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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林业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文件名称: 绥宁县林业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索引号: 4305270003/2020-0127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
发文日期: 2020-04-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4-30 有效期: 永久

绥宁县林业局2019年工作总结

2020年工作打算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林业系统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努力,绥宁林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2019年林业工作目标任务,现将2019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抓好造林绿化工作。

1.抓好春季造林绿化工作。完成造林4.84万亩(其中油茶造林2.2万亩,迹地更新0.57万亩,其他造林2.06万亩),完成封山育林4.5万亩,森林抚育1.5万亩,建生态廊道0.5万亩,建设秀美村庄10个。

2. 积极开展义务植树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3月12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部五大家领导率县林业局、教育局、妇联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及广大志愿者到长铺子乡拓丘田村公路两边参加义务植树,掀起了全县义务植树活动高潮。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参加义务植树20.5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90万株。新建18个共1100亩义务植树绿化基地,市属、县直各机关单位也相应地组织了院落绿化美化工作。同时,加大了古树名木的管护力度,县政府以公告的形式对全县第一批古树名木共6009株进行了公布,且对枯死古树进行现场核实,按程序报批采伐,排除安全隐患。目前古树名木普查正在整改完善阶段

3. 加快秀美村庄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绿化美化秀美村庄。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完成了红岩镇的蓼水村、李熙桥镇双元村、唐家坊镇白沙村、瓦屋塘镇官路社区、关峡乡大园村、长铺子乡拓丘田村、河口乡水车村、寨市乡上堡村、乐安乡联丰村、东山乡东山村共10个秀美村庄的绿化美化建设。

4.稳步推进绿色通道、水道建设。建设绿色通道50公里,完成公路绿化补植200公里,其中红岩至乐安公路、黄坪公路等补植绿化150公里,关峡至鸟塘补植绿化10公里,万江公路补植绿化30公里,东山国防公路绿化10公里。完成巫水、蓼水、扶夷水流域绿化20公里。环境得到美化,受到群众的好评。

5.积极争创省级森林城市。牵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拟定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方案,按程序启动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省林勘院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预计12月底《绥宁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能通过专家评审。

6.完成育苗播种任务。今年春季完成育苗播种面积100亩,其中杉木育苗60亩,阔叶树育苗40亩,可产优质杉木苗300株、阔叶树苗100万株。

7.做好全县幼林抚育工作。全县完成2019年度第一次、第二次幼林抚育15万亩次。

(二)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1.重点开展了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工作。从去年开始至今年4月底,我县严格按照枯死松木清除有关规定,组织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及专业队伍清除枯死松树5700多株、清除枯死松树兜2155个。

2.开展了林业植物检疫检验工作。对全县100亩造林苗木进行了产地检疫,对运输出县的松木制品进行了调运检疫,没有发现林业植物检疫对象。

(三)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1.加大野保宣传力度。开展了“爱鸟周”宣传活动。共发放爱鸟护鸟倡议书1800份、“鸟类基础知识”宣传册1200本。

2. 加强对经营野生动物打击力度。与县森林公安、工商等部门一起不定期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执法行动。

3.开展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按要求做好了春季鸟类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做到每天向省监测中心站及时报告,报告率达到85%。

(四)加强资源林政管理。

1.做好商品材限额采伐管理。下达全县乡镇2019年度商品材主伐采伐蓄积111888 m³,出材70000m³ ,其中集体商品材采伐蓄积 80001m³,出材50000 m³(含林农自用3000 m³);国有林场和木材公司商品材森林采伐限额 30955 m³,出材20000m³ :其中堡子岭林场 7569m³(材积4598 m³)、寨市林场2596m³(材积1572 m³)、武阳林场1350m³(材积850 m³)、庙湾林场8721m³(材积5480 m³)、木材公司11719 m³(材积7500 m³)。至12月3日,全县已发放采伐许可证99827.56 m³(材积63903.8 m³),其中集体林采伐发证74916.58 m³(材积47823.3 m³)、国有林场和木材公司采伐发证24910.98 m³(材积16080.5 m³)。

