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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苗族乡2020年绩效考核工作自评报告
文件名称: 河口苗族乡2020年绩效考核工作自评报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35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河口苗族乡
发文日期: 2021-05-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5-19 有效期: 永久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河口苗族乡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统筹抓好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中心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我根据《2020年绥宁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方案》文件精神,对照2020年绥宁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共性指标2020年绥宁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个性指标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反映”的原则,认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通过自查,所有指标均达标、任务已完成现报告如下:

一、绩效考核指标工作完成和自查情况

(一)三大攻坚战(20分,自评得分20分)

1.精准脱贫8分,自评计8分)。全乡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753户3215人,贫困村6个。严格按照县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方案,全面完成全乡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各项指标。

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7分,自评计7分)

1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3分自评计3)。严格做好财政资金管理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清晰明确可计量,指标值设置科学合理;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资金绩效目标等绩效资料,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上年度自评报告、本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其他财政相关资料;严格扶贫资金管理,及时录入动态监控系统。

(2)财经审计(2分,自评计2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同时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3)治欠保支工作(2分,自评计2分)。严格落实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五项制度”,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相关工作,未发生因欠薪行为导致到国家、省、市、县非访现象。

3.污染防治工作(5分,自评计5分)。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制止;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确保青山绿水常在;按时完成环保督察交办任务,及时调查处理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完成上级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任务。

(二)党的建设(35分,自评得分35分)

1.人大工作(2分,自评计2分)。我乡人大工作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乡党委请示汇报,使党委的工作部署通过人大代表贯彻到群众中,乡党政领导对人大工作高度重视,形成了党管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政协工作(2分,自评计2分)。严格执行上级报告制度,及时向县政协报告重要工作,认真落实县政协安排的各项工作,加强了区域委员的管理服务。较好的完成了政协的各项日常工作。

3.组织工作(5分,自评计5分)。人才工作:认真落实上级人才工作任务,按规定做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和管理工作。干部管理工作:严格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按程序进行单位股级干部调整、干部提名推荐等相关工作;完成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任职定级和工资、津补贴审批手续及公务员统计和考核工作;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比例达标;按要求开展两新党建工作,答复党代表的议案、批评、建议件,落实党建带工青妇残建设有关工作任务;完成调研信息、网评任务,远程教育运行管理、学用规范,推进农村综合体系建设、“993861”平台建设,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4.政治建设(重大决策执行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6分,自评计6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规定开展“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未被通报批评。及时传达贯彻执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贯彻执行出县报告制度,班子成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5.全面从严治党(6分,自评计6分)。大力整治“四风”,无违反省、市、县“约法三章”现象,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党风政风问题线索,“互联网+监督”平台运行管理规范,在上级纪委监委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领域信访清零、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乡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并落实好相关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省委巡视、市委、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对省委巡视、市委、县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提出处置意见,按规定报送处置情况,对县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巡察时点到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及时处理到位;有力推动廉洁乡、廉洁村(社区)创建工作,“带着板凳进村”覆盖率达标,乡党委大力支持乡纪委落实“三转”、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县乡一体化。

6.意识形态工作与网络安全(4分,自评计4分)。乡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要求完成理教工作任务,制定了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理论政策等,班子成员政策理论水平不断提升;完成理论书籍发行工作,按照绥宣字〔2020〕1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强化岗位练兵创学习型单位”活动,同时抓好“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成县委布置的重大理论宣讲工作,组织干部进行理论考试,检验学习成果,并完成好社会宣传工作;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做好2020年正面宣传工作的通知》(绥宣字〔2020〕3号)上稿任务,完成2020年党报党刊发行任务,积极支持、配合新闻采访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抓好道德讲堂建设,每季度组织活动1次,按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落实“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任务,抓好“一约四会一队”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本单位未发生负面舆情事件,妥善应对网络舆情,未造成负面影响,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7.保密工作(2分,自评计2分)。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开展好保密自查自评;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严格文件、电脑等管理,对涉密事项做到绝对保密党政领导干部带头严格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县关于保密工作方针、政策。

8.统一战线工作(3分,自评计3分)。严格按照日常考核细则,扎实开展统战工作,筑牢统一战线思想政治基础。落实乡党委与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制度,完成上级安排的党外干部调训任务。落实了党政主要领导与党外认识交朋友制度。结合党委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统一战线重要思想,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条例(试行)》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9.党建带群建工作(3分,自评计3分)。乡党委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和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全面领导。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阵地建设上积极担当、主动作为,推动党建带群建取得更大成效。全面完成群团组织换届,配齐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群团干部管理制度、考评考核制度、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把党建带群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0.党管武装(2分,自评计2分)。党管武装:乡党委书记主动履职,坚持把党管武装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摆上重要日程。严格落实军地双重领导、双向兼职制度、党委议军制度、工作述职制度、例会制度、军事日制度、现场办公制度等“七项制度”。基层武装部建设:依据《绥宁县基层人民武装部、村级民兵营(连)阵地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阵地建设和星级达标活动。

(三)社会稳定和应急管理(23分,自评计23分)

1.禁毒工作(3分,自评计3分)。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分析会,全面掌握辖区内情况。同时加强吸毒人员管理,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做好相关工作;按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工作,利用宣传栏、横幅、海报等形式在全乡范围大力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及毒品的危害,做好社会尤其是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提升群众防护意识,单位无干部职工涉毒现象。

2.扫黑除恶(3分,自评计3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除恶务尽”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扩大宣传范围和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开展行业专项整治,针对工作安排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推进有力。

