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关政发〔2019〕80号
关于深入开展关峡苗族乡“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村、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平安文明家庭”在“平安绥宁”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深入开展“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平安,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平安绥宁建设。根据我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平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平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着力提升平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知晓率、参与度,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平安、文明意识,实现全乡广大家庭和睦平安,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创建活动以家庭为主体,以村(社区)和单位为依托,以开展法律道德宣传教育为主线,以促进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为重点,以创建健康、文明、祥和的家庭环境为目标,不断拓宽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面,引导家家户户创建遵纪守法之家、科学文明之家、和睦友善之家、平安稳定之家,使家庭更加和睦美满,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通过开展“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五个”环境,即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社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切实增强家庭成员的“五个”意识,即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帮助更多家庭做好“五防”,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欺诈;实现家庭“五无”,即无毒品、无赌博、无邪教、无暴力、无犯罪。
三、组织领导
以乡党委政府为牵头单位,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龙景星同志任顾问,成有道、郑江同志任组长,丁湘、陈民华同志任副组长,陈文鹏、吴东峰、贺绍军、伍善慧、黄培峰、周带娣、雷一元、刘正军、唐仕鑫、罗忠勇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办,由刘正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四、评选对象
所有户口在绥宁关峡苗族乡并实际居住的家庭户。
五、评选标准
1.学法知法无违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法、知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行为。
2.尊老爱幼无暴力。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营造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良好家庭环境;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尊老爱幼、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无重大家庭矛盾纠纷,无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3.邻里和睦无纠纷。邻里之间团结友爱、融洽相处、互帮互助,无重大矛盾纠纷;不做损害邻居的事,在邻里之间有较高的评价。
4.崇尚科学无邪教。家庭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和迷信,家庭成员不参与“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活动,崇尚文明,遵守法规和公德,远离“黄赌毒”,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生活方式。
5.勤俭节约无奢侈。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家庭成员自觉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做到勤劳致富、合理消费、勤俭持家。
6.自我防范无隐患。熟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等防范知识;增强防范意识,加强防范措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自身和公共安全。
7.依法维权无闹访。依照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无理取闹、不越级上访、不违法上访、不煽动串连、不鲁莽从事,无缠访闹访、越级访等非正常上访行为。
8.环境整洁无乱占。家庭成员自觉搞好家庭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居住环境整洁,无乱搭乱建,无违法侵占集体和邻居地权物权现象。
9.关爱生命无六害。家庭成员自觉抵制社会丑恶现象并与它们作斗争,不传播制售淫秽录像书籍、不利用网吧诱导毒害未成年人、不容留卖淫嫖娼、不参与和组织赌博、不种植禁种植物、不吸食和贩卖毒品。
10.参与公益无私利。家庭成员关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乡镇、村(社区)组织的平安创建、群防群治、矛盾纠纷调解、志愿者服务等各类公益活动,奉献友爱,见义勇为,自觉为维护公共安全做贡献。
六、评选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平安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各乡镇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平安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平安文明家庭”评选,各乡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3.坚持动态管理。“平安文明家庭”评选,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一年一评,对不符合条件的平安文明家庭,各乡镇要定期予以摘牌。
七、评选方法与步骤
(一)初评阶段(9月10日-9月15日)
1.村组织辖区内村民、机关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根据《2019年绥宁乡平安文明家庭评选自查自评表》(附件1)进行自查自评,并签订《绥宁乡“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承诺书》(附件2)。
2.以村民小组或网格为基本单位,对照评选标准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村(社区)进行集中评议。
(二)集中评议阶段(9月16日-9月20日)。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一户一评的方式进行平安文明家庭集中评议,并形成书面评议意见。评议结果张榜公示不少于3天。
