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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
文件名称: 2019年度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4305270003/2020-0026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0-10-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10-13 有效期: 永久

2019年度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交通运输局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机构运行信息表(含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省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和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2.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统筹铁路、公路、水路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和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3.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金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码头、隧道的行业管理。负责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全县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协调中央和省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等单位涉及地方相关工作。

4.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交、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省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负责全县春运组织协调工作。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求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水上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6.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省、市、县重点和国省干线公路、县辖区内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危桥改造、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县辖区内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7.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要国省道路、水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行业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制定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运输股(加挂城市公共交通办公室牌子)、工程建设股(加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安全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绥宁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数据为本级决算,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为财政独立核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邵阳市绥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11716.9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939.58万元,减少33.64%,主要是因为交通基建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82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49.36万元,占99.3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73.98万元,占0.6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62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28万元,占4.13%;项目支出10188.28万元,占95.8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642.9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915.06万元,减少33.69%,主要是因为交通基建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53.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110.83万元,减少36.67%,主要是因为交通基建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53.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74万元,占1.07%;科学技术支出3.7万元,占0.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64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5万元,占0.21%;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占0.03%;城乡社区支出6228.69万元,占59.02%;农林水支出2157.38万元,占20.43%;交通运输支出1915.57万元,占18.15%;住房保障支出40.01万元,占0.3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万元,占0.5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3.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55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90.7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7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有所调整。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有所调整。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有所调整。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9.11万元,支出决算为2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卫生健康支出合并在一起。

五、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7.8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卫生健康支出合并在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有所调整。

七、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28.6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交通基建建设资金调整追加预算

八、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7.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交通基建建设资金调整追加预算

九、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255.47万元,支出决算为191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9.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交通基建建设资金调整追加预算

十、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1.47万元,支出决算为4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追加预算

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汛期水毁修复预算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5.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40%,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1.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6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9702.78万元,其中:交通基建建设9702.7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26万元,完成预算的62.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完成预算的5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绥宁县交通运输局将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4万元,减少13.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绥宁县交通运输局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继续压减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0万元,车辆维护5万元,支出决算为3.69万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车辆维护3.69万元,完成预算的7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2.56万元,减少40.9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7万元,占41.0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9万元,占58.9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全年共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来宾296人次,主要是上级相关部门来绥宁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无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3.5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43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33.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并将相关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进行公开,具体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77万元,年初预算增加46.32万元,增131%,其原因是 2019年扶贫任务重,租车费、差旅费、驻村交通补助等增加,另外基础设施建设及安全工作等下乡检查及迎接上级检查工作也增多。其中:办公费4.68万元,印刷费5.08万元,咨询费0.48万元,水费1.54万元,电费1.49万元,邮电费0.79万元,物业费0.15万元,差旅费10.64万元,维护费13.27万元,培训费0.3万元,用于开展相关工程建设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会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7万元。劳务费6.05万元,工会经费15.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9万元,其他交通费13.43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万元。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总计0.3万元。包括培训费0.3万元,用于开展相关工程建设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邵阳市绥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绥宁县交通运输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省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和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2)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统筹铁路、公路、水路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和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3)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金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码头、隧道的行业管理。负责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全县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协调中央和省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等单位涉及地方相关工作。

4)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交、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省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负责全县春运组织协调工作。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求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水上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6)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省、市、县重点和国省干线公路、县辖区内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危桥改造、水路等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县辖区内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7)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要国省道路、水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行业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制定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组织架构,人员编制:绥宁县交通运输局编制人数10人,实有在职人员13人,退休16人。内设办公室、运输股(加挂城市公共交通办公室牌子)、工程建设股(加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安全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四个股室。

3、资金支出管理:我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

4、年度重点工作为:交通项目建设进展:继续抓好黄坪公路、枫黄路、枫香大道等干线公路建设;抓好兰堡公路、水联公路、东文公路、花园阁环岛公路等重要县乡道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公路窄加宽、自然村通水泥路、农村公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危桥改造等扶贫建设项目任务。②行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圆满完成了2019年春运安全工作任务;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市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

