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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河口苗族乡创建“廉洁单位”实施方案
文件名称: 绥宁县河口苗族乡创建“廉洁单位”实施方案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30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河口苗族乡
发文日期: 2021-01-0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1-06 有效期: 永久

绥宁县河口苗族乡创建“廉洁单位”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成果,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根据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及《中共绥宁县委关于创建“廉洁单位”的通知》(绥发[2019]1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决定在我开展“廉洁单位”创建,使全体干部职工都具有廉洁自律的理念,特制定创建“廉洁单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注重特色,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总要求,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乡快速稳定发展,以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切入点和根本目的;坚持紧贴实际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统一要求与量力面行相结合、学习借鉴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建立以科学廉政理论为统领,以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健全的廉政制度为基础,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三、创建领导小组

乡党委为加强创建廉政单位的落实和指导,决定成立河口苗族乡“廉洁单位”创建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杨进科为组长,乡长秦昌敢为副组长,黎克华、刘辉鑫、刘劲松、陈政兴、李永贺、曾钰彬、李琦、林丽娟为成员,积极组织申报、创建,抓好工作落实。

四、创建标准

创建“廉洁单位”要围绕廉洁主题,突出廉洁特色,体现廉洁效果。总体标准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行政廉政,以身作则,在群众中威信高,班子成员近年没有违法乱纪,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二)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及创建工作,有领导机构有工作队伍,有经费保证,有完整档案资料创建活动,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三)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做到有年度计划措施,有阶段性活动安排,有督促检查,氛围浓厚,形式新颖,效果明显。

(四)科学决策,依法经营,严格管理,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业务工作主要指标达到先进水平。

(五)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无有案不报,有案不查行为,查案案件查处率达100%。

(六)加强行风,政风和效能建设,促进本单位建设更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源头治理工作得以落实,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不正之风和不作为现象,年内未发生做重大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

五、实施步骤

按照河口苗族乡的实际情况,“廉洁单位”创建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宣发动造氛围阶段(2019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本方案及上级有关精神,明确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求,做到全员宣传发动,人人主动参与,形成统一思想,统一共识的良好氛围。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9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组织开展各项活动,通过活动提升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总结提高建长效阶段(2020年9月)。通过开“廉洁单位”活动,树立典型,表彰一些先进党员干部,建立长效机制予以保障,确保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能够持久有效地开展下去,取得实效。

六、活动内容

(一)努力打造阳光政务,深化政务公开,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严格依法行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防止以权谋私,严厉惩治腐败,确保用权为民,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人情不到不办事,吃拿卡要,行政乱作为,消除权权交易,权钱交易。

(二)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廉政建设的保障,只有依靠强有力的规章制度,才能打造不想腐败和不能腐败两道防线,越是腐败易发的重点环节,规章制度越要明确、规范。规章制度要明确规范权力延伸到哪,机制措施就要制约到哪,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三)严格监督管理,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监督对滥用权力是一种制约,对正确用权是一种保护,是权力运行的一种刚性机制,只有逐步建立一套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党的政策方针,落实和权力正确运作的科学有效的,充满活力的现代监督协调机制,并把监督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制度化的活动,才能实现从严治党,拒腐防变的目的。

(四)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监督作用,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群众来信来访不重视和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查处打击举报人的行为,维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建立健全收信登记、送阅审批、转办催办、查办结案、回复回访、立卷归档等规章制度,使信访受理逐步规范化。

中共绥宁县河口苗族乡委员会

2019年10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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