2.加大林地管理工作。结合“绿卫2019”行动以及征占用林地检查,深入到各乡镇广泛开展保护林地宣传,要求项目施工单位合理用地、节约用地。配合全县的扶贫产业发展,对符合林地占用条件的项目,及时督促业主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审批资料,并且严格实行网上申报及书面申报的程序报省、市主管部门审批。至今完成建设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省级审批21宗,临时性使用林地县级审批4宗,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县级审批30宗,共征占用林地面积56公顷、共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430余万元。

3.加强公益林管理。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和《绥宁县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发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督促各乡镇和国有林场落实2019年生态公益林81.3037万亩(其中国家级61.7579万亩、省级20.5442万亩)。通过一卡通发放补助资金1350万元,涉及74个单位1.6万户,考核公益林护林员246个。

4.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及涉林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出台2019年度规范采伐运输文件(绥林字20198号)。二是依法、热情地为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办理木材运输证950份、合计3.6万m³。三是对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建立了检查台账、并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进行了整改落实。

5.积极开展森林保险工作。2019年共完成森林保险面积351.7949万亩,其中商品林保险面积269.86万亩、公益林保险面积81.9349万亩。 2019年共受理灾害理赔52起,其中商品林30起、公益林22起,赔付金额126.6万元,其中商品林49.8万元、公益林76.8万元。

6.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绥宁县林业局2019年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绥宁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管理的规定》并与木材检查管理站签发了《2019年度林业行政执法委托书》。积极参与“绿卫2019专项行动”工作,审核林业行政案件6件。局机关学法考法应参考77人,实际参考77人,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五)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各乡镇在重点防火期内开展流动防火宣传。全县范围内张贴各类防火宣传标语2800多条,横幅180多条,发森林防火短信18万多条。全县发生的森林火灾较往年明显减少。

(六)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制定2019年党建工作思路,完成2019年各支部的责任书签订,制定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管理”等各类方案计划。

2.扎实开展 “回头看”专题活动。2018年度的党建工作进行了回头看,上交了2019年度林业局党费,完成2019年局党委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工作。

3.扎实开展县委巡察组对我局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给我局十七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对标对表,认真研究,仔细整改,将县委巡察组反馈给我局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县委巡察组交给我局的21个立行立改问题进行了“回头看”,补充了相关资料,完善了相关制度。并圆满完成了县委巡察组交给我局的14个信访件的答复工作。

4.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学教指导组的安排部署,有条不紊地开学教活动,圆满完成了主题教育的所有规定动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七)积极融入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完成各项规定任务。

1.驻村帮扶工作。全系统共有27干部职工(含原林业站工作人员)在红岩、寨市、乐安铺、东山、唐家坊、金屋塘、关峡、长铺子、李熙桥、瓦屋塘、黄土矿共11个乡镇26个村进行驻村帮扶工作。

2.结对帮扶工作。全局共有101名干部职工在红岩镇蓼水、泡桐、四清、陡街、焦溪、稠清、阳楼、大田、巷子、谢家共10个村结对帮扶贫困户336户,其中谢家村为林业局定点驻村帮扶单位,该村共有474户,1703人;贫困户106户388人,至今死亡3人,现有385人;现已脱贫102户,379人;未脱贫4户,9人。

3.产业扶贫工作。

一是2019年全县“三边”造油茶林160.7万株,每亩造油茶80株左右,造林2.2万多亩。

二是2018年年底完成楠竹丰产培育8933.8亩,应拨付奖补资金357.356万元,涉及6个乡镇27个自然村,受益贫困户1792户,贫困人口6214人;完成2018年竹林道建设任务138.78公里,预计拨付奖补资金138.78万元,涉及8个乡镇34个自然村,受益贫困户2407户,贫困人口8422人,楠竹产业共带动贫困户4199户,贫困人口14636人。2019年楠竹低改2万亩、新修竹林道200公里因县里没有安排资金,无法启动运转,没有完成任务。

