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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峡苗族乡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关峡苗族乡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0-0027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关峡苗族乡
发文日期: 2020-03-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3-30 有效期: 永久

关于印发《关峡苗族乡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有关单位:

    关峡苗族乡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峡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关峡苗族乡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

                         工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打好我乡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攻坚战,保障全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科学防控、科学调度、科学扑救,确保我乡清明节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千方百计管住火灾源头。一是大力开展防火宣传。清明节期间,各村要开好村组森林防火会,采取“村村响”、打锣、标语、微信、短信等方式,集中开展防火宣传;各学校上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课,全面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二是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加强群众安全祭祀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倡导鲜花供品祭祀,无烟扫墓。三是加强巡查巡护。各乡村干部、护林员要在入山路口巡查巡护,在坟山严防死守,对重点人群及坟山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乡、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二)责任联动。森林火灾应急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乡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本村护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乡应急办、乡执法大队、乡农综中心和其他森防指成员、包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实行联动共治,层层压实防火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格局。

(四)突出重点。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管控到位;进山口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必须派专人值守;防火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3月20日至4月30日,我乡实行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  

三、职责分工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精神,深入各组、各院落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把《森林防火禁火令》等宣传资料送到每个农户;对精神病人、智障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履行监管职责;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订立村级护林防火制度;组建30人以上森林火灾扑火队伍;组织人员对扫墓祭祀、野外烧荒等行为的检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监督管理本村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巡山活动;发生森林火灾时,各村干部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协助调查、查明火灾起因、锁定肇事者,并将火场情况报告乡森防指办。

(二)乡党政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主要协助乡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传达贯彻国家森防指和省、市、县森防指会议精神;按规定落实好专项经费,负责扑救工具和物资的准备工作;通知现场指挥工作组执行任务;做好通讯系统维护保障及值班备勤信息反馈和对外报道等工作;组织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村开展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承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应急办、乡农综中心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村村响”、标语、微信、短信、宣传栏等设施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各界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组织实施对全乡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

    (四)乡应急办、乡执法大队负责检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组建50人以上的乡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织实施《绥宁县森林防火工作规定》,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在森林防火期内,经常性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精神病人、智障人员明确监管职责,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加强森林防火行为规范教育;组织力量查明火灾原因,及时控制肇事者;依照县林业局林业行政案件授权书查处森林火灾行政案件和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其他行政案件;及时移送、协助调查森林火灾刑事案件。

(五)包村领导负责联系村工作,协助村里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里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村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周密部署。同时,要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责任有人担”,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区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护林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

(五)加强火情预警。各村委会防火期间必须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严禁越级上报,严禁谈论与防火无关的内容。

(六)加大督查力度。乡纪委、乡综中心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督查检查,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及时向乡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行动迟缓、贻误战机,迟报、瞒报灾情,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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