做好重大节假日道路旅客运力组织及应急疏运工作,抓好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整治辖区内三无车超载车等非法营运行业;加强公路养护管理,确保地方公路畅、洁、绿、美、安促行业稳定,关注群众诉求,把握营运、渡口行业动态,及时排查化解矛盾。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年度预算资金收支结余:

2、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0749.36万元,其它收入73.98万元,2019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93.59万元,全年收入总计11716.94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439.28万元,项目支出10188.28万元,全年总支出10627.5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89.37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及完善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9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177.91万元,年初基本支出结转91.80万元,年中追加169.57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数95%),上年指标结转91.80万元,本年收回及核减指标0万元,全年基本支出收入为439.28万元。

2019年决算基本支出439.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1.2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基本支出差异261.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差异30.25万元,主要是绩效考核奖等科目,其原因是绩效考核奖未纳入年初预算,年底再由财政追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差异46.32万元,其原因是2019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扶贫任务重,差旅费、租车费有所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差异162.8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对个人生活补助等科目。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交通基建建设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116万元,年初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01.80万元,年中追加9270.48万元,全年项目支出为10188.28万元。

2019年决算项目支出10188.28万元为基本建设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支出为10136.28万元,其它资金支出52.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项目支出差异10072.28万元,主要原因为基础设施建设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6.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74万元。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预算数

年末决算数

金额差异

公务接待费

5

2.57

2.4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

3.69

1.31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3.69

1.31

公务车购置费

合计

10

6.26

3.74

公务接待费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31批次,296人次。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2.5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43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7单位实有车辆1上交公车办,年底时本单位无公车。其中: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3.6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3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没有新增公务用车。

(四)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2019年初批复预算的公用经费为35.45万元,全年决算公用经费支出为81.77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6.32万元,增加占比131%,其原因是 2019年扶贫任务重,租车费、差旅费、驻村交通补助等增加,另外基础设施建设及安全工作等下乡检查及迎接上级检查工作也增多。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绥财绩〔20192号)文件,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得分85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主要绩效如下:

()交通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1、黄坪公路

黄坪公路均在黄桑乡境内,起点位于黄桑坪集镇,终点在坪溪与 S348相接处,全长 24.014公里,总投资9860.04万元。该项目20166月开工建设,20186月完成工程建设,于20193月完成了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目前正在和养护单位进行交接。

2、枫香大道

枫香大道起于包茂高速绥宁连接线枫香高架桥南端,止于长铺乡枫香村,全长1.5公里,工程合同总价4017万元。

枫香大道于20174月开工建设,在20193月已完成全部工程任务,2019420日组织了工程交工检测验收,2019624日组织县住建局、质监站、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联合召开了交(竣)工会议,已验收为合格工程,目前正在和养护单位进行交接工作。

3、枫黄公路

    枫黄公路K1+500K6+227,起于绥宁县枫香村(枫香大道标尾),止于长铺乡佘家村,全长4.727公里,枫黄公路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0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合同总价3344万元,该项目20174月开工,20197月已全部完工。

4、重要县乡道建设

水联公路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2019年计划完成投资3100万元,2019年预计可完成工程量的90%。兰堡公路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现累计投资4300万元,主体工程7月基本完成。东文公路全长约8.6公里,已完成路基工程,硬化路面4.5公里,7月份已完成路面硬化。花园阁环岛公路7公里,20192月已全部完工

5、交通扶贫工程建设

全县自然村通水泥路完成15.557公里,农村公路“窄改宽”、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均按要求进度圆满完工。

