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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文件名称: 绥宁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43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1-12-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12-01 有效期: 永久

绥宁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x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3、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一般、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处置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4、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5、负责出境、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负责涉外案件的查处。

6、负责城区治安巡逻、防暴、110动态处警及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和处置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公安技术侦察工作;运用技术侦察手段获取情报信息,参与刑事案件侦察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9、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工作。

11、负责对来我县的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和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2、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全县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查处。

14、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1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

16、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及驾驶员办证、年审工作。

17、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警保(卫)工作,协调、处置道路上的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8、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或协助对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的查处。

19、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环境。

20、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协同林草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掌握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生物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2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3、及时掌握分析本县交通安全状况,适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交通安全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相关对策,向相关单位及部门提出整改方案,杜绝交通安全隐患。

24、负责本县交通秩序管理,及时疏导交通,预防交通堵塞。

25、及时快速准确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和确保财产安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和路外交通事故,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26、负责本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和开展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27、对进出本县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查处交通违章行为。

28、负责全县动车辆、非机动辆管理及车辆落户、办证工作。

2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绥宁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公安局机构配置34个,二级预算单位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局本级内设机构3个(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直属大队12个(法制大队、督察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巡逻特警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一村一辅警大队、森林大队),监管场所2个(看守所、拘留所),基层派出所17个(长铺水陆派出所、长铺派出所、关峡派出所、寨市派出所、乐安派出所、东山派出所、河口派出所、麻塘派出所、武阳派出所、李熙桥派出所、红岩派出所、黄土矿派出所、瓦屋派出所、唐家坊派出所、金屋派出所、水口派出所、鹅公派出所);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设机构6个:综合中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学生用车管理中队、车辆管理所、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和3个直属机构:第一中队、第二中队、第三中队。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17人,实有人数29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公安局本级与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89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95.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02.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895.6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198.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0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02.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关项目资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895.6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198.21万元,占88.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02万元,占5.22%;卫生健康支出158.43万元,占2.69%;住房保障支出231.01万元,占3.9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463.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43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432万元,主要用于一村一辅警经费、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费、看守所医务室服务费、监管场所经费、平安城市电子防控系统建设、县城电子防控线路租用费、维护费和电力保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63.0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98.75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7.28%,主要是压缩开支,节省不必要的机关运行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减少181万元,主要是2022年度拟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台,购置车辆数低于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5万元拟召开全县公安工作会议等部门会议,人数500人,内容为部署公安工作、多警种跨区域协作等培训费预算1.5万元交通安全业务培训,人数100人,内容涉密,不予公开;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7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895.68万元,基本支出4,463.68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43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绥宁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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