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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绥宁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19-0096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公开责任部门: 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19-07-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7-15 有效期:

绥宁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工作;其他事项。

2、组织架构,人员编制:绥宁县林业局属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干部110人,林业局下设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工会、纪检监察室、林政股、法规股、山林纠纷办8个行政股室;营林站、绿委办、森保站、资源站、科技站、林场站、林调队、林权办、巡查大队9个事业股室。

3、资金支出管理:整体支出1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14万,项目支出500万元。

  4、年度重点工作为:(1)营林生产:完成人工造林1.07万亩,成活率≥90%,时间,2018年4月底,满意度98%。完成幼林抚育(刀抚)10万亩:完成率≥90%,时间2018年9月底,满意度98%。完成封山育林4.5万亩:完成率≥95%,时间2018年12月底,满意度98%。森林抚育11.5万亩:时间2018年12月。

   2)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家一、二级、省级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宣传保护2次以上,制定保护措施。爱鸟周活动:开展宣传1次,活动圆满完成,宣传到位,时间2018/4月。湿地保护:对全县湿地进行保护,保护率保持75%以上,时间2018/1-12松材线虫病除治:长铺子乡、长铺镇所有枯死木,清除所有枯死木、疫木消毒,清除率100%。本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治面积:8.6万亩,其中松材线虫病及松褐天牛2.6万亩、马尾松毛虫5万亩、黄脊竹蝗1万亩,质量要求:采用5吨白僵菌和2吨阿维苏云金杆菌制作成森林灭虫飞弹防治马尾松毛虫和波纹杂毛虫幼虫,3万卡赤眼蜂蜂包防治马尾松毛虫卵,采用100盏杀虫灯防治马尾松毛虫成虫,3吨森得保专用药粉防治黄脊竹蝗,1000个诱捕器、1.3吨绿色威雷和4万卡花绒寄甲防治松褐天牛及监测、检疫和病害处理防治松材线虫病等措施,达到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无公害生物防治率85%、测报准确率90%以上、松科植物调入检疫100%、疫情区松褐天年虫口密度下降70%以上、压缩松材线虫病疫情,时间:2018年1月-12月

3)油茶生产:油茶造林:10000亩,合格率98%,时间2018/1-12月。油茶抚育:12000亩,合格率95%,时间2018/1-12月。

4)资源管理:搞好2018年度4万立方米商品材伐区设计,采伐证发放,合格率98%,时间2018/1-11。伐中监管:4万立方米,合格率98%,时间2018/1-12。伐后验收:合格率98%,时间2018/1-12。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全县集体商品材主伐指标在去年的基础上减少20%。对禁伐范围按公益林补偿标准实施补偿,补偿率100%重点公益林监测、检查验收:81.6783万亩,合格率99%,时间2018/1-12月。做好资源数据年度更新,完善资源目标管理,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5.6%、蓄积增长率4%。搞好全县351.82万亩森林保险工作,投保率95%。

5)林政管理:办理县内运输证,4.8万m3,合格率100%,时间2018/1-12月。维护林区秩序的稳定,全年办理林政案件不少于20个,完成罚没任务50万元。林业行政案件审批及执行检查,合格率100%,执行到位100%。组织普法学习考试及法制宣传、学习、参考率100%,完成宣传100%。全局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次,参加率95%,满意度95%.

6)山林纠纷调处:积极调处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准确率(行政复议、诉讼维持率)90%以上;

7)竹林道建设与楠竹低改:竹林道建设,200公里,有效路面2.5米,时间2018/1-12月。楠竹低改,20000亩,垦复施肥,时间2018/1-12月。

8)林地管理:林地变更调查:350万亩,合格率98%,时间2018/1-12。加强对林地保护的宣传,全年不少于一次,宣传率95%以上。及时依法查处非法使用林地案件,查处率100%。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日常监管。按时按规定办理每宗项目批复,资料合格率100%。及时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2018年决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共计19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及完善情况:为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益,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了各级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

