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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文件名称: 绥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20-0021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0-01-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1-15 有效期: 永久


2019年,我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国、全省、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的重要论述,按照“交通建设项目要尽量向进村入户倾斜”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民生、精准发力,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因地制宜、稳步有序推进通自然村(组)公路建设,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保障。根据两办关于印发《2019年绥宁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改革方案》的通知(绥办发〔2019〕54号)文件要求,我局仔细对照绩效考核评估指标进行了认真自查,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部门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共性指标完成情况

(一)三大攻坚战(基本分30分,自评分30分)

1、脱贫攻坚(基本分10分,自评分10分)

1)我局在《绥宁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中,未被扣分。

2)我局今年没有在省级考核检查中被扣分,也没有在县考核中被通报批评过。

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基本分10分,自评分10分)

1)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我局在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方面做到了按时编制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报表,并将单位绩效目标细化,相关绩效评价报告和报表均已按要求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财经审计:我局在财经审计方面已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且执行有效。今年,审计机关没有到我局开展审计工作。我局也没有发生过因财务问题被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机关并立案的问题。

3)落实农民工工资“五项”制度:我局积极落实交通行业的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切实落实好农民工工资“五项制度”,2019年的所有工程均实行实名制用工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和建筑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制度,全年没有发生任何因五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的农民工工资案件,没有发生任何农民工集体上访或极端事件。

3、污染防治(基本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1)在《绥宁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绥发〔2019〕2号)中,我局没有相关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2)2019年度我局没有环境事件和环保信访事件发生。

3)2019年度我局没有接到环保督察交办任务,也没有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任务。

(二)党的建设(基本分22分,自评分22分)

1、组织工作(基本分5分,自评分5分)

1)人才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人才建设工作,按要求落实人才工作任务。积极推进专业人才招聘,加强职称管理工作,合理设置岗位。

2)关于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一是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机构改革,所有机构改革任务均按时完成。二是2019年度,我局内设股室负责人没有调整情况。三是干部提名推荐按规定进行,2019年度没有提名推荐干部。四是按要求及时落实了相关干部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了相关干部教育工作任务,局机关13名干部均按时完成了干部网络教育在线学习任务。五是我局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6名领导班子成员团结一心。

3)基层党建工作:一是按要求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工作,制定了《县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实施方案》,落实了领导联点、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二是机关党支部开展了支部“五化”建设并达标,全年投入经费近3万元布置好了党员活动室;制定了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我局党员档案管理规范,信息齐全。三是按要求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全部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党建工作经费按照要求保障到位,安排办公室一名同志专门负责党建工作,局属4个支部均配备了3名支委成员,按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集中培训班5期,邀请专家讲课2期,专题学习4期,并通过“周一夜校”、“周五干部大讲堂”、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干部学习。四是按要求聚焦职能职责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排查,我局没有软弱涣散党组织;五是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范;六是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管理等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项制度到位;七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县委督查中,我局因主题教育开展好,受到通报表彰。

2、政治建设(重大决策执行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基本分4分,自评分4分)

1)2019年度我单位干部职工没有发生任何在公共场所发表与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不一致的言论,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的任何事件,不扣分。

2)2019年度我局没有因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被督查通报,不扣分。

3)2019年度我局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意见,没有被督查通报,不扣分。

4)2019年度我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定被通报的,不扣分。

5)2019年度我局没有因谋划工作、开展活动、落实措施不符合“两个维护”要求,出现“低级红”“高级黑”被通报,不扣分。

3、全面从严治党(基本分5分,自评分5分)

1)2019年度我局在整治“四风”,上级交办的党风政风问题线索办理、“互联网+监督”平台运行管理、上级纪委监委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中,没有被通报,不扣分。

2)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到我单位开展巡察期间反馈的问题,我局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一次验收过关,不扣分。

3)我局班子成员没有严重违纪的情况,也没有被纪委监委立案查处的情况,不扣分。

4)我局已申报创建廉洁单位并制定了“廉洁单位”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创建活动,没有被约谈、被通报、被问责的现象,不扣分。

4、意识形态工作(基本分4分,自评分4分)

1)我局已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绥办发[2018]32号)文件精神。局里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陈又清同志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对自身和分管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主动履行责任范围的主体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绥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得1分;

2)我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严格按照“六个环节”,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生态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专题,开展了12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坚持开展每周五的“干部大讲堂”学习,得1分;

3)我局超额完成上稿任务(绥宣字[2019]4号),全年报送发布各种信息284余条,国家级发稿4篇,省级发稿28篇,市级发稿117篇,县级发稿135篇,积极配合县里重大宣传报道活动。我局已完成理论书籍和2020年党报党刊发行任务,得0.5分;

