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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绥政发〔2013〕10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绥宁县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主要建设任务为对绥宁县境内的19公里农村公路改造、85公里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7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属于实现2018年全县整体脱贫目标任务的重点项目之一。项目地处绥宁县境内,涉及绥宁县各个乡镇、村。项目建设总投资165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项目目标
(1)完成2018年度19公里农村公路改造工程,85公里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建设、7座危桥改造的建设任务,为我县脱贫摘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通过完成各乡镇农村公路改造建设任务、85公里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7座危桥改造的建设任务,切实改变贫困地区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实施农村公路窄加宽工程建设,明显改善贫困地区落后的交通运输状况。整体建设将有利于经济的发展,群众稳定,解决温饱,迈向小康,实现可持续发展。
2、具体项目目标
主要工程内容 |
单位 |
2018年计划完成数 |
备注 |
贫困村新建改建公路里程 |
公里 |
≥10 |
|
新增贫困村硬化路里程 |
公里 |
≥9 |
|
贫困村公路危桥处置数量 |
个 |
≥1 |
|
(三)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8年度项目财政资金总量1652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绥宁县财政局已分别于2018年9月、10月下达资金共计1652万元给县交通运输局,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未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使用扶贫资金共计1652万元,执行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扶贫资金调整方案规定的用途。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对项目资金的专项管理,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扶贫项目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和项目工作管理体系。根据工作性质,县交通运输局将扶贫资金分解到各扶贫项目上,由业务股室负责具体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监督。
项目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采取先签字后付款的方式,严把审核关,按照合同规定的项目进度依次申请付款。现场评价中未发现截留、虚列支出的情况。资金管理方面有待完善。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绥宁县交通运输局针对此扶贫项目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及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分别负责设置扶贫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和项目工作管理体系。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对农村路况进行了实地考察,综合考量了最急需道路硬化建设的农村及村内道路、安保设施的设立以及农村公路危桥的处置。
项目实施前,农村公路建设方面各村负责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项目承包方,并采取“四议两公开”的方式公开决策信息,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安保工程、危桥改造工程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承包方,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如期开工,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完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绝大多数项目已完工,但尚未进行工程验收与竣工结算,项目实施进度达100%。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绥宁县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资金1652万元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
我局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项目组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实地察看项目实施情况。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项目立项经过了可行性论证并进行了实地考察,符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文件精神,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对带动绥宁县各自然村组经济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项目的管理上,并未制定相关项目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实行工程月报告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检查也未留下书面记录。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未经批准随意变更项目施工内容的现象,项目全过程管理有待加强。根据《绥宁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价指标表》评分,得分86分,评价等级为“良”。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绥宁县2018年扶贫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绝大多数项目已完工,但尚未进行工程验收与竣工结算,完成率100%。
主要工程内容 |
单位 |
2018年计划完成数 |
2018年实际完成数 |
贫困村新建改建公路里程 |
公里 |
≥10 |
10 |
新增贫困村硬化路里程 |
公里 |
≥9 |
9 |
贫困村公路危桥处置数量 |
个 |
≥1 |
7 |
2、项目完成质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扶贫建设项目尚未进行工程验收。评价小组现场评价过程中,发现部分路段建设质量及技术不达标,部分老路段发生路面断板,未及时进行修复。
3、项目实施进度。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全部项目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率达100%。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经济效益分析。
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前,部分村内公路未达到《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村道宽度标准,道路狭窄;且部分狭窄道路还位于悬崖凌空、陡岩、急弯路段,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日常出行安全,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经加宽建设后,村内的道路标准得以提高,为村民出行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改善了农村地区的机动性、可达性和服务水平,使得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观。农业生产成本中,运输费用占重要比重,农村公路的建设改善了农村交通,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农业资源和生产资料的运输费用,实现农业生产的低投入、高产出,促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使得发展高效农业成为可能。同时也增加了村民与外界接触的机会,为农副产品向商品化转变创造了条件,改变了农产品“运输难、出售难、货损多、价格低”的问题,推动了农村经济迅速发展,为“脱贫摘帽,群众致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对缓解项目区资源均衡流动的矛盾及维护社会和平起到积极的作用,为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了便利。通过对未达标路段进行公路加宽及硬化建设,使区内道路成网,实现自然村组通水泥路的目标,有效与外部交通体系相协调,方便村民出行,满足机械耕种的现代化农业需要,从而使各村村民能公平的享受发展成果,进一步加强各村之间、村与外界的交流合作,对地方保护形成压力,有利于消除地方壁垒。同时,农村公路的建设改善了交通条件,使得农村孩子能更加方便的就学,教师也更愿意留在农村学校教学,城里的优秀教师资源也可以更方便的来往于城市与农村之间,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均衡流动与交流。在民族地区,给少数民族提供了共同进步的机会,促进了民族团结,对保持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具有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3、项目实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分析。