(二)行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圆满完成了2019年春运工作任务

2019年春运,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春运期间学生流、探春流、务工流重叠,造成很大的交通压力,为实现“安全、有序、优质、畅通”的春运目标,全局干部职工春运期间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和“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的无私奉献精神,全力以赴抓好春运各项工作。为确保春运安全,我局首先落实了春运目标管理责任制。局里同各二级机构、各运输企业和车站签订了责任书,各车站与经营户也签订了责任书,做到了措施明确、责任到人。其次,我局在春运中严把了车辆技术等级关。参加春运的车辆全部上线进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和等级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春运;不按规定进行保险的车辆不准参加春运;经营资质和经营行为年度查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参加春运,杜绝了“病车”上路的现象。为严堵“三品”进站上车,我局及时督促湘运绥宁汽车站配备了三品检查仪,改变了以往靠人工的检查模式。三是严把司乘人员关。我局在经营资质年度查验工作中,对参加春运的司乘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提高了其安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四是加强源头管理。春运期间,特别是高峰期,局属运管所三分之二的工作人员,分三个组全部驻站进行管理,组织车辆发班,疏导旅客,排查安全隐患。所有出站车辆全部做到了无超载、无“三品”,并经安检合格。春运期间,我局共排查安全隐患29起,纠正运输违章186起,处罚非法营运等违章行为78起,有力地规范了运输市场秩序。

2、强化运输市场管理

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市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认真开展了客运市场清理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了各种道路运输安全违章行为的发生。以源头治超和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为抓手,结合路面治超,多管齐下,有效遏制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运输违章572起,处罚167起,罚款48万元,在今年的“打非治违”“隐患清零”专项行动中,共检查运输车辆387台次,查处运输违章73起,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5台,有力地打击了运输违章,规范了运输市场秩序;搞好运输行政许可,共许可客运经营18起,许可货运经营43起,解决运输矛盾和纠纷20余次,进一步规范了运输市场秩序,维护了运输市场的稳定。

3、提升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坚持建管养并重,实行县乡道县为主体和村道乡村为主体的管养模式,努力保障公路畅通。目前,干线公路里程327.357公里,其中省道2条,计128.02公里,县道8条,计199.337公里,平均优良路率达 90.5%;县乡公路常年养护里程219.34公里,其中县道良等路达110公里,好路率为80%,乡道良等路达90公里,好路率为80%,适时开展清障活动,全年共清除水毁垮方7800立方米,修筑挡土墙4600立方米,回填路基坍方15000立方米,设立各种安全警示标志牌140块,清除路障98处,处理案件6起,结案3起。

4、公路治超治限成效显著

2019年,我局以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畅通为工作目标,切实搞好公路治超治限工作,全年共检查检测货运车辆9.5万台次,其中站点检测10760台次,超限7台次,站点超限率控制在0.3%以下,高速路口超限率控制在1.5%以下,非现场执法立案调查395件,结案235件,收取罚金37万元,超限率继续保持低水平状态,治超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5、全面开展了农村公路建设“回头看”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日报内参《谨防民心工程变为失心工程》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回头看的指示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关于印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市纪发[2019]9)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有关要求,从82010月底,我局全面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回头看围绕脱贫攻坚和“四好农村路”的总体要求,集中对2019年以前实施的农村公路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按照七个闭环(工作机制、工作台账、专人盯办、会议传达、研究部署、调研研究、现场核查)的工作原则,促进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农村公路民生工程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6、加强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2019年,根据水上交通行业的特点,我们紧紧抓住“春运”、“两会”、“清明”“五一”、“端午节”和“高考”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特点开展工作,认真做好“防雨雪冰冻”、“防洪”等季节性安全防范工作,深入开展“春雷2019”、“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强执法防事故”“安全生产月”等专项行动,共出动现场检查人员260人次,码头值守80余次,船舶安全检查62艘次,航道巡航观测17次,现场安全隐患整改9次,一般安全隐患整改2次,并对码头等水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全年辖区内无一起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7、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全年我们集中开展了“春雷2019”“防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狠抓了春运、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安全工作监管,加大了道路运输“隐患清零”工作力度,重点对交通运输安全、路政安全、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企业安全生产等进行排查。全年共开展各类执法行动59次,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4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排查发现隐患12处,已全部整改到位,有力地保障了安全形势稳定,全年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8、积极投身“四城同创”,打击非法“摩的”成绩斐然

