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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文件名称: 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50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4-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4-25 有效期: 永久

附件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绥宁县民政局 

部门名称

年度预算申请
(万元)

资金总额:1328.2248万元

按收入性质分:

按支出性质分:

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1328.2248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377.2248万元     

         政府性基金拨款:

       项目支出:951万元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资金: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主要是城乡低保、低收入认定、五保供养、养老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婚姻登记、社团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社会救助、社区居委会建设;完成县委政府、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项级科目内容

目级科目绩效目标值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绩效目标内容一:行政运行

绩效目标内容一:行政运行

绩效目标内容一:行政运行

绩效目标内容一:行政运行

绩效目标内容一:行政运行

绩效目标内容一:行政运行

绩效目标内容一:行政运行

绩效目标内容一:行政运行

一、依法行政: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依法依规办理业务。

二、交办件办理:专人管理收发文稿文件,做好台账。

三、财政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要充分,预算编制要合理,决算编报要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收支管理,要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发生支出事项时要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政府采购管理,要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要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要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资产管理,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帐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要按照规定处置资产。建设项目管理,投资项目,要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要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不要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的情形,要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合同管理,要实现合同归口管理;要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要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要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五、年度业务工作:

(一)社会救助  

1、农村低保:预计保障对象85944户次151560人次,发放资金3389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20元,预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336万元。及时做好清退对象工作。做好新增对象的认定的审核发放工作。预计全年发放资金3725万元。目前农村低保对象716212630人。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精准认定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根据绥宁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绥宁县社会保障兜底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绥民发[2019]14号)文件,开展全县社会保障兜底集中治理,重点对近两年患大病自付费用超出2万元以上的对象进行核查;对县残联提供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疾或三、四智力、精神残疾)对象进行核查;对一户多残、老残同户、老残病等同户进行核查。及时将农村困难对象纳入了农村低保范围;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二是继续规范农村低保档案。按要求在规范农村低保对象“一户一档”,在原有的档案基础上查漏补缺并增加《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登记表。三是举办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业务培训。加大政策宣传及社会监督力度。对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在全县218个村(居)村务公开栏进行政策公开,对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对象名单由县民政局打印加盖民政局公章,公示到每个村部村务公开栏。五是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举报及领导签署的重点对象及时进行核实答复。

2、城镇低保:预计保障对象23664户次33600人次,预计发放资金1245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70元。预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75万元。预计全年发放资金1320万元。目前城市低保对象19722800人。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开展城镇低保清理整顿和年审工作,及时清退和新增对象。二是整理并规范城市低保档案。三是及时答复群众来信来访。

3、临时救助:根据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绥政办发[2019]22号)文件,明确临时救助对象范围和类别,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健全救助对象档案。预计发放资金800万元11000人次。

4、兜底脱贫工作:1、按扶贫指挥部的要求对享受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及资金与扶贫系统进行数据比对。2、落实民政系统救助脱贫攻坚问题整改6项“清单”工作。

5、按月将临时救助发放名单录入救助系统,并将汇总表电子档按月上报县民政局救助股负责临时救助工作人员.

(二)养老与社会事务(福利)

1、残疾人两项补贴:(1)、按政策实现提标。从2021年1月份开始,每月提升5元。(2)、按政策按月发放。(3)、开展业务培训,做到线上操作。(4)、做到实际发放数据和全国系统数据一致。做好约6286名残疾人约114324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新增、死亡数据审核等工作,全年预计发放资金约745万元;

2、留守儿童关爱:(1)、做好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好各种关爱保护儿童的活动,按照县里文件要求需要资金30万元。(2)、完善相关政策,按文件要求建设好留守儿童之家,2020年实现儿童之家全县各村及村改居全覆盖,预计需要资金432万元。(3)、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购买服务,预计需要资金20万元。(4)、全县村级儿童主任及乡镇儿童督导员培训,时间2天,预计需要资金15万元。

3、孤儿保障:(1)、做好全县17名孤儿的保障工作,按月发放孤儿的基本生活费,全年发放179400元:(2)、做好孤儿助学,年前发放1名高校在读孤儿助学金10000元;(3)、做好孤儿走访,一年2次,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覆盖面达到100%,预计需要资金3400元。

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按政策做好认定工作;(2)、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52人,预计全年需要发放生活补贴1919808元,县财政需负担531084元。

5、、收养登记:严格按要求办理收养登记工作,(1)系统办理;(2)、上户调查;(3)、政务公开;4、做好来信来访。

(三)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搞好2021年的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让受助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做好慈善工作,全年计划引进捐赠资金30万元,按需分配受助群众,救助社会困难人员。

