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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林业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打算
文件名称: 绥宁县林业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打算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151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1-12-1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12-16 有效期: 永久





绥宁县林业局2021年工作总结 及2022年工作打算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和全县广大林农积极努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投向绿色发展,全县林业系统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绥宁林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2021年林业工作目标任务,现将2021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抓好营林生产,迅速掀起义务植树新高潮
1.完成造林面积2.6万亩,其中重点工程1.1万亩、其它造林1.5万亩。
2.完成退化林修复3.6万亩,其中重点工程1.64万亩、其它退化林修复1.96万亩。
3.完成森林抚育6.5万亩。
4.完成封山育林5.2万亩。
5.完成人工种草0.05万亩、草原改良0.18万亩。
6.组织我县相关部门和单位到武阳镇马鞍山纪念园,以“联村建绿”的方式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建成县级义务植树基地1处,面积100亩,义务植树95万株,组织全县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达21.3万人次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3%以上。结合乡村绿化建设,补充调查112棵古树名木的调查登记挂牌,并输入全国古树名木保护互联网,明确其身份,全县古树名木登记挂牌共计6136棵。
(二)严格依法办案,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强化资源保护
1.完成下达了绥宁县2021年度林木采伐限额。
2.全县共发放林木采伐蓄积87354立方米、出材55632立方米(集体林采伐蓄积66882立方米、出材42446立方米,国有林采伐蓄积20472立方米、出材13186立方米)。
3. 扎实开展森林督查工作,2021年判读变化图斑分布在全县16个乡镇、4个国有林场和木材公司,图斑共239个,核实细斑数328个,经核实,违法违规改变林地用途或违法违规采伐林木图斑39个,其中违法违规使用林地28起(41个细斑),面积24.1274公顷;违法违规采伐林木11起(11个细斑),采伐蓄积117.5立方米。目前,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查处中。
4.开展了黄桑区域纳入南山公园相关工作。一是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前期调研工作,配合国家林草局规划院、中南林业规划院以及省市林业局完成黄桑纳入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的两次实地调研考察工作。二是统一思想促共识,凝心聚力抓机遇,围绕争取将黄桑纳入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的目标任务,我县多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并先后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会议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并就黄桑纳入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安排。三是全力配合国家评估考察,今年9月1日-3日,国家林草局国家公园建设与咨询中心、中国林科院、北京林业大学国家公园研究中心、国家林草局昆明林业调查规划院等单位相关专家在省林业局的组织下,来我县黄桑开展“两报告一方案一规划”(《科学和符合性认定报告》《社会影响评价报告》《设立方案》《南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1-2025)》)工作,我县各职能部门严格按上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数据,全力配合专家组开展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等工作;今年11月,南山公园“两报告一方案”已通过国家专家评审。四是调整优化纳入范围,为减少矛盾冲突,结合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回头看”工作,今年9月,我们组织黄桑纳入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涉及的乡、村以及黄桑保护处、县林业局有关人员召开调整优化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之后,涉及纳入范围的各村召开村组、村民代表会议,摸清了本村人工商品林以及山场流转情况。县林业局、黄桑保护处、寨市乡、长铺子乡联合组织技术力量,落实了拟纳入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涉及村的范围,所有纳入范围的村、乡都签字盖章认可。调整优化后,黄桑纳入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面积为26345.69公顷,占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总面积的19.6%。其中核心区9589.07公顷,一般控制区16756.62公顷。
5.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已核实各类违法占用林地案件32宗,其中临时用地没有恢复生产条件3宗、已审批少批多占14宗、森林督查4宗、本次行动发现11宗;根据上级要求对2013年以来的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清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共摸排永久性、临时性占用林地120宗,对排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案件及时移交当地党委政府、县林业局综合执法大队、县森林公安局依法依规查处。
6.积极开展林地审批工作,全年完成建设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省级审批15宗,占用林地面积16.104公顷;临时性使用林地县级审批2宗,占用面积3.0968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县级审批16宗,占用林地面积7.0964公顷,合计共征占用林地面积46.4307公顷、共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3068994元。
7. 全年共处理各项林业行政案件8起;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7起;滥伐林木案1起,共收缴罚款460余万元,有效的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
8.积极开展森林保险工作,共完成森林保险面积351.82万亩(其中商品林保险面积269.86万亩、公益林保险面积81.93万亩),全县共交纳保费总额527.74万元(中央财政补贴182.9万元,省财政补贴138.08万元,市县财政补贴12.29万元,林业经营单位及林农承担保费194.47万元)。2021年全县共受灾33起,理赔33起,理赔面积1.6563万亩,已决赔款279.4503万元,没有未决赔款。
9.全县国有和集体的天然商品林2021年度应发放管护补助面积为52.66万亩(国有的0.66万亩,集体的52万亩),到目前已造册发放面积45.3万亩,历年来未发放的资金(2016年至2020年共滞留资金780多万元按纳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和当时的发放补助标准造册补发)和今年造册的发放面积资金在等财政拨付,剩余的6.7万亩已签订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合同,正在造册,走程序发放。