3.综合治理(3分,自评计3分)。全年扎实开展两次“三联二访一帮”民情走访及民情恳谈会。对重点领域突出治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全乡社会秩序稳定,明察暗访未发生问题;全年没有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没有发生邪教案件,更没有散发邪教传单的现象发生。按时按质完成综治基础数据录入扎实开展禁毒各项工作。

4.依法治县(2分,自评计2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构建覆盖乡、村(社区)的调解组织网络,按规定成立调解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98%以上;各村(市)民法制学校授课6节以上。公共法律服务:推进“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和“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全覆盖,聘请法律顾问。社区矫正:无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及重新犯罪现象;按要求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接送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积极协助、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5.信访维稳(2分,自评计2分)。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全乡无规模集访或进京、赴省、到市越级访现象。从严遏制涉贫信访,无赴省进京信访事项。按期办结中央和省市级交(督)办件。建好网信平台,及时录入信访件。认真开展“三无”创建活动,落实以村为主信访工作责任制,有组织、有措施、有台账;“三无”村(社区)创建责任压实到村,村级有固定接访场地、人员、台账。

6.安全生产(8分,自评计8分)。1)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春雷”“秋季攻势”的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基层基础资料、重大隐患一单四制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2)道路交通安全。完成交通局下达的交通建设任务,公路建筑控制区及公路用地管理到位,没有出现乱推乱放乱倒现象,严把建房审批关,“两站两员”建设覆盖全乡,确保公路交通畅通、卫生整洁,交通事故的预防及处置。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交通安全事故。(3)防汛抗旱。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制定防汛抗旱方案、预案,建立防汛应急抢险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定时检查防汛预警广播系统,认真组织防汛避灾演练,安全度汛,辖区年内未发生水库、山塘溃坝事故。该项采取负分制,自评不扣分。(4)森林防火。坚持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签订责任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及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各村均建立应急扑火队,配齐防火器械,配足防火物资,杜绝火灾发生。(5)食品安全。积极配合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纪相关知识宣传活动,落实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工作;落实食品摊贩备案登记工作;完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四)高质量发展任务(22分,自评计22分)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8分,自评计8分)。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做好了统计基础工作,按时完成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做好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及统计分析材料。

2.全面小康(反向扣分,自评不扣分)。全面落实省市“全面小康决胜年‘六覆盖’”工作要求,按照《绥宁县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3.深化改革工作(反向扣分,自评不扣分)。成立了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检查,完善健全了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对深化改革工作的领导。完成《中共绥宁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各项改革任务,按规定时间节点和要求出台改革文件、完成年度任务;对标完成前几年部署的改革任务,工作落实有力、效果良好。

4.重点民生实事(1分,自评计1分)。根据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全面完成了县里下达至我乡的任务。

5.产业发展(2分,自评计2分)。根据上级产业发展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乡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实现自主产业有政策、有方案、有台账,资金管理规范;乡、村重点产业有实施方案,利益联结机制落实到位,程序规范,资料齐全,资金使用合规,三边种植验收合格率和资金规范率达100%,同时按时间节点完成了生猪产能恢复任务。

6.农房一体化确权登记(2分,自评计2分)。完成了权属调查,按时申报登记发证,发证申报率达90%以上。

7.人居环境整治(3分,自评计3分)。治垃圾,实行垃圾分类农户达100%;治厕所,完成县下达改厕任务;治污水,完成污水处理相关工作任务;治农业生产废弃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4%以上。村容村貌和管护机制,按上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通过一系列整治,全乡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8.四城同创(2分,自评计2分)。按上级要求,按时完成好“四城同创”相关工作任务。

9.河长制工作(1分,自评计1分)。全面践行河长制,对所辖河流乱占、乱采、乱堆和乱建等情况,每月不定期组织巡查巡逻。

10.自然资源保护(3分,自评计3分)。强化乡政府主体责任,开展违法用地巡查,无因违法占地行为被约谈、问责现象。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完成营造林和义务植树任务。无林业盗伐、滥伐案件、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或野生动植保护案件。生态公益林、天保林及时登记造册,生态护林员聘任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资料齐全。及时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山林权属纠纷发生一起及时调处一起。

11.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自评不扣分)。严格按上级要求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效果明显。

12.绩效日常事务管理(反向扣分,自评不扣分安排了分管领导,明确了专人负责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加强绩效考核日常管理;领导交办件按时办结销号,按要求及时上报绩效考核相关数据与资料、报表等,无绩效管理信息平台指标亮红灯现象。

二、工作措施和取得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乡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班子会部署绩效考评相关工作,并将各项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到部门,责任到人。

2.层层压实责任。经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认领任务,划定责任,上下层层带动,切实的将绩效考核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以及相关责任人,真正的将任务压实到每人身上,从而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3.全面组织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相关方案的接收以及任务的分解,各分管领导负责相关行业部门的数据资料把关,各部门负责行业的数据资料收集上报,逐项完善工作举措,要求不回避、按要求扎实完成各项工作,同时,不敷衍了事、不虚假上报,确保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按时间要求高质量的完成。

4.严格督查问责。紧紧抓住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建立工作任务分解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提供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各项工作有落实、有回音、有资料。党政办公室通过每天通报等方式,检查绩效工作进展情况;对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拖着不干的年底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三、存在的问题

1.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工作推进不均衡,有的进度快,有的进度慢。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少,工作任务大,相关培训不够系统完善,部分收集的资料质量不高。

四、下一步的计划

一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乡党委、政府将继续按照绩效评分考核细则,进一步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做到每个考评项目都有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快各项工作进度。我乡将继续对照全年各项工作指标任务要求,认真排查进展相对缓慢的工作,督促各分管领导、各相关部门加大工作进度,务必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中共河口苗族乡委员会

                         河口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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