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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镇关于清明前后严管严控聚众聚餐的通告
文件名称: 红岩镇关于清明前后严管严控聚众聚餐的通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22-0070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红岩镇
发文日期: 2022-03-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3-20 有效期: 永久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祖先、寄托哀思的重要传统节日。清明将至,群众祭祀活动增多,人群聚集将加大疫情防控风险。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多发频发,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严密疫情防控措施,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因公共聚集活动引发新的疫情,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防控要求,经红岩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清明节前后,在全镇范围内严格管控聚众聚餐,请广大村(居)民严格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实行严管严控。全镇严管严控时间暂定3月18日至4月18日,视疫情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2.加强个人防护。节日期间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非必要不离镇、不出县,不要前往已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出行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并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较为密集场所或密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时自觉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防护习惯。注意饮食卫生,提倡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倡导绿色祭扫。倡导网络祭扫、居家追思、代为祭扫等绿色祭扫方式,农村扫墓要从简从小,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和出行路线,错峰祭扫,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不得借祭扫活动举办春游聚集吃喝活动。原则上不组织开展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不提倡家族式大规模扫墓或祭祖活动。严禁举办承办5桌以上的聚餐,严禁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祭奠活动。承办5桌及以下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行举办5桌及以下聚餐的个人,须向属地村(居、社区)报备,并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4.严格疫情防控。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祭扫时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体温异常者、健康码黄码或红码、境外旅居史回国未满21天人员、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密切接触者解除14天隔离未满7天人员以及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人员,不得参加现场祭扫活动。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祭扫、聚会聚餐等各类聚集性活动,积极劝导境外或外地人员暂缓返回祭祖探亲,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5.推进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儿童、老年人抵抗疾病能力较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有效减轻发病时症状。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接种,呵护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做到应接尽接,共建全民免疫屏障。
当前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禁止聚集性扫墓祭拜活动并非遗忘传统、淡薄人情,而是保护家人健康、弘扬新风的表现,更是对故人的最好告慰。请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对扰乱社会秩序和拒不执行疫情管控的,将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镇纪委将对各村(社区)执行疫情防控制度情况进行暗访督察,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将从严从重处理!

中共红岩镇委员会
红岩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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