10.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全县共择优聘用护林员181名,其中乡镇集体126名,国有林场55名;通过区划界定和补充调整完善落界,全县有公益林面积838672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610453亩、省级公益林228219亩),其中集体和个人部分为769741亩,国有部分68931亩,并将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467.96万元发放到位,其中国中央财政补偿基金949.83万元、省财政补偿基金5189.13万元。
11.强化生态护林员管理,对全县559名生态护林员进行平时监管、年终考核,并将559万元护林员工资发放到位。
12.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各乡镇在重点防火期内开展流动防火宣传。全县范围内张贴各类防火宣传标语1800多条,横幅150多条,发森林防火短信1.8万多条。申报防火码8个(含入口码和出口码,其中黄桑保护区2个、堡子岭林场4个、寨市林场1个、庙湾林场1个);因各项防范措施到位,全县发生的森林火灾较以往明显减少。
(三)加大经费投入,推进疫木除治进程,强化责任担当,维护野生动植物安全
1.县财政落实了专项经费,各乡镇积极组织人员,严格按照各个野保工作节点及时开展工作,并认真保存了各类影像照片资料。
2.今年1月25日至5月25日完成了人工驯养繁殖户的“转型转产帮扶进度”工作。
3.加强了疫情监测和防控新冠肺炎病毒工作,及时对各个人工驯养繁殖场所和餐饮行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开展了松枯死木全面清理工作,共清除疫木4826株,及时掌握疫情的发生状况,疫点内的感病木逐年收缩减少。
4.积极开展了“专项行动”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日和爱鸟周宣传工作。
(四)全面完成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各项指标建设,圆满通过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核验检查
1.自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以来,始终把创建森林城市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手册、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高炮、公交车身、公交站牌、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创建森林城市的标准、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相关要求。共发放“创森”宣传手册20000本、宣传短信17万条,制作大型高炮宣传牌5块,制作科普宣传橱窗26个,固定宣传牌366块,修建创森宣传步道3千米、宣传廊道1千米,完成地图类生态导向指示牌466块、指向类生态标识牌1500块。
2.下发《关于下达2021年度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重点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绥创森办[2021]1号),将我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任务细化到乡镇、村。全年共完成荷叶公园500亩的森林抚育和珍贵乡土树种补植补造、1780米防火林道的修建和绿化、1680米游步道的修建、3座公园凉亭的修建,10个乡镇城镇绿化、6个乡镇休闲公园建设和60个村庄绿化,7个秀美村庄示范村和1个秀美林场的建设,开展对关峡至乐安公路两旁道路枯死木和枯死枝的清理和空地的补植补造,对我县现有公园和森林康养基地进行立牌。使我县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 42.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47平方米,城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对居住区覆盖率100 %,水岸平均林木绿化率达到 92.65 %,道路平均林木绿化率达到 81.12%。
3.依托湖南省三湘绿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技术支撑单位,对照《湖南省绥宁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8年)》和《湖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开展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城市森林管理等5个建设指标建军设完成情况的自查和湖南省绥宁县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报告的编写。并于2021年11月26日圆满通过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核验专家的检查验收,在全省的排位中名列第三位。
(五)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1.8月3日,全省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会议。全省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会议上,石门县介绍了试点经验、怀化市作了典型发言,省林业局局长胡长青作了工作汇报,陈文浩副省长对林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许达哲书记作了重要讲话。
2.8月31日,全市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会议。全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动员会议上,市林业局局长刘文龙作了工作汇报,肖拥军副市长对全市林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汤立斌市委副书记作了重要讲话。
3.推行林长制工作准备情况。我局于8月5日到怀化市靖州县林业局(省林长制试点县)学习调研。回来后按照靖州县试点县的式样做了一整套资料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汇报了林长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县委书记佘芝云的指示要求,9月初我们起草了《绥宁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9月24日正式出台印发了《绥宁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成立了绥宁县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明确了县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和县级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其职责。于26日召开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大会。在10月15日前全县17个乡镇、一保护区、一湿地公园、四个国有林场都已出台印发了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动员会议,成立乡镇(场)林长办,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工作体系。明确在基层构建“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区域负责的村级网格化管理机制。11月10日晚,召开了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就我县林长制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11月11日晚,夏贤钦县长、唐枝副书记、张晨阳常务副县长,就林长制工作进行专题调度会,就经费、人员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安排经费76万元,成立绥宁县林长制事务中心,人员5名,专职负责林长制工作,确保了我县林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培训学习情况。10月10日至13日,分管林业的副局长和业务骨干参加了省林业局组织的在衡阳市培训学习全面推行林长制业务工作。并将培训学习电子档资料发至县林长制工作群供各乡镇单位学习、宣传。11月4日上午在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林长制工作推进会,会前对“一长三员”网格化管护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培训,以及对乡级林长制公示牌、村级林长制公示牌的规范制作填报进行了讲解。分管林业的副县长就推进林长制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全县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达60余人。
