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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文件名称: 绥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22-0037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2-01-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1-20 有效期: 永久

绥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2021年,我局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全国、全省、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民生、精准发力,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因地制宜、稳步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保障。2021年,全年完成交通建设投资过亿元,实现了农村公路通畅率100%建制村农村客运通达率100%全县没在发生任何交通运输安全责任事故,实现了交通运输行业平稳有序发展,为美丽绥宁、活力绥宁、幸福绥宁建设做出了贡献。因工作成绩突出,我局先后荣获全市春运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奖、全县文明单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根据两办关于印发《2021年绥宁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改革方案》的通知(绥办发〔202118号)要求,我仔细对照绩效考核评估指标进行了认真自查,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3.8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政府部门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共性指标完成情况

一、指标一:党的建设(合计25分,自评分25分

(一)政治建设(合计6分,自评分6分

1.我局制定了《绥宁县交通运输局内部规章制度》,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二级机构,用制度规范机关干部言行,我局无干部职工在公共场所发表与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不一致的言论。

2.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县委经济工作会工作任务、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无因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及办理不规范、执行不力被督查通报的现象。

3.优化清单管理:按照“台账登记、书面交办、定期反馈、销号管理”的要求,按时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工作,无因落实不力被督查通报的现象。

4.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未有违反《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规定。

5.2021年度我局没有因谋划工作、开展活动、落实措施不符合“两个维护”要求,出现“低级红”“高级黑”被通报的情况,且按规定开展“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

6.党史和地方志工作:按县委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党史和地方志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无因不配合工作开展被省市县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现象。

7.我局按县委、县政府要求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县外事港澳台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无因不配合工作开展被省市县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现象。

8.日常工作:按时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未发生日常工作消极应付、不配合、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二)组织工作(合计4分,自评分4分)

1.基层党建

制定并下发《绥宁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联合支部2021年党建计划》,实施“五化”党支部建设提质工程,实行党委领导干部联片包支部制度,没有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开展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全年按要求扎实推进两新党建工作,基层党建工作没有被上级通报批评过,党代表的议案、批评、建议件按要求答复到位,按规定落实好了党建带工青妇残建设,按时完成调研信息、网评任务。

2.干部管理工作

严格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干部调整都按程序进行,局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都参加了邵阳市干部网络学院培训,都超过了50个学时,考核通过。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

3.干部管理监督工作

领导班子团结,坚持党委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领导履职尽责到位,工作担当作为。没有违规出国出境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无违规经商入股的行为。

4.公务员管理工作

按期完成公务员平时、年度考核工作,及时完成对新录公务员转正任职定级工作。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5.离退休干部工作

把老干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为离退休干部订阅报刊、杂志,对16名离退休干部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及时按要求落实关工委各项工作。

(三)意识形态工作(合计4分,自评分4分)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我局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绥办发[2018]3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陈又清同志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对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主动履行责任范围的主体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绥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

2.理教工作

2021年我局按期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党史学习教育;理论中心组学习严格按照“六个环节”进行,共组织学习了12次;组织机关党支部党员干部对党史知识进行精读细研,每周二、四下午为集中学习,周五下午学习交流分享共集中学习历时3个月12期。各二级机构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做好结合文章,即党史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都硬,不搞“两张皮”。全额完成副科级以上干部网络在线学习任务,超额完成50个学时,考核全部通过;全体干部按规定完成“学习强国”学习任务;在交通系统开展了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市县党代会宣讲活动。理教工作开展正常。

3.新闻宣传工作

我局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正面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全年在主流媒体上稿51篇,国家级发稿2篇,省级发稿4篇,市级发稿45篇,积极配合县里新闻采访工作,圆满完成2021年党报党刊发行任务

4.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我局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数测评中,没有影响全县创建成功。在交通系统积极开展文明股室、文明校园、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全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9次,组织道德讲堂活动4次,交通系统常态化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耳熟能详,认真落实“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交通系统所有干部职工均已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通过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开展反电诈宣传活动。


5“扫黄打非”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2021年绥宁县“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办法》(绥扫黄打非办发〔2021〕8号)执行。

