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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绥宁县河口苗族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
文件名称: 2019年度绥宁县河口苗族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4305270003/2020-0029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责任部门: 河口苗族乡
发文日期: 2020-10-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10-13 有效期: 永久

2019年度绥宁县

河口苗族乡

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河口苗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机构运行信息表(含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绥宁县河口苗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一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5、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集市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它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安全、劳动、保障、科普、老龄及宗教等工作。  

7、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8、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9、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10、制定和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辖区内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共有两个机构构成,一个为行政机构,一个为事业机构,本年由于原畜牧站、林业站、国土所并入乡政府,年末事业编制人员较上年增加23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河口苗族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本单位为绥宁县河口苗族乡人民政府所属 乡镇 预算单位,单位性质 其他 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乡镇汇总录入表 ,按照 政府 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2个,比上年增减 0 个。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2019年度绥宁县河口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3828.8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12.37万元,增长5.87%,主要是因为主要原因为乡镇机构改革,林业、畜牧、国土部门的在职人员并入政府,以及人员工资普调、晋级等增补发住房公积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5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8.82万元,占90.7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73.16万元,占9.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9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95万元,占30.28%;项目支出2156.99万元,占69.7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55.7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564.81万元,增长18.89%,主要是因为乡镇机构改革,林业、畜牧、国土部门的在职人员并入政府,以及人员工资普调、晋级等增补发住房公积金,加大脱贫攻坚扶贫产业建设项目资金、小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其他建设项目资金及劳务费等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09.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2.69万元,增长35.28%,主要是因为乡镇机构改革,林业、畜牧、国土部门的在职人员并入政府,以及人员工资普调、晋级等增补发住房公积金,加大脱贫攻坚扶贫产业建设项目资金、小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其他建设项目资金及劳务费等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09.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9.52万元,占19.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94万元,占0.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92万元,占6.19%;卫生健康支出76.28万元,占2.72%;节能环保支出6万元,占0.21%;城乡社区支出951.48万元,占33.87%;农林水支出1024.41万元,占36.4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9万元,占0.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75万元,占0.7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8.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0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9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79.35万元,支出决算为53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追加预算。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10.9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3.2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3.83万元,支出决算为7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追加预算。

五、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951.48万元,支出决算为95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275.7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1.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机构改革,林业、畜牧、国土部门的在职人员并入政府,以及人员工资普调、晋级等增补发住房公积金。加大扶贫项目建设、农业生产发展及劳务费的投入。

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4.99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21.75万元,支出决算为2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9.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8.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22%,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3.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7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6万元,完成预算的86.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预算的72.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乡将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1.4万元,减少69.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乡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继续压减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00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0万元,车辆维护9.00万元,支出决算为8.66万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车辆维护8.66万元,完成预算的96.22%,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5.32万元。增加原因是我乡的脱贫攻坚、党建、综治民调、环境卫生、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检查等等工作出车租车支出量较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1万元,占37.0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65万元,占62.9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9个、来宾1285人次,主要是上级相关部门来我乡检查脱贫攻坚、党建、综治民调、环境卫生、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检查等等工作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无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6万元,截止2019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1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并将相关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进行公开,具体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35万元,其中:办公费27.25万元,印刷费16.16万元,水费1.07万元,电费3.40万元,差旅费33.94万元,维护费1.36万元,福利费2.86万元, 专用材料费1.20万元,会议费2.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6万元

2019年一般性支出决算较2018增加23.3万元,主要是原因是脱贫攻坚、党建、综治民调、环境卫生、项目建设检查等工作投入工作量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总计234.6万元,其中:办公费27.25万元,印刷费16.16万元,水费1.07万元,电费3.40万元,差旅费33.94万元,维护费1.36万元,劳务费68.62万元,委托业务费39.11万元,培训费0.40万元,会议费2.45万元,公务接待费5.1万元,其他交通费27.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6万元。

2019年一般性支出决算较2018年减少114.05万元,主要是根据中央相关政策,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绥宁县河口苗族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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