4)积极配合、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我局制定了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文明股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等创评工作;成立了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全年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4次,并做到了活动有方案、有照片;组建了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报送“身边的好人”线索170条,转发微信、微博200条;建有高标准的道德讲堂,张贴展板12块,开展道德讲堂活动4次;制定了《绥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联络员,并按实上报相关信息,得0.5分。

5、保密工作(基本分2分,自评分2分)

1)2019年度,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保密工作,未违反保密法律法规,不扣分。

2)我局领导干部严格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未有泄密事件,未被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情形,不扣分。

6、建议提案办理(基本分2分,自评分2分)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我局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理答复议案、提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办结率达到100%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听取意见办理结果满意率达到100%。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不推诿,及时办理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按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回未导致延误办理。办理过程中积极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听取意见,不扣分。

(三)营商环境(基本分12分,自评分12分)

1、政务服务效率(基本分4分,自评分4分)

1)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及政策解读,依法履行依申请公开职责。2019年度没有不依法履行依申请公开职责的行为,政务信息工作没有被批评,不扣分。

2)政务服务工作:我局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严格按行政审批局的要求划转和进驻政务大厅,2019年度没有因行政效能被办事企业或群众投诉或举报,目前在一体化平台没有红黄牌出现;12345热线工单满意率达99%以上,办结率100%。

3)“放管服”改革:我局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局做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在“四办”、“一件事一次办”、“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中,按时间节点报送资料、完成任务,不扣分。

2、联企包企服务(基本分2分,自评分2分)

我局坚持每月和企业联系,并深入企业查看生产经营情况,圆满完成“四包”任务,不扣分。

3、依法行政(基本分2分,自评分2分)

1)根据工作需要,全年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依法治理工作,有方案,有记录,有资金安排,不扣分。

2)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如法网参考率达100%,不扣分。

3)为建立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现交通运输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专门聘请了律师周勇同志为法律顾问,不扣分。

4)结合交通职能实际,要求交通系统各执法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普法宣传2次以上,有方案、有总结、有资金安排、有图文资料,上交以案释法案例2例,不扣分。

5)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不扣分。

4、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基本分4分,自评分4分)

我局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制定了《2019年绥宁县交通运输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优化办备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工作有实施方案、工作台账、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落实清单,我局无涉企工作检查,不扣分。

(四)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和信访维稳)(基本分11分,自评分11分)

1、禁毒工作(基本分:3分,自评得分:3分)

1)加强禁毒工作领导,年初,我局调整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职联络员,制定了禁毒工作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禁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单位无吸毒人员。2019年,我局没有吸毒人员,全年按规定召开了综治民调家属座谈会,与干部及家属签订了禁毒承诺书,关注“湖南禁毒”、“邵阳禁毒”、“绥宁公安”等公众号,增强干部及家属的禁毒意识。全年我局干部职工没有涉毒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综治民调工作排名靠前。

3)加强“六进”宣传,积极做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参加了“6.26”禁毒宣传活动,将禁毒宣传内容纳入到法制一条街橱窗宣传内容,主动配合县禁毒办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2、扫黑除恶(基本分:3分,自评得分:3分)

1)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通过在车站、码头等人员流动密集区内悬挂扫黑宣传文化墙,在企业及建筑工地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单位干部职工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保护伞”违法违纪行为。

3)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到位,本局没有涉黑涉恶现象,按时上报和整改了行业乱象86个。

4)圆满完成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记录规范、工作资料收集齐全。

5)按要求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我局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陈又清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联络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对涉黑涉恶线索每月一摸排、每月一上报。

3、综合治理(基本分:2分,自评得分:2分)

1)全年开展了两次民情走访。4月、9月先后两次到我局结对帮扶村红岩镇江坡村开展民情走访,积极宣传综治民调。

2)积极开展综治基础数据录入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局职工及家属名单和电话号码。

3)单位职工遵纪守法,没有打架斗殴的现象,没有任何刑事案件或刑事犯罪的情况。

4)深入开展了平安单位、平安行业、平安家庭等平安创建活动。本年度,局评选出平安家庭8个,推荐参评县平安家庭2个。单位平安、没有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4、信访维稳(基本分:3分,自评得分:3分)

1)按期办结信访案件,按规定处理到省进京信访事项。本年度单位稳定,我局没有到省进京信访事件发生,没有发生任何群体性事件。

2)认真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

3)本局全年没有赴省进京上访人员。

4)本局全年没有发生任何群体性事件。

二、政府部门重点工作绩效评估个性指标完成情况

(一)高质量发展任务(基本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1、完成了东文公路扩改和水联公路建设