(四)全面从严治党(合计4分,自评分4分)

    1.常态化开展“四风”整治,无违反省、市、县委“约法三章”的行为。互联网+监督已按要求完成所有目录的绑定和收入来源的填写,我局在上级交办的党风政风问题线索办理、上级纪委监委开展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生态环境整治、换届风气监督、“公款私存”清理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上没有受到点名通报,一年来,交通系统无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2.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省委巡视、市委、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按要求已整改到位;没有因省委巡视、市委、县委巡察整改不力被问责;对省委巡视、市委、县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能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并按规定报送处置情况;对县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巡察时点到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能及时处理

3.班子成员、党政主要负责人未被立案查处,未在县、市、省、全国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追责案件。

4.我局已申报创建廉洁单位并制定了“廉洁单位”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创建活动,没有被约谈、被诫勉、被通报、被问责的现象。

5.办公用房管理

办公用房管理规范,不存在工作人员办公室超标现象,无超标准使用服务用房,无违反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五)统一战线工作(合计4分,自评分4分)

1.党委重视统战工作

党委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统一战线重要思想,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宗教事务条例》。

2.非公经济服务

全力引导、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对非公企业、社会机构的管理,落实对运输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并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党建工作。

3.人物统战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安排,做好了人大、政协换届等工作,交通系统2021年选出1位人大代表、1位政协委员;做实做细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六)人大政协工作(合计3分,自评分3分)

1.人大工作

我局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答复;议案、提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到期办结率达到100%;按要求研究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及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2.政协工作

我局领导及时向县政协报告重要工作,认真落实县政协安排的工作,支持委员履职,对本单位委员进行严格管理。本单位委员未发生违纪违法情况;不存在委员提出批评、意见被排斥、打击的现象;本单位委员积极支持参与政协工作、活动。

提案意见到期办结率达到100%;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与政协委员联系沟通,听取意见;办理合格率达到100%。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不推诿,及时办理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回未延误其他部门办理。

二、指标二:社会稳定(合计10分,自评分10分)

   (一)平安建设(合计10分,自评分10分)

1.平安建设工作

我局今年已完成两次民情走访;4月份一次,9月份一次,并在联系村召开了民情恳会。按时完成了综治基础数据的录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常态化的守院护栋义务巡逻,确保单位安全。

2.扫黑除恶工作

按照县扫黑办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数据报表,建立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并不定期对交通系统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3.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我局成立了反电诈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积极发动干部职工及其亲朋好友下载安装使用国家反电诈APP。局平安办加入了全县反电诈宣传联络微信群,到目前为止,全县交通系统没有发生“电诈”犯罪现象。

4.信访维稳

我局信访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领导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每季度均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深入开展矛盾大排查,及时化解不稳定隐患,积极开展“治重化积”专项行动,对县信访联席办交办的重复案、积案等突出问题及矛后进行重新梳理,认真落实核实核查,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因素,以深入排查化解矛盾、集中整治信访问题为切入点,以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和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为抓手,扎实推动交通系统“治重化积”专项工作有效开展,有效维护了我县交通系统的平安稳定,今年来,交通系统矛盾化解到位,局势可控,没有发生越级上访、非访事件

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了各级交办的相关信访事项,“六年”达标,建立有网信平台,信访件均录入。不扣分。

没有重点人员到县到市赴省进京参与集访现象。也未发生群体性事件。不扣分。

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并建立台账,每季度研究信访维稳工作1-2次,全年达7次,有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和信访专干、信访办公室和相关制度。不扣分。

5.禁毒工作

我局非常重视对禁毒工作领导,制定了禁毒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禁毒法律法规和禁毒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关注“中国禁毒”“湖南禁毒”微信公众号。单位干部职工无涉毒案件发生,无吸毒人员。

6.依法治县

我局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重点内容,中心组每年学习3次以上,在干部会上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政法工作条例落实,今年交通系统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能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办事。

我局按规定成立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交通系统各种纠纷调整的工作

全面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全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到100%。按规定聘请了法律顾问