根据内部控制要求,我局制定了《预算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支出业务控制制度》,《政府采购业务控制制度》,《资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人员经费和局机关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同时,严格经费开支审批制度和经费开支报销程序,加强经费开支的监督,控制经费支出,保证财政资金发挥应有作用。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对资产定期进行了盘点和清理,对需要经过政府采购的项目均进行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总体有效。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8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1315万元,年中追加99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数7.5%),上年指标结转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914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91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0万元。2018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8年决算基本支出15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万元。资本性支出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基本支出差异2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差异1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差异105万元,主要是奖金、追加抚恤金等科目。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四边五年绿化行动”、松材线虫病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其他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503万元,年中追加0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的%),上年指标结转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503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50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0万元。2018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8年决算项目支出为50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项目支出差异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万元。较年决算支出减少1万元,下降5.6%;较年初预算节约26万元,节约比为48%,完成年初预算的52%。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预算数

年末决算数

金额差数

节约比率

公务接待费

33

7

26

7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7

17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17

7

10

59%

公务车购置

0

0

合计

50

24

26

52%

  1、公务接待费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70批次,1500人次,其中有公务接待函接待共170批次,1500人次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7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26万元,节约79%;较年支出减少27万元,下降比为79%。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单位实有车辆1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018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17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0万元,节约0%;平均每台车的运行费用为17万元,较年平均每台车运行维护费增加8.7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新增公务用车0辆,金额0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0万元,完成预算0%;较年增加支出0万元。

3)2018年公务租车520次,金额8.3万元,其中到县外省内租车0次,金额0万元。

  (四)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2018年初批复预算的公用经费为286万元,全年决算公用经费支出为38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94万元,增加占比32.8%,主要原因扶贫开支增加;相比年公用经费决算金额332万元增加48万元,增加12%。主要原因扶贫开支增加、松材线虫病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其他行政事业管理支出增加。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绩〔20182号)文件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8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我单位委、政府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得分92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主要绩效如下:

(一)全力抓好造林绿化工作。

1.造林绿化工作。完成用材林造林0.84万亩,油茶新造0.7万亩,四旁植树造林、覆绿及零星造林0.5万亩,共计完成造林2.04万亩。建设13个绿色村庄及13个小游园,1个100亩的绿化基地。

2.稳步推进绿色通道、水道建设。建设绿色通道50公里,完成武靖高速关峡入口5公里引路两边的绿化,完成公路绿化补植150公里。在巫水、武阳河、蓼水流域共栽植绿化10公里。

3.积极开展义务植树工作。3月12日至3月26日,全县19.8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达87万余株。尽责率88%。

4.加快绿色村庄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绿化美化绿色村庄。在经费常紧张的情况下,完成了13个秀美村庄的绿化美化建设苗木花卉的种植工作

5.完成育苗播种任务。今年春季完成育苗面积170亩,其中杉木育苗120亩,阔叶树育苗40亩,油茶育苗10亩。

6.做好幼林抚育工作。全县完成中幼林抚育9.5万亩;完成2018年度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0.2万亩。

7.积极开展天然商品林保护工作。完成2016年度天保林管护协议签订面积170693亩,发放2016年度天保林补偿资金1877625.2元,涉及贫困户609户、面积31105.8亩、补偿资金342164.79元。完成2017年度天保林管护协议签订177976.3亩。

(二)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1.松材线虫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2014年10月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以来,通过防控除治,疫情有效控制在长铺子乡和长铺镇范围内,没有向外扩散。一是全面清除了疫情发生区枯死松木。去冬今春共清除枯死松树2916株,重量达526吨,作业面积10877亩,小班90个,清除率达100%;二是加强了疫木除害处理的管理。聘请我省天平熏蒸消毒有限公司对库存的2010立方米疫木进行了消毒除害处理;三是高标准防治了松褐天牛。依托省林科院兴林有害生物防治公司采取引诱防治、无公害制剂防治和生物防治相结合的技术,杀死松褐天牛26万多只。今冬明春的枯死松木清除工作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月底即可开工清除。

2. 有效防治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今年我县的马尾松毛虫、黄脊竹蝗等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为害较轻。为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全面开展了防治工作,防治面积1万亩。