5.我县林长制组织体系是设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县级设立林长,由县委书记佘芝云任林长,县长夏贤钦任第一副林长,县委副书记唐枝任常务副林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晨阳和分管副县长黄文勇为副林长,其他县委、县政府的县级领导为县级联乡林长,明确了县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并召开了绥宁县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七项制度一考核办法;乡镇场设立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参照县级设置,乡镇班子成员设包村林长,村(社区、居委会)设立林长,由村(社区、居委会)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社区、居委会)委会成员担任。成立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由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和委员组成,委员由县直和省市属驻绥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县林长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县林长办),由县林业局局长费立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林业局。县林长办下设一个县林长制事务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具体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
6.根据湖南省林长制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一长三员”网格化管护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具体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明确“一长三员”及其责任区域,名单、责任区域清单并报市林长制工作办公室备案,将纳入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二是已组建“三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三是科学划定责任区域,将“一长三员”纳入网格体系;四是规范设立公示牌(省里统一标准),公布“一长三员”名单及相关内容,在本月24日前全县所有的公示牌制作已完成,本月30日前已全部安装到位;五是设立了县乡村三级成立林长制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及职责公布上墙;六是保护区、湿地公园、国有林场同步推进。
(六)狠抓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积极稳妥化解矛盾
1.为全县12个乡镇40个村办理不动产证相关手续129宗,涉及面积5681.26亩。
2.办结山林权属争议纠纷案件2件。指导乡镇办理山林权属纠纷案6件,做好了关峡乡花园阁村村民袁林和李德志图形里山场林木林地争议案的现场勘验工作和大园村杨章煌、李发姣自留山争议纠纷的现场勘验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参加了省高院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已胜诉。
现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的机构和职能已经移交至县自然资源局。
(七)深化巩固提升,推进多项目建设
1.完成了17个乡镇、647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摸底调查。
2.2021年6月3日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5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我局推荐了绥宁县神农金康药用植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3.组织湘南竹业、丰源体育、堡子岭林场、神农金康、银山竹业、武阳林场、红太阳油茶专业合作社等企业、林场、合作社完成申报了省市有关林业项目。
4.协调林业系统各单位、股室共争取上级财政项目资金4858.8万元,其中林业局争取上级项目资金3964.8万元,湿地公园管理处664万元,黄双自然保护区230万元。
5.协助乡村振兴指挥部发展楠竹产业,全年在麻塘、河口、瓦屋等15个乡镇共完成楠竹丰产培育10000亩,发放财政奖补资金300万元。完成竹林道建设580公里,发放奖补资金910万元。制定了促进我县乡村振兴有关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6. 油茶产业:全年共完成抚育面积9500亩,有力地促进了油茶幼林的生长,完成油茶低改3000余亩,并在武阳镇红太阳油茶专业合作社和武阳林场建立两个油茶丰产培育示范点。
(八)扎实开展党建工作
1.压实压紧党建责任,明确责任细化任务。一是实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局党委班子成员除抓好业务工作外,还必须认真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名局党委班子成员原则上根据分工负责联系下辖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每个季度听取党支部书记汇报一次,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会议一次。二是明确工作目标,根据单位实际,一是制定了《中共绥宁县林业局委员会2021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计划》。提高党员素质、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知识培训为目标,确保了全年党建工作有条有绪的开展。同时,根据党中央全面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部署。二是对各基层党支部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规范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奖惩。根据县委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2021年林业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管理责任状》,与林业系统各基层党组织签订责任状,将党建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党建考核评定的结果与支部班子成员评先评优挂钩,作为年终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2.全面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配优配强班子。根据局党委所辖支部的班子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抓“五化”基层党组织达标创建活动。加强对各支部创建活动的督查和指导,争取年底都达到“好”的标准。三是抓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履行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党费收缴、“三会一课”等工作进行督促落实,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四是抓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按标准核定党费,做到足额收取、按时上缴、定期公布。