针对道路建设的受众群体,评价小组通过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及口头询问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满意度进行了现场调查,最终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3%,群众满意度较高,对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后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表示高度的认可。但民调中,也有少量群众对建设质量反映不佳,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县交通局要重点关注群众的呼声,加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及绩效评价,完成任务的同时,还要注重项目的质量及产生的实际效果。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建设资金严重短缺。我县交通运输基础建设投入主要依靠上级计划补助资金,县内配套资金有限且配套资金未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之交通运输部门自筹资金的渠道狭窄,项目建设资金瓶颈制约愈发凸显。
2、交通专业人才严重匮乏。我县交通建设起点高、项目多,需要监管的范围更广、投入的人力更大,而近几年根本无法招考专业技术人才,导致我局工程建设管理技术人才相当缺少。
(二)、建议
1、加大项目的财政预算,解决项目的资金缺口。
2、建议及时调整预算,正确把握项目进度,帮助建设单位解决好建设中的问题,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绥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29日
附:《绥宁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价指标表》
绥宁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得 分 |
项 目 决 策 |
18 |
项目 目标 |
4 |
目标 内容 |
4 |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明确; 目标细化; 目标量化 |
设有目标(1分) 目标明确(1分) 目标细化(1分) 目标量化(1分) |
3 |
决 策 过 程 |
6 |
决策 依据 |
2 |
从项目库内安排的项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从项目库内安排的项目(1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 |
2 |
||
决策 程序 |
4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 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
符合申报条件(2分)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 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
4 |
||||
资 金 分 配 |
8 |
分配 办法 |
3 |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办法; 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
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 办法健全、规范(1分) 因素全面合理(1分) |
2 |
||
分配 结果 |
5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分配结果公开 |
符合分配办法(2分) 分配结果公开(3分) |
5 |
||||
项 目 管 理 |
27 |
资 金 到 位 |
5 |
到位情况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到户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 |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2分) 到户资金 “一卡通”发放(1分) |
2 |
到位 时效 |
2 |
资金及时到位; 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到位及时(2分) 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分) 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5分) |
1 |
||||
资 金 管 理 |
12 |
资金 使用 |
8 |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 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 无超标准开支情况; 无超预算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 依据不合规扣2分 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 超标准开支扣2-5分 超预算扣2-5分 |
8 |
||
财务 管理 |
4 |
建立资金台账;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 制度执行严格; 会计核算规范 |
建立资金台账(1分) 财务制度健全(1分) 严格执行制度(1分) 会计核算规范(1分) |
3 |
||||
组 织 实 施 |
10 |
组织 机构 |
1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1分) |
1 |
||
项目 实施 |
4 |
项目公开公示;项目按计划开工; 按计划进度开展; 按计划完工 |
项目公开公示(1分) 按计划开工(1分) 按计划开展(1分) 按计划完工(1分) |
4 |
||||
管理 制度 |
5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 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健全(2分) 制度执行严格(3分) |
4 |
||||
项 目 绩 效 |
55 |
项 目 产 出 |
25 |
产出 数量 |
8 |
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三级指标内容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完成数量率计算得分(8分) |
7 |
产出 质量 |
8 |
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三级指标内容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质量率计算得分(8分) |
8 |
||||
产出 时效 |
5 |
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三级指标内容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时效率计算得分(5分) |
4 |
||||
产出 成本 |
4 |
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三级指标内容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成本率计算得分(4分) |
4 |
||||
项 目 效 果 |
30 |
经济 效益 |
8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
8 |
||
社会 效益 |
8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
6 |
||||
环境 效益 |
4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对环境所产生的积极或消极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按对环境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计算得分(4分) |
2 |
||||
可持续影响 |
4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项目运行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2分) 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2分) |
3 |
||||
服务 对象 满意度 |
6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6分) |
5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
|
86 |
注:1、表中“项目产出”各项内容必须按2018年绩效目标申报表内容逐一填报,不得汇总或笼统填报。
2、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统一明确为: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中、 60分以下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