3.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检验工作。全年受理检疫登记申请2650起,共办理植物检疫证书3866份。对苗木和木竹等进行产地检疫,检疫率为100%。对外来包装材料和木材进行了复检,复检率为100%。

4.圆满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标。一是预测预报准确率达到95%以上。二是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今年全县林业有害成灾面积达到2.6万亩,成灾率为2.8‰。三是松材线虫病普查率达到100%。对17个乡镇、4个国有林场共计51.8万亩山林进行了全面普查。       

(三)积极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1.组织开展了“爱鸟周”宣传活动。共发放爱鸟护鸟倡议书3000份、“鸟类基础知识”宣传册3000本,有600多名社会人士参与了寄语签名。

2.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全县清查农贸市场20个次,宾馆酒楼150家次,流动窝点4处;收缴销毁鸟网420米、诱捕器10个;破获野生动物案件2宗,查处违法人员2人,收缴野生蛇类蛙类220条(只)。

3.开展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为加强鸟类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我县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作用,认真做好了定期向省监测中心站报告工作,报告率达到95%。

4.广泛宣传国际“野生动植物日”。开展了3月3日的国际“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

5.加强了湿地保护管理。2月2日,组织开展了第二十一个国际“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

(四)切实加强资源林政管理。

1.严格控制商品材采伐。全年共下达集体商品材主伐采伐蓄积68201m³,出材43172m³

2.保持森林资源持续增长。2018年森林资源蓄积量年报值为1846.8万立方米,比2017年增加4.12%,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0%。

3.完成了2018年绥宁县森林督查自查工作。590个国家移交的图斑进行了逐一现场核对,查实为林木采伐352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97个、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55个、造林抚育经营活动46个、病虫火灾7个、地质灾害22个、前地类非林地7个、其它4个。并对涉嫌违法违规的案件依法进行了查处,目前还有25起正在查处。

4.全面贯彻森林禁伐减伐行动。完成2017年度森林禁伐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金额19.0227万元。

5.加强木材运输管理。依法、热情地为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办理木材运输证合计5.2万m³(含中转材1.0万m³)。比2017年年初登记的库存材13.8m³减少了13.1万m³。目前全县木材库存往年木材0.7万m³

6.积极开展森林保险工作。2018年共完成森林保险面积351.7949万亩,投保率100%。

7.严格执行林业法律法规。通过开展“春雷2018”、“绿盾2018”等专项行动,办结涉林行政案件102起,对林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8.加强林地管理。完成建设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许可6宗,临时性使用林地5宗,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61宗,群众建房14宗,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511.13余万元。

9.严守生态红线。全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973.34平方公里,红线面积比例33.38%。

(五)鼎力促推产业扶贫。

1.楠竹产业。2018年,全县统筹整合产业发展资金8581万元,其中用于楠竹产业资金1000多万元。预计带动贫困人口14000多人。2018年度楠竹低改第一批验收8933.8亩,预计拨付奖补资金357.352万元,第二批正在紧锣密鼓地验收中验收第一批竹林道建设138.78公里,预计拨付奖补资金138.78万元,第二批正在验收中

2.油茶产业。协助建立油茶产业扶贫利益机制链接,深入选择油茶产业的各乡镇村组,广泛宣传落实县政府油茶产业扶贫政策,协助组建油茶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帮助产业带头人与贫困户建立产业扶贫利益链接,全县共新造油茶林0.7万亩。

3.生态护林员。完成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267名,其中续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44名,新选聘123名;其中选聘未脱贫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131人,已脱贫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136人,共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护林员管护补助267万元。

4.生态公益林。全县拨付2018年生态公益林81.6528万亩(其中国家级61.0772万亩、省级20.5756万亩)补助资金1353.86万元,“一卡通”发放给16844户林农,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823户,占生态公益林总户数的10.82%,补偿金额182.4万元。

5.天然林保护。完成2016年度天保林管护协议签订面积170693亩,发放2016年度天保林补偿资金1877625.2元,其中与贫困户签订协议面积31105.8亩,补偿资金342164.79元,涉及贫困户609户。