东文公路位于绥宁县东山镇和乐安铺镇境内,起点位于东山镇,桩号K0+000,终点位于乐安铺镇文江村,桩号K8+643,路线里程全长8.643公里,将现有5米宽的路面拓宽至7-7.5米,路基拓宽至7.5至8米该项目于2018年1月份开始建设,2019年8月份已全部竣工。

水联公路全长8.36公里,按四级路标准建设,6米宽路基,5米宽混凝土路面。该项目于2018年4月8日正式开工,投入设备20台,进场施工人员73人。2019年,通过努力,水联公路路基已全线拉通,财政投资计划全部按时间节点完成。

2、围绕“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目标,抓好一批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完成里程15公里以上

2019年,我局公路养护富有成效,坚持建管养并重原则,干线公路优良率达90.5%,县乡公路好路率达80%。根据我县“四好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表,文明示范乡镇为乐安乡、东山乡,文明示范路合计里程60.2公里,以上路段2019年已全部建成“四好”农村路。2019年自然村通水泥路我县完成15.6公里,超额完成了15公里的任务。

3、完成危桥改造8座,抓好县乡道隐患路段整治

1)危桥改造

付家湾桥、花桥、康水桥、柒家桥、小水江桥、茶江桥、大田桥、马洋溪大桥等8座危桥已完成改造。

2)抓好县乡道隐患路段整治

2019年,共清除水毁垮方约27100立方米,修筑挡阻墙约8070立方米,回填路基坍方约15500立方米,设立各种安全警示标志牌160余块,清除路障117处。

全年共检查检测货运车辆9.5万台次,站点超限率控制在0.3%以下,高速路口超限率控制在1.5%以下,治超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年加大路政执法力度,共消除公路安全隐患23处,确保了公路安全畅通

4、完成省下达的安防工程任务71公里

2019年,我局实际完成安防工程77公里,超额完成任务。分别为:X175、XJ08、Y018、Y025、C094、C231。

三、重点任务

(一)四城同创(基本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1)按进度圆满完成“四城同创”各项工作任务(含控违拆违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我局主要承担:负责做好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严厉禁止在公路乱倾乱倒、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摆摊设点,保证县城内国道、省道清洁美观;有效制止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加强车站码头的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协助做好发生重大疫情的交通管制工作。各项工作均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时间节点顺利完成。

2)按时完成“四城同创”指挥部交办的任务。积极参加文明劝导,认真开展卫生整治,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我局积极开展“四城同创”工作,加强卫生整治,认真搞好院内及公共区卫生,没有发生过被省、市、县以上主流媒体曝光通报的现象。

(二)深化改革工作(基本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按照《中共绥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我局按规定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我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已全部按时间进度完成了机构改革,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等单位已挂牌,原属的县公路管理局和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全部人员已转隶到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上班,实质合并已到位。综合执法改革也按县里要求的进度完成了任务。

四、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绥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和考评内容,以绩效考核为指挥棒,推动干部扎实肯干、忠诚履职。

(二)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绥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干部管理绩效考评细则》,对各部门的工作量化计分,设置加分与减分项目,实行差异化权重计分,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奖金挂钩。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地提高了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干部的获得感和成就感,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日常考核。县交通运输局从各股室抽出专门人员组成考核组,每季度对各股室、各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并注重与工作实绩、日常考勤相结合,切实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确保绩效考评取得实效。

通过一系列举措,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各项指标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担当,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学深学透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发扬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提升党员干部责任意识。

2、进一步担当作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部门和单位实际,努力做到既谦虚谨慎,又有所作为,既注重团结协调,又敢做敢为。坚持务实作为,敢于迎难而上,全面做好2020年各项工作:①抓好交通项目建设。持续跟踪兴永郴赣铁路、绥宁通用机场规划和项目前期,力争“十四五”能开工建设高铁和机场。抓好“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改扩建李唐公路、X088江城线和东鹅公路。完成省下达自然村通水泥路、安保工程、危桥改造计划任务。农村客运通达率稳定在100%。②完善县域路网结构根据先易后难,先急后缓,人口多优先的原则逐步硬化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之间断头路,逐批次完成其他断头路硬化任务。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强化道路交通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校车监管,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对单位政治建设、党的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及工作开展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改出经验、改出成效,踏踏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强力保障。

3、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尽量挤出时间多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对来办事的群众热情接待,搞好服务,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绥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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