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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第二中学“特立体艺馆”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文件名称: 绥宁县第二中学“特立体艺馆”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23-0264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9-1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9-12 有效期: 永久

绥宁县第二中学“特立体艺馆”建设项目已具备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条件,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工程招标代理工作。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绥宁县第二中学“特立体艺馆”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绥发改社[2023]7,项目业主为绥宁二中学 项目总投资2850万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省统筹资金专项补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

1.2 比选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绥宁县第二中学“特立体艺馆”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绥宁县第二中学校园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新建框架结构体艺馆1座,主体建筑面积为4836.2m²,高25.6m,配套建设室内外给排水、消防、电气、装饰工程、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

1.3 比选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2.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应当符合招标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 / 以上等级。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平台登记取得从业资格及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

2.2  自愿按《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附件3)格式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2.4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拒绝其参与比选活动。

3.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912日起至2023914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2023 年4~2023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营业执照复印《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以上资料盖公司原章一份)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县长铺镇长征路居委会绿洲大道杉木坳碧桂园一期8#栋304号)获取比选文件。

4.比选评审办法

本比选项目参照湘建监督[ 2023 ]15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法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39181400分。请申请人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县长铺镇长征路居委会绿洲大道杉木坳碧桂园一期8#栋304号)递交文件参加选。

6.联系方式

人:绥宁县第二中学  

   址:绥宁县武阳镇

人:肖先生

   话: 0739-7700348

代理机构 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绥宁县长铺镇长征路居委会绿洲大道杉木坳碧桂园一期8#栋304号

联系人:侯女士

编:422600

话:0739-4501975  

电子邮箱:709386203@qq.com

绥宁县第二中学

2023912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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