三是2019年完成青钱柳造林46.6万株,折面积5000亩。

4.生态扶贫工作。

一是全县2018年完成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267名,其中续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44名,新选聘123名;其中选聘未脱贫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131人,已脱贫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136人,年初共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护林员管护补助267万元。

二是2019年357名生态护林员全部落实到人并签订合同上岗,按规定发放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的每人5250元工资,其余工资在年底考核后发放到位。

三是规划2019年生态公益林81.3037万亩(其中国家级61.7579万亩、省级20.5442万亩)。通过一卡通发放补助资金1350万元,涉及74个单位1.6万户,贫困户约占10%。考核公益林护林员246个,贫困户约占30%。

四是2019年实施天保林19.9万亩,发放补偿资金268.7万元,涉及贫困户600多户。

(八)完成其他中心工作。一是及时办理上级领导及有关单位的交办件32件。二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完成信访答复件53件,仅省委巡视组信访件完成答复34件。对林业系统内开展了矛盾排查,建立了信访台账,对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疏导,稳定干部职工情绪,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三是及时处理山林纠纷。全县共受理各类山林纠纷5起,调处面积800余亩,其中调解达成协议1起,已做处理决定3起;参加县际纠纷调处3次;参加行政诉讼3次。四是积极参与“四城同创”和“控违拆违”工作。五是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利用林业内网接收、处理、分发文件,全面做到无纸化办公,到12月3日止,全年共处理文件1086份;发文32份,数量较去年明显下降。六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要求,在林业系统开展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 “强执法防事故”专项工作,全年出动检查组105个、人员42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4个,发现隐患并整改到位23处,整改率100%。七是大力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完成各类投稿并发表52篇,其中中央级2篇,省级6篇,其他44篇;并及时监管网络舆情,及时更新绥宁县林业局政务公开的相关信息。八是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县的资金与项目支持。全年到位国家、省级各类项目37个,到位资金5151万元。九是完成了意识形态、法制建设、安全生产、正面宣传、综治卫生、优化环境等相关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机构改革迟迟没有到位。一是林业局划入的职能和人员没有到位,二是“三定方案”至今没有下达。

(二)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主要原因是县财政预算资金不足,硬件建设上不去,专业队伍建设不到位,致使火灾预警及扑救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森林覆盖率的防火要求。

(三)山林纠纷矛盾突出。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个别乡镇存在程序把握不准,质量把关不严,导致发证后山林纠纷较多,调处难度大。

(四)林业局经费严重不足。县财政核定的工作经费少,年底的绩效工资都难以如数发放,林业局正常运转步履艰难

(五)林业专业人才不足。自毕业生不包分配以来,10多年没有招收林业专业的毕业生,人员老龄化严重,据统计近5年内将退休39人。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结合本系统的秀美村庄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二)抓好资源培育。一是狠抓皆伐山场的木材出山,确保按时搞好林地清理工作,及时完成造林任务。二是完成楠竹丰产培育和竹林道建设任务。三是做好油茶低改及油茶新造整地工作。

(三)加强资源保护。一是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重点是松材线虫病除治,同时搞好松毛虫、杂毛虫和黄脊竹蝗防治。二是加大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力度,维护正常的林业生产秩序。三是严格林木限额采伐,搞好木材运输动态管理。四是做好度森林防火工作。五是加强林业综合执法,打击盗伐滥伐、无证运输行为。

(四)扎实做好党建工作。一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继续狠抓队伍和作风建设。三是积极开展党建主题学习等。

(五)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大提升”及“一单四制”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六)做好其他重要工作。全面做好综治卫生、信访维稳、保密、档案、法治政府建设、计生、共青团、妇联、信息化建设、优化环境、政务公开、武装、小康建设、老龄老干、统计、企业改制等工作。

  

                 绥宁县林业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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