(六)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全方位宣传。与县防火办一道,积极组织各乡镇在重点防火期内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将森林防火防患于“未燃”。一是印发20万份《森林防火禁火令》、1万份《森林防火手册》发放至林农手中。二是印刷10万份《致全县人民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张贴全县各村组。三是每村张贴各类防火宣传标语不少于20条、横幅不少于2条。四是全县出动防火宣传车250台次、鸣锣500次。五是利用各种媒体工具广泛宣传,利用电视、手机报经常性宣传;利用城镇的电子屏幕滚动宣传;利用“村村响”广播天天宣传。六是林业局、防火办、气象局三个单位共发送森林防火短信26万多条。七是设定永久性宣传牌,在关峡、长铺、寨市、乐安高速入口各设立一块大型宣传牌,各乡镇和国有林场根据各自宣传需要设立了宣传牌。

2.强化火源管理。严控森林防火期的野外用火许可证,严密监控呆、傻、精神病等智障人员。

3.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了森林消防二中队,培训了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伍,加强了值班值守工作。

4. 依法严厉打击。2018年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9起,其中刑事处罚3起、治安处罚6起。同时加大了对违规野外用火的处罚,发现13起,治安处罚13起。今年发生的森林火灾较往年明显减少。

(七)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1.建立和落实系统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党委将党建工作从目标层层下达,建立了目标考核机制,一把手亲自抓,相关负责人层层逐项抓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对下属的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督查通报,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2.以完善规章制度促进组织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积分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及基层党支部的“五化”建设,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了党员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抓活动开展,增强组织凝聚力。今年,局党委召开了一次民主生活会 ,开展了一次“七·一”前夕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会,召开了“七·一”表彰大会,评出了1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4名优秀党员。此外,我局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一主线,突出密切联系群众这一核心,开展“结对帮扶”、“三联二访一帮”、“非贫困村后盾支持”等活动。活动中,机关党员干部先后为帮扶对象送去慰问品、慰问金共计现金9万余元,还有对贫困党员的慰问,共计2000余元。切实让结对帮扶对象、离退休干部、困难党员、职工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4.抓好党建示范建设。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发挥基层党组织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签订党员公开承诺书,搞好基层组织“五化”建设及标准化的老干党支部建设。

5.狠抓意识形态工作。一是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二是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一丝不苟完成了规定动作。三是正面报道业绩斐然,全年完成报道223篇。四是网络舆情工作做得顺风顺水。五是及时出台了《绥宁县林业局“刹人情歪风,只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操作细则》,并积极创建县级文明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做得有声有色。

(八)规范内部事务管理,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1.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利用林业内网接收、处理、分发文件,全面做到无纸化办公,到12月11日止,全年共处理文件1207份,其中已经办结的文件1143份,含中央及部级2份、省级文件476份、市级文件68份、县四大家文件295份、县部办委各局文件302份,尚有64份文件正在办理中;林业局发文共102份,其中“绥林字”82份、“绥林呈”16份、“绥林函”4份。

2.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一是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出台了《绥宁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绥宁县林业局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来人来客一律凭公函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对口接待,并严控招待标准和陪客人数,厉行节约,拒绝大吃大喝,招待费较往年明显下降。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积极按照县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公车管理,在节假日和双休日对局内所有公车一律统一停放到办公楼院内进行封存,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四是加强了财务管理,财务会审小组由4人增至了7人,单笔开支3000元以上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后方可实施,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工作。

3.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要求,在林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活动,开展了安全生产“春雷2018”、“打非治违”、“强执法防事故”、“秋季攻势”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大提升”及“一单四制”的要求,切实将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年出动检查组288个、人员105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53个,与安监部门一道下达执法文书38份。

4.大力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完成绥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投稿109篇、湖南林业电子政务网48篇、邵阳新闻网34篇、邵阳新闻在线31篇,新湖南2篇、各类网站转发87篇,并及时监管网络舆情,及时更新绥宁县林业局政务公开的相关信息。