局里成立了工作专班,全年没有行政决定、裁决被撤销的情况,没有行政案件败诉的情况。

7.落实农民工工资“五项”制度

1)我局已规范了本行业的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落实了农民工工资“五项”制度。

2)我局对每一个工程项目均落实:①实名制用工管理制度;②劳动合同制度;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④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⑤建筑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制度。

3)我局五项制度均落实到位,没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生;没有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和引发极端事件;也没有到县委县政府上访、市委市政府上访、省委省政府上访、中央上访的事件发生。

三、指标三:高质量发展任务(合计45分,自评分45分)

(一)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合计20分,自评分20分)

我局按《绥宁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落实。

(二)落实县委常委会会议重点工作、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有关具体工作任务、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合计8分,自评分8分)

我局圆满完成了《中共绥宁县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有关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的通知》明确的所有工作责任任务及县委县政府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

(三)深化改革工作(合计2分,自评分2分)

1.我局圆满完成了《中共绥宁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以县公路管理局为基础,组建绥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撤销县公路管理局和县农村公路管理站两个单位,以上两个单位人员整体转入到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为顺利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委出台了《中共绥宁县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绥宁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机改组发〔2019〕3号),组建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为县交通运输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类事业单位。

2.按规定时间节点和要求出台了改革文件,完成了年度任务,没有被中央、省、市通报批评过。改革督查、报告报备、进度监测、工作安排等方面按要求整改到位。

(四)重点民生工作(合计2分,自评分2分

1、东鹅公路(X174线)提质改造(乡镇通三级路)。该项目全长8.99公里总投资3468.83万元。该项目820日在市交易中心挂网招投标,9月上旬开始进行征地拆迁,9月中旬完成招投标,9月下旬正式开工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该项目分东山标段和鹅公标段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施工,202112月已完成主体工程。

2、江城线(X002线)改造该项目全长14.587公里,总投资1884.2373万元,业主单位为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项目原为水毁恢复工程,资金主要是县里自筹,按原建设标准计划今年7月底完工。经向上级争取已将该路纳入今年省资源产业路计划,因此必须按省定标准建设,路面宽度由5米增宽至6米、路面厚度由3厘米增厚至4厘米,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变更,重新进行了设计、审批。截至11月,已完成了主体工程,12月中旬全面竣工。

    3、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该项目隐患里程38.539公里,总投资770.78万元。202111月已全部完工。

(五)重点项目建设(合计3分,自评分3分)

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在完成项目进度。

(六)生态保护(合计3分,自评分3分

1.在《绥宁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绥发〔2019〕2号)中我局没有相关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2.2021年度我局没有接到环保督察交办任务。

3.2021年度我局没有接到生态环境信访案件。

4.2021年度我局没有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需要配合。

5.我局已按要求完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涉及的内容。

(七)“放管服”改革(合计3分,自评分3分

1.政务公开(合计1分,自评分1分)

我局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依法履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职责,无按规定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情形。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没有被中央、省、市通报批评的情形,不扣分。

2.政务服务(合计1分,自评分1分)

我局对交办的工单全部及时办理,12345热线工单满意率100%;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严格按行政审批局的要求划转和进驻政务大厅,2021年度没有因行政效能被办事企业或群众投诉或举报的情形和在一体化平台产生红黄牌的情形;我局积极配合推进数字绥宁建设,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一站式办理”,在“一件事一次办”、“互联网+政务服务”、“少跑腿”、加快“证照分离”改革等工作中,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资料、完成任务。不扣分。

3.优化营商环境(合计1分,自评分1分)

我局领导班子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班子定期研究“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专项整治有方案、台账和总结。全面对标执行,每季度按时完成了资料报送等工作。我局无涉企检查职责,也无义务监督员反映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例。不扣分。