城市公共客运职责自20194月移交我局后,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经营行为,全力支持县城“四城同创”工作,根据县 “四城同创”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我局于20195月、6月、9月、10月联合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在县城集中开展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全程邀请县广播电视台记者参与,活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23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份,张贴出租汽车车身标语150条,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176起,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78台,治安拘留1人,县城交通秩序和街道面貌明显改观,此举受到市、县领导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赞扬。

9、抗洪抢险救灾成效显著

20196月,我县普降暴雨,洪灾造成县内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受损严重,大量公路出现水淹、垮方、掏空等险情,洪灾面前,绥宁县交通运输局快速响应,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受到上级领导和群众的普遍好评。一是全力做好抢险保畅工作。每次受灾当天,我局组织挖机、铲车、运输机械等设备,开往受灾第一线,以最快的速度铲垮方,清除淤泥、碎石和倒木树枝,第一时间保障公路畅通,防汛期间,除极个别水毁严重的村道外,全县所有公路主干线和绝大部分乡村道公路均第一时间恢复了畅通。二是做好灾情核实工作。610日开始,我局每天派出4个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全县17个乡镇,现场核实、统计灾情,经核实,全县干线公路损失2659.97万元,全县农村公路损失3458.58万元,公路总损失6118.55万元,为向省、市申请救灾资金提供原始依据。三是在受损严重的公路地段,第一时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四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我局明确专人对口各级部门提供数据,对灾情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五是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争取救灾资金。灾情核实完成后,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又清于616日亲自到市交通局和省交通厅汇报灾情,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资金。

10、扎实搞好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基调,深入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摸排,严查交通系统涉黑涉恶乱象和“保护伞”线索,全面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全年扫除恶势力1人,治理道路客运市场非法营运、城市公共客运市场摩的非法营运、农村公路建设非法转包、水上船舶管理松懈等乱象4个,并成功化解了一个省政府领导督办的长达10多年的信访积案,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总体保持稳定。

(三)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20181122日至20191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及班子成员进行了巡察,并2019318日向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在5个方面共存在9个问题。收到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9个问题后,为切实搞好整改,交通运输局党委2019417日、58日、517日等多次召开专题整改会议,按照巡察组的要求,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扎扎实实将移交的9个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率和巡察整改率均达到100%,在521日县委巡察组巡察整改验收中,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受到了巡察验收组的好评,顺利通过了验收。通过巡察整改,我局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整改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项目建设资金严重短缺。我县交通运输基础建设投入主要依靠上级计划补助资金,县内配套资金有限且配套资金未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之交通运输部门自筹资金的渠道狭窄,项目建设资金瓶颈制约愈发凸显。

(二)农村公路管养问题。农村公路在近几年异军突起,广大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随着农村公路的使用,管养问题逐渐暴露,重建轻养导致农村公路使用寿命缩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群众出行生命财产得不到保障。但由于资金和国家政策的原因,每年能列入养护的农村公路少之又少。

(三)交通专业人才严重匮乏。近年来,我县交通建设起点高、项目多,需要监管的范围更广、投入的人力更大,而近几年根本无法招考专业技术人才,导致我局工程建设管理技术人才相当缺少。

(四)施工环境欠优。表现在一是社情复杂,矛盾较多,阻工情况时有发生;二是公路两旁清障难;三是三杆移迁和征拆扫尾难;四是相关部门配合力度欠缺。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项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干部职工工作人员要认真对照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并落实。严格控制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绥宁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机关工作制度执行。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和局里制定的接待制度执行,坚持公务接待审批程序,由办公室开具接待审批单,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安排在定点酒店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凡无公函和接待审批单的接待费用,一律退单给酒店。

(三)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

(四)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决算公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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