(三)乡镇审定阶段(9月21日-9月25日)。村平安文明家庭集中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登记造册报乡审核确定。各村在审核时应当征询辖区公安、司法、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党员干部家庭还应当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四)表彰奖励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各村依据辖区实际情况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平安文明家庭”进行表彰奖励。特别优秀的平安文明家庭由乡党委推荐(附件3:绥宁乡“平安文明家庭创建示范户”推荐表),参与乡、市“平安文明家庭创建示范户”评选活动(附件4:绥宁乡2019年“平安文明家庭创建示范户”任务分配表)。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平安绥宁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平安创建知晓率的有效载体。各村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专人负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活动。要把“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与“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以及行业平安创建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浓厚的平安创建活动氛围。要在活动中做好文字、图片等素材的收集整理工作,活动结束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典型
2.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村村响、电视、报纸、网络、微信、标语等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宣传教育,为创建平安文明家庭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村通过深入到每个家庭进行 “平安文明家庭”创建宣传活动,将创建活动具体化、形象化,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要达到100%以上。要大力宣传评选表彰出的“平安文明家庭”的典型事迹,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平安创建积极性。
3.注重工作实效。各村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狠抓工作落实,切实防止走过场;要结合实际,将创建目标任务层层分解量化细化,制定有效的激励措施,可适当予以物质奖励;要着力推进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平安文明家庭”档案,组织辖区家庭开展自查自评,签订承诺书,必须达到两个100%,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严格工作考核。“平安文明家庭”创建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已纳入年度综治考评和文明单位的评选活动,并加大评分权重。各村务必将“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摆在重要位置,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主体,做到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乡综治办将在9月中旬对全乡“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对平安创建工作不重视、活动开展不力的乡镇进行通报和限期整改。如在9月25日前整改不到位,影响全乡平安创建活动整体进度的乡镇,对其年度综治工作实行一票否先。
附件:1.2019年关峡乡平安文明家庭评选自查自评表
2.关峡乡“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承诺书
3.关峡乡“平安文明家庭”推荐表
关峡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0日
附件1:
2019年关峡乡平安文明家庭评选自查自评表
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
|
家庭人口 |
|
家庭住址 |
|
||
平安文明家庭的标准 |
是(√) |
否(×) |
|
1、遵纪守法意识强,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行为;崇尚文明,遵守乡规民约和社会公德。 |
|
|
|
2、家教、家风好,家庭成员无重大家庭矛盾纠纷,无家庭暴力现象。 |
|
|
|
3、崇尚科学、生活方式健康,家庭成员不参与邪教组织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无涉黄涉赌涉毒现象。 |
|
|
|
4、邻里之间融洽相处、互帮互助,无重大矛盾纠纷; |
|
|
|
5、家庭成员熟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等防范知识,安全意识强,无安全事故。 |
|
|
|
6、自觉搞好家庭卫生,居住环境整洁,无乱搭乱建,无违法侵占集体和邻居地权物权现象。 |
|
|
|
7、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家庭成员不无理取闹、无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等非正常上访行为。 |
|
|
|
8、知晓并积极参与平安创建、群防群治、矛盾纠纷调解、志愿者服务等各类公益活动。 |
|
|
附件2:
关峡乡“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承诺书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平安是幸福的基石。人人参与平安创建,个个享受平安成果。我代表全体家庭成员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纪守法。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和违反村(居)规民约行为。
二、自觉搞好防范。搞好安全教育防范,确保家庭不发生火灾、交通、中毒与治安事故,不发生财物被盗案件。
三、自觉团结互助。家庭成员关系融洽,邻里和睦相处、家庭成员、邻里之间不发生矛盾纠纷。
四、自觉履行义务。积极履行邻里守护、联户共创、依法自治等平安创建义务。
五、自觉注重家风。讲文明、树新风、爱科学、守公德,正派公道,弘扬正气,无家庭暴力、嫉恶如仇,见义勇为。
六、坚决做到“三不”:家庭成员不参与闹访集访、械斗;不参与非法宗教组织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不参与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活动。
七、确保实现“两无一提高”:无黄、赌、毒行为;无家庭暴力。维护绥宁形象,满意率和安全感明显提高,达95%以上。
承诺人家庭住址:
承诺家庭主要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关峡乡“平安文明家庭创建示范户”推荐表
户主姓名 |
|
民族 |
|
家庭人口 |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
|||
主要事迹简介 (500字左右,可另附纸) |
|
|||||
所在村(社区)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所在乡镇 (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乡“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关峡苗族乡2019年“平安文明家庭创建示范户”任务
分配表
单位 |
户数 |
分配数 |
珠玉村 |
674 |
3 |
芷田村 |
598 |
3 |
茶江村 |
708 |
3 |
插柳村 |
1310 |
4 |
关峡村 |
503 |
3 |
大园村 |
786 |
3 |
梅口村 |
987 |
4 |
花园阁村 |
1059 |
4 |
岩脚田村 |
466 |
3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