五是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基层党建工作,引导基层党组织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在全局及基层支部党员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六是继续把“强班子、带队伍、提高执行力”。排头兵实践活动作为今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和作风建设的抓手,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想敢会干能力,提高执行力。在推进中心工作落实和业务工作完成的过程中比能力、比业绩、比奉献,争当推动绥宁发展的排头兵。七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以“活力团队、和谐机关”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机关工青妇组织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引导干部职工“激情工作,快乐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全面开展“三会一课”、“党委中心组学习主题活动,运用网络平台、手机短信、宣传栏等载体,丰富学习渠道和内容,增强学习效果;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班,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学习格局。全年局党委集中学习了10次,不断优化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二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今年发展预备党员4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并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三是抓好“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宽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渠道,争创“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三是抓好“关爱党员”活动。各基层党组织做好摸底落实工作,重视抓好帮扶活动,切实关心困难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组织开展了“七一”走访慰问活动。四是“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教育集中教育时间学习近5个月。这次主题教育把理论学习、夜间自学、每周五研讨分享、调查研究、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五是抓好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创廉洁单位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以及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员队伍和行业特点,不断创新党组织生活方式,结合实际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以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到绥宁林业建设当中。
4.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局党委与各基层单位签订2021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明确责任。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推动全局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社风民风向上向善,转变了机关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提振党员干部职工“精气神”,提升工作效率。三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班子成员议事决策机制,实现科学决策。
5.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充分发挥党委带学促学作用。“七一”前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局党委召开了讨论,查找出党委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够;平时班子成员自学比较多,忽略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落实。二是党委班子成员没有按要求执行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没有自觉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去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三是党委班子成员对各基层支部的工作指导欠缺;行政工作指导检查比较多党建工作指导比较少,“两学一做”活动没有按照常态化去抓好落实。根据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重新制定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基层组织安排表;三是规定党委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指导支部不得少于3次。
6.以党建工作为抓手,推动全局各项工作。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全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局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和单位业务工作,在优化环境、服务发展、提高执行力方面不断改进。重点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抓好宜林荒山和迹地造林,加大幼林抚育力度,加快“四边五年”绿化,聚焦资源培育。二是切实解决好工作推动难的问题,在加快绥宁建设、推进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中争当服务发展的排头兵。
(九)严防严控,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我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紧跟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步伐,建立机制、制定方案、加强宣传、完善措施、联防联控、及时上报,有条不紊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1.网格管理,营造防控氛围。以网格为单位,逐户上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机关院内张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指南条例》、《中共绥宁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消除广大居民恐惧心理,要求大家做好防护工作,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
2.全面排查,加强监测管理。为切实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的扩散,对辖区内人员地毯式摸排,共摸排九栋234人次。对从疫情地区回绥者或者有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建立个人档案,并实行体温监测,关注身体健康动态,有情况及时上报。
3.联防联控,规范院落管理。在机关院落内出入处设置了防控点,对本单位及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体温监测,口罩佩戴,酒精消毒,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者相关症状病情。
4.定期消毒,保障居民健康。对单位办公场所和机关院落内的公共区域进行每天全面清洁和消毒,力争做到把疫情控制控严控实。并倡导全民下载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