(八)税收工作(合计2分,自评分2分

我局及时准确地向税务部门提供本单位和本系统掌握的与税收有关的信息数据。

(九)四城同创(合计2分,自评分2分

1.按进度圆满完成“四城同创”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均能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时间节点顺利完成,根据县 “四城同创”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我局执法大队于2021年5月、6月、9月、10月联合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在县城集中开展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全程邀请县广播电视台记者参与,活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15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800份,张贴出租汽车车身标语140条,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192起,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52台次,县城交通秩序和街道面貌明显改观,此举受到市、县领导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赞扬

2.按时完成“四城同创”指挥部交办的任务。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劝导,认真开展卫生整治,加强媒体宣传,开设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我局积极开展“四城同创”工作,加强卫生整治,认真搞好院内及公共区卫生,未发生过被省、市、县以上主流媒体曝光通报的现象。

四、指标四:县委县政府其他重点工作(合计5分,自评分5分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合计3分,自评分3分

1、组织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五有”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行业特点、季节特点及不同时期的防疫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合实际开展防疫工作。确保各重点要害部位防护指南、管理制度及责任人、物资储备、医护支持、隔离转运等要求落到实处。

2、防控措施方面:有效落实了“四方责任”要求,扎实搞好车站等重点区域的疫情防控,切实加强对营运车辆、公交车辆、渡船的管控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司乘人员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率排在全县各单位前例对境外、国内中高风险来(返)绥人员及时摸排管控、上报核查信息;及时领取文件、参加会议落实相关防控要求

3、防控效果方面:未被国家、省、市、县通报,无负面舆情发生,全县交通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推进。

(二)落实真抓实干激励措施(合计2分,自评分2分

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号)要求,推进真抓实干。此项工作省办公厅暂未出结果,不扣分。

(三)市指标任务

2021年度我局二级机构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担了市高质量发展中公路“好路率”指标。202110月底经省厅严格检测,我县干线公路好路率为91.36%,全市12个单位中排名第六。农村公路好路率排名尚未出来,但从省市信息反馈,检查情况较好。

五、指标五:加减分事项

(一)加分事项(合计加3.8分)

1.我局被确定为本年度市对县平安建设考核迎检单位加1分,并得到领导肯定,加2分。合计加3分。

2.绥宁县校车办在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培训班上做典型发言,加0.8分。      ,   

二)减分事项(合计减0分)

1.罚劣

①我局承担的县级工作未受到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含县委办、县政府办)通报批评。

②约谈诫勉。我局未发生因工作不力,导致县级领导被国家、省、市约谈、诫勉或给予党政纪处理的。

③绩效督办。我局承担的指标任务进度未被省、市绩效督办、县绩效督办。

④问责。我局未发生干部职工被免职或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绩效日常事务管理

我局没有考核指标在过程管理中被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或通报批评的现象。

我局没有问题整改不力被下发督办函重点督查督办的现象。

我局没有收到绩效办发的领导交办件。

我局均按要求及时上报绩效考核相关数据与资料、报表等,没有绩效管理信息平台指标灯亮红灯的现象。

⑤我局有专人负责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⑥绩效管理信息平台指标没有亮红灯的。

县直单位重点工作绩效考核评估个性指标完成情况

一、高质量发展任务(合计15分,自评分15分

(一)联企包企服务

我局无联企包企服务的企业。不扣分。

(二)交通运输局承担指标

1、花园阁入园公路

整个工程1.6公里,总投资1600万元,一期0.48公里投资480万元去年已完工二期1.041公里投资1120万元202111已完

2、万家坪大桥维修加固工程

总投资1721万元,2021年投资1171万元,2022年投资550万元,原定20213月开工,因汛情影响,812日正式开工建设,202112月已完成主体工程

3、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

共完成安保工程107.54公里,总投资1992万元。其中省计划安保工程38.54公里,总投资714万元;市亮剑行动安保工程55公里,总投资1019万元;校车安保工程14公里,总投资259万元。202112月已全部完工。

4、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

省交通厅下达自然村通水泥路增补计划1015.74公里,投资865.8万元,20217月份全部完工。

5、开通县城至寨市公交车

县城至寨市公交车已于2021年9月6日开通。

监督联系电话:0739-7616126(绥宁县绩效办)

监督联系人:秦春燕

绥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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