5.稳步开展综治两创和信访维稳工作。一是出台了各项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的各项文件、制度,接访信访件56起,文书办理52起,网络办结42起,及时完成了市、县领导批示的13起的答复;共接待来访人员833人次。二是完成了全省与全国“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三是完成了一年两次的综治民调和“三联二访一帮”走访工作任务。四是定期更换法制街和局里的宣传栏,完成了属地管理“平安创建”、“扫黑除恶”及县政法委布置的“禁毒行动”等专项工作。五是时刻保持室内外卫生干净整洁,及时完成了县“两创办”和江口园社区布置的创卫工作任务。

6.致力提升林业信息化建设。一是完成2018年度全国林业信息化率评测工作统计。二是基本完成信用绥宁绥宁县林业局信用系统双公示管理工作。三是完成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各事项录入及发布工作。四是完成了互联网平台和账号调查登记工作。五是及时维护网络平台,处理林业局网络故障165余次,完成了林业系统僵尸网站清理工作;时刻监管网络舆论,完成了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迅速处理、回复网络舆情5条。

7.努力加强法制建设。一是制定了《绥宁县林业局2018年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绥宁县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方案》、《绥宁县林业局2018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二是签发了《2018年度林业行政执法委托书》。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局“春雷2018专项行动”工作,并进行专项督查。四是组织完成了林业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为16名合格人员办理了执法证。五是组织全局进行了普法考试,参考人员262人,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六是加强对职工的普法教育培训力度,每年培训职工近300人次。七是全年审核林业行政案件85件。

8.积极开展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参加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2起2案,即水口乡田凼村与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净溪村升压站山场争议,东山侗族乡双门村和东山村争议的光和冲山场争议。参加一审讼诉一起。上述案件全部胜诉。处理林权纠纷8起,处理决定结案5起、调解结案3起。办理上级和县委交办案件2件。完成了关峡乡梅口村(原鸟塘村)与城步县蒋坊乡连荷村山林权属纠纷情况调查和证据收集。

9.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县的资金与项目支持。全年到位国家、省级各类项目48个,其中:国家级林业项目26个,省级林业项目19个,市级林业项目3个,到位资金5435.72万元。

(九)突出抓好社会事务及其他中心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局机关、木材管理站104名干部职工,到目前为止至少11次以上深入红岩镇10个村进行贫困户走访,深入了解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及现实困难,填写整理贫困户档案,为我县早日脱贫摘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二是林业局驻红岩镇谢家村帮扶工作队,按照上级要求和年初扶贫工作计划,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开展扶贫工作,得到县领导和联系村的好评。三是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县领导批示件和信访件基本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四是有效开展工会工作,做好“双联”工作,开展“春风行动”,全年慰问困难职工80多户;对退休干部职工、在职职工及其父母逝世进行悼念慰问,全年共计10多起。五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六是依规依矩做好保密工作和档案工作。七是高度服从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各项中心工作抽人、派车按时到位。八是计生、共青团、妇联、信息化建设、优化环境、政务公开、武装、小康建设、老龄老干、统计、林建投等工作全面落实,正常开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完成率偏低

由于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统筹管理和涉农资金统筹等原因,致使部分项目资金下达较晚,未能及时使用拨付;有些项目工作开展时间较晚,结算支出时间滞后;导致预算完成率略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预算控制率偏高

除政策性因素以外,由于部分临时、紧急或突发的工作任务导致年中追加预算。导致预算控制率偏高,有待进一步降低。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局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财务部门应会同项目支出申请科室及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规划,认真地审核项目支出预算,根据项目发展的重要性、可行性和效益,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遵循预算管理办法。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对结余资金需调整用途的同样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做到资金支付,预算先行,确保资金使用按照预算项目和使用用途执行,杜绝费用项目之间调剂使用现象的发生。

3、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定期对下属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4、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及时对接中央、省级项目,尽早计划和开展年度专项的申报,加强报批工作的沟通和跟踪,及时落实项目专项的报批进度和指标文的下达;对财政资金下达时间滞后的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尽早取得资金的拨付,保障项目资金的投入进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5、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核,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6、加强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到各个基本环节中,对每个部门以及项目都分别制定相应的绩效指标,合理的对财政支出进行管理。

绥宁县林业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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