验收复核方案

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省贫困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扶发〔20205号)绥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绥宁县2020年贫困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扶领发〔20202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贫困退出验收复核工作,确保贫困人口零错退,提高贫困退出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复核内容

2020脱贫户进行全面复核

二、验收复核时间要求

(一)准备阶段(10月28

1.资料准备: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识别组负责提供2020脱贫户复核名单及汇总表》(附件1)、《疑似错退户反馈情况表》(附件3复核资料。各乡镇负责提供2020脱贫户花名册》、《2020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表》等复核资料

2.部署培训:10月29进行全县贫困退出复核工作部署及业务培训。

(二)实地复核阶段(10月30日一10月31)

各验收复核工作组到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识别长城宾馆1401室)领取相关复核资料,分赴各乡镇进行贫困退出复核

(三)数据汇总阶段(11月1

各验收复核组对实地验收复核数据资料进行汇总整理、评估认定及报告撰写,于11月1日下午5:30前将2020脱贫户复核名单及汇总表》、疑似错退户反馈情况表实地核报告资料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识别2020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表》交乡镇

三、验收复核方法

1.复核对象。以乡镇为单位验收复核组对2020年脱贫人口全面复核具体名单由乡镇提供《2020年度脱贫户花名册》。

2.查看资料,复核脱贫程序是否履行到位。通过查验乡村两级会议记录、村级公示、乡级公示及《2020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表、《2020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签字表等资料,来认定复核对象村民主评议、贫困户确认帮扶责任人签字、村级公示、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乡镇入户核实、乡镇公示上报”等脱贫程序是否履行到位。

3.入户复核,复核脱贫标准是否达标。验收复核组人员要深入复核对象家庭,严格对照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4000元,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有保障的脱贫标准逐户逐项复核,认定复核脱贫对象脱贫标准是否达标,具体见《2020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表》(附件2)。

4.综合认定结果

1)经复核,达到脱贫标准且程序履行到位的复核对象,验收复核人员认定该户予以脱贫,在该户的《2020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表》“抽查复核意见”栏选择“①达到”选项,并签字确认。

2)经复核,未达到脱贫标准或程序未履行到位的复核对象,验收复核人员认定该户为“疑似错退户”,在《疑似错退户反馈情况表》填写“问题说明”栏,于当天反馈给乡镇。乡镇要及时对该疑似错退户进行核实,于第二天上午12:00前填写好《疑似错退户反馈情况表“乡镇反馈情况”栏,并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验收复核组。各验收复核组根据乡镇上报资料进行综合认定,达到脱贫标准且程序履行到位的复核对象验收复核人员认定该户予以脱贫,在该户的《2020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表》“抽查复核意见”栏选择“①达到”选项,签字确认,并在《疑似错退户反馈情况表“复核组认定结论”栏填写“正常”;未达到脱贫标准或程序履行未到位的复核对象,验收复核人员认定该户不予脱贫,在该户的《2020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表》“抽查复核意见”栏选择“②未达”选项,并签字确认,在《疑似错退户反馈情况表“复核组认定结论”栏填写 “错退”。根据复核脱贫户认定结果汇总填写2020脱贫户复核名单及汇总表

四、人员安排

全县共派出15个贫困退出验收复核工作组,验收复核组组长由牵头单位班子成员担任,验收复核组组长负责组织和资料汇总上报。具体名单及分组见《绥宁县2020年贫困退出验收复核组安排表》(附件4)。

五、后勤保障

    验收复核交通工具验收复核组牵头单位负责,下乡补助回本单位按规定报销。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各验收复核组要根据复核验收任务进行统筹安排,把复核过程作为政策宣传的过程,把脱贫认定有关政策给群众讲明白。要强化统筹协调,认真履行职责,抓实抓细验收复核各个环节,认真撰写实地核查报告

    (二)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复核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退出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注重脱贫质量,确保贫困退出反映客观实际,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各方检验。

    (三)严守纪律,监督问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杜绝违规操作。对于因验收复核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验收复核结果严重失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鉴于此项工作十分重要,请各验收复核组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识别组联系。

联系人: 龙庆华(13975913565)陈海波15873991991

        

附件:1.2020脱贫户复核名单及汇总表

2.2020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表

3.疑似错退户反馈情况表

附件1

2020脱贫户复核名单及汇总表

            乡镇                 验收复核人员签字:                  .

序号

户主姓名

证件号码

人数

脱贫程序是否履行到位

脱贫标准是否达标

是否

错退

备注

汇总:共复核      人,其中错退  人。


附件2

2020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表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身份证号码                              .                       

         县市区      乡镇                   联系电话:                      .                  

序号

脱贫指标

验  收  标  准

乡镇核实

县级复核

1

贫困户当年人均纯收入稳定

超过4000元

 贫困户当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4000元。计算方法: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贫困户家庭建档立卡人数。

人均纯收入    元。

达  标□   未达标□

(原因:)

达  标□   未达标□

(原因:)

2

不愁吃

   常年食品(粮食)有保障

达  标□   未达标□

(原因:)

达  标□   未达标□

(原因:)

3

不愁穿

   常年穿衣有保障。

达  标□   未达标□

(原因:)

达  标□   未达标□

(原因:)

4

义务

教育保障

   适龄未成年人(6-15周岁)均能接受义务教育,符合特教的儿童需接受特殊教育,没有失学辍学现象(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能够提供医疗诊断书的除外)。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达  标□   未达标□

(原因:)

达  标□   未达标□

(原因:)

5

基本

医疗保障

家庭成员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

达  标□   未达标□

(原因:)

达  标□   未达标□

(原因:)

6

住房

安全保障

   房屋场地安全,结构安全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危房改造户已完成危房改造并入住。易地搬迁户必须入住。

达  标□   未达标□

(原因:)

达  标□   未达标□

(原因:)

7

饮水

安全保障

有水喝且饮水安全。一是人均每天水量不低于35L,全年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二是集中式供水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分散式供水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三是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

达  标□   未达标

(原因:)

达  标□   未达标

(原因:)

8

村民主评议

意见

     

经村民小组推荐,村民代表评议小组评议,拟确定该户为脱贫户。  

评议组长(签字):            村支部书记(签字):          

村主任(签字):              驻村工作队长(签字) :

村 委 会(盖章):         

                                               年    月    日                         

9

贫困户确认

    

   经过自身努力和各方帮扶,本户已达到脱贫标准,现自愿退出贫困户序列。

  

户主签名:               

                 年           

10

帮扶责任人

意见

    

经过自身努力和结对帮扶,该户已达到脱贫标准。

帮扶责任人(签字):

年     

11

乡镇核实

人员意见

  

  

   经乡镇核实,该户达到脱贫标准。

   

验收核实人(签字) :     

     

            年                                         

12

抽查复核意见

经抽查复核,该户①达到②未达到脱贫标准。

  

      抽查复核人员(签字):                     

 

年     

说明: 1.此表一式2份,贫困户档案、乡镇人民政府各存1份。

       2.村级评议组长(签字)中的“评议组长”,指村“两委”指定的评议会议主要负责人。

       3.“帮扶责任人意见”一栏,帮扶责任人可与该户同时签字或之后补签。        


附件3

疑似错退户反馈情况表

              乡镇                                  验收复核组组长签字:                         .

序号

户主姓名

家庭住址(组)

问题说明

乡镇反馈情况

复核组认定结论

1

2

注:“复核组认定结论”栏填写“正常”、“错退”。没有疑似问题户的村(社区),在“户主姓名”栏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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