5.定期接种,确保疫苗全覆盖。按照县委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积极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十)完成其他中心工作
一是及时办理上级领导及有关单位的批示件(交办件)37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二是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以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国安、综治民调、禁毒、扫黑除恶、反邪教以及防范非法集资等为具体内容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全年接待信访人员近280人次,办理上级交办、转送及群众来信来访案件32起。三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要求,在林业系统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春雷202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等专项工作,全年出动督导检查、隐患排查、宣教活动等143个次、人员600余人次,发现隐患并整改到位31处,整改率100%。组织全县5家木材加工企业储备了500 立方米防汛木材,确保全县防汛的应急需要。四是积极参与“四城同创”、“控违拆违”和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五是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利用林业内网接收、处理、分发文件,全面做到无纸化办公,到12月2日止,全年共处理文件1201份;发文25份,数量较往年明显下降。七是大力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在中央省市县主流媒体发稿报送43篇,其湖南日报、新湖南等省级媒体13篇,邵阳日报、云邵阳等市级媒体1篇,县级媒体29篇;并及时监管网络舆情,及时更新绥宁县林业局政务公开的相关信息。八是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4件和县政协提案1件,共5件,代表和委员对答复件“很满意”2件、“满意”3件,满意率100%。九是完成了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全局“学法考法”工作,全局应考人员74人,参考74人,参考率、合格率均100%。十是高度重视“清廉机关”创建工作,一是制订《林业局清廉建设工作方案》,成立林业局党委清廉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局二级机构成立清廉建设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单位“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清廉建设工作职责,明确清廉建设工作具体责任人。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廉,充分运用廉政警示教育通报文件、廉政网络、微信平台、警示教育片等载体,林业局组织了10次以上警示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初心迷失》、《镜鉴》等受教育人数达到560人次以上,教育党员、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从今年3月下旬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动员会议起,林业局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组织单位全体党员每周两次集中学习,每周末进行讨论分享,每月开展专题讨论,通过学习指定读本、上党课、报告团宣讲、红色现场教育等等,加强党员党史学习教育,使党员自觉发扬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扎实践行初心使命、为民办实事,推动事业发展。十一是正常开展并圆满完成了意识形态、法制建设、综治卫生、优化环境、统战、政务公开、互联网+、工会、老龄老干、信访维稳、保密、档案、计生、共青团、妇联、信息化建设、武装、小康建设、统计、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问题。我局根据县“三定方案”设“自然地保护管理中心”,但至今仍没有正式下文设置机构和定编定岗,现延用“黄桑地质公园保护管理所”。
(二)人事问题。林业局人员结构严重老龄化,五十岁以上人员有57人,自院校毕业生不包分配以来,仅 2019年度招聘了一名事业人员,急需改善人员结构。下属单位人才也严重匮乏,四个国有林场的班子成员无法全部任命,三个林场都是主持工作。在局机关8个行政股室中,县委组织部仅能任命1名股室长。急需招考年轻工作人员。
(三)资金问题。一是255名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无法保障,现仅能兑现3个节假日的待遇。二是重大业务工作资金无保障,当前急需完成任务的石漠化调查、生物多样性普查、自然灾害风险等级普查等工作资金无着落。三是县财政核定的经费少,年底的绩效工资都难以如数发放。
(四)重点工作。一是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主要原因是资金不足、硬件设施不够、专业队伍建设不到位,需加强森林防火林带建设,配备必需的专用车辆。二是林长制工作推进较慢,应尽快设置林长办,配备相应的人员,将“一长三员”落实到位。三是11月份迎接省级森林城市创建验收工作。四是立即启动松材线虫病枯立木清除工作。
(五)县木材公司改制改革问题。县木材公司于2017年将改制方案交县改制办,后因改制难度大没有进行改制。2019年将改革方案上交县领导研究,也一直没结果。现每年需向县财政借款800万元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抓好资源培育。一是狠抓二次幼林抚育扫尾及育苗定株工作;二是督促乡镇及时抓好皆伐山场的木材出山,确保按时搞好林地清理工作,及时完成造林任务;三是完成楠竹丰产和竹林道建设任务。
(二)加强资源保护。一是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重点是松材线虫病除治,同时抓好松毛虫、杂毛虫和黄脊竹蝗防治;二是加大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力度,维护正常的林业生产秩序;三是严格木材限额采伐;四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五是加强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打击滥伐盗伐林木的违法行为;六是抓紧完成森林督查检查工作。
(三)继续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按照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继续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四)扎实做好党建工作。一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继续狠抓队伍和作风建设。三是积极开展党建主题学习等。
(五)继续做好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工作。确保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圆满成功。争创国家级森林城市。
(六)继续跟踪南山公园扩容调整涉及绥宁黄桑区域的工作。配合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南山公园扩容的后续工作。
(七)继续做好林地审批工作。做好永久性占用林地项目报批和督促森林植被恢复的收缴,建立好各类相关台账。继续跟踪武阳秀水水库项目报批进展。
(八)做好碳汇交易工作。力争2022年碳汇交易达1亿元以上。
(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大提升”及“一单四制”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扎实做好其他主要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好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做好综治卫生、信访维稳、意识形态、保密、档案、法治政府建设、工会、计生、共青团、妇联、信息化建设、优化环境、政务公开、武装、小康建设、老龄老干、统计等重要工作。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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