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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0月
为了保持清正廉洁,防止腐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我
局根据《绥宁县乡镇、县直机关创建廉洁单位第四季度任务清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各种实际情况,特建立如下党风廉政举措:
一、加强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1、进一步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造性开展工作,务必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章、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上级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示精神;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3、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制度》、《考勤制度》、《学习管理摭》 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明责、记实、示范、保障”四项机制。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管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
三、继续抓好纠正不正之风工作
1、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来规范个人日常行为,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管住自己的手、嘴,做到生活上廉洁俭朴,反对铺张浪费,在工作上秉公办事,坚持原则,把为民服务作为最大追求,把为民谋利作为最高目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权力观和地位观。
2、自觉抵制“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持续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认识,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