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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公益林护林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2021年公益林护林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0-0133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0-11-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11-25 有效期: 永久

关于做好2021年公益林护林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绥林字{2020}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提高公益林保护建设水平,根据《湖南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规范》及湘扶办发[2016]69号、邵贫组字[2016]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公益林护林员聘任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2021 年公益林护林员重新开始聘任。

公益林护林员必 须由能适应公益林管护野外工作,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林业、责任心强的本村村民担任,村、组干部不允许兼任。
二、公益林护林员实行聘任制。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必须采取公开招聘、推荐和自荐报名、管护单位考察、聘任前公示的原则,聘任过程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公益林护林员聘任期原则上为三年,但根据《湖南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公益林护林员每年进行管护考核,对在管护过程中不认真负责任或不履行管护职责的护林员可以在聘期内随时予以解聘。按管护面积原则上5000 -10000 亩配备一名专职公益林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公益林护林员管护费按《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法》之规定从补偿基金中列支,公益林护林员管护费按年度考核优秀、合格全额发放管护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按《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扣发20%一-30%管护费,对情况严重的予以解聘。扣发的管护费用于奖励优秀公益林护林员。
三、工作要求。

要按照《湖南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规范》《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有关精神及本通知的要求严格进行选聘,在2020年11月30日前将各村公益林护林员审批表、公益林护林员管护协议、公益林护林员公示照片及会议记录、花名册报送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审批备案(公益林护林员审批表和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护协议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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