(四)婚姻登记处:做好结婚、离婚登记工作,热情微笑办理业务,按3A先进服务单位窗口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五)养老与社会事务养老事务(养老)

1、搞好消防和食品安全工作。(1)、加强全县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工作。每年会同消防救援大队和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到各养老机构开展两次以上安全检查,平时民政局领导和养老社会事务股工作人员还将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各乡镇敬老院补充一批已到期的手提式消防灭火器和失效的独立式消防烟感报警器。

(2)、按照养老服务规范建设28条要求(民发〔2019〕52号),一是将县社会福利中心大院内的现有4栋(原光荣院食堂不含在内)房屋老人住房、康复病房和公共场所按现行标准进行消防提质改造,即在完善原有消防设施的同时,增加消防自动喷淋系统,4栋房屋共用一个消防水池和一个水泵站;二是为东山、金屋敬老院安装消防喷淋系统;三是为关峡、东山、黄土矿敬老院整体改造电路设施(按照国家标准将原来铝芯线更换成铜芯线)。

(3)、规范各养老机构食品采购流程,坚持专人负责采购和食品来源登记制度,要求有条件的敬老院配备食品留样柜,坚持食品采集留样工作。

(4)、每年召开全县消防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2次以上,发放和张贴必要的宣传资料和挂图。

2、完成绥宁县“安联网”建设工作。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达标和县市“安联网”建设财政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明确下达了100万元资金(湘财综指[2019]12号)用于我县“安联网”建设项目。

(1).“安联网”建设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时间要求。根据省厅要求,“安联网”建设资金可用于社会福利中心搭建远程监管平台和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对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含民办养老机构、敬老院等)进行实时监控,对日常运营进行远程监管,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置紧急和意外情况,为居家老人提供紧急救助和多种服务,时间要求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2).拟建设“安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平台采用“四合一”建设和管理模式,即:绥宁县养联体指导中心、绥宁县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绥宁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绥宁县养老机构监控监管平台。(a)服务平台房屋改造:面积约300平方米,系利用县社会福利中心院内原有的“双拥陈列馆”改建而成,该楼为二层楼房,只改造第二层,门窗、地面、墙体、线路等进行重新改造,并新建公共卫生间,以及室内装饰装修等。

(b)计算机房服务器、网络等设施和大厅大型显示屏:整体建设借鉴永州市双牌县养联体建设标准,实行办公、服务、信息、监管等工作电子智能化。(c)升级全县各养老机构安全监控联网系统:服务器和主机设该服务平台,与全县16所乡镇敬老院、县老年养护院、县老年康复医院和一家民营养老机构所有监控头实现联通,达到实时监控和监管的目的。(d)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养护院全失能老人住房安全监控系统:鉴于该养护院入住了60%以上的全失能老人,为了安全监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为该院二、五、六层楼所有老人住房安装智能有声监控头64组。(e)三个平台服务软件(监控系统平台不需要专门的软件):运行该三项服务平台需要购买长沙软神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运用服务软件。(f)服务大厅办公用品及背景墙制作:电脑、办公桌椅及背景墙等。

3、搞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工作。

(1)、力争寨市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在2021年三季度开工建设,继续申报县老年养护中心二期建设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2)、提升全县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在抓好各乡镇敬老院服务质量的同时,重点帮助提升康乃馨老年养护院服务质量问题,力争康乃馨老年养护院收住各类老人180人以上。

(3)、搞好全县养联体、医联体项目实施工作,争取县老年康复医院年内开业运营。

(4)、继续搞好民办养老驿站(托老所)试点工作。

(5)、搞好金屋塘镇敬老院护理区试点工作。

(6)、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监管和服务项目跟踪核实工作。

(7)搞好老人高龄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工作。

(8)、搞好特困供养人员医疗住院护理保险陪护工作。

(9)、完成《绥宁县养老服务体系五年规划》编制上会审核工作。

4、完成殡仪设施建设和殡葬管理改革工作。

(1)、力争县殡仪馆(陵园)建设项目在2021年二季度开工建设。

(2)、完成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试点工作。

(3)、按上级要求清理整治大墓、豪华墓和活人墓工作。

(4)、年底前出台殡葬改革及惠民政策等相关文件初稿。

(六)基层政权区划地名股

1、地名普查:完成《绥宁县地名录》、《绥宁县地名图集》、《绥宁县地名词典》、《绥宁县地名志》编纂审核出版;国家、省、市录入我县地名条目的典和志的编纂上报工作;《绥宁县地名故事航拍APP》编制上线。

2、扫黑除恶:进一步推进村(居)扫黑除恶工作,深入排查村(居)委成员、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及村(居)委临聘人员的涉黑涉恶情况的清理排查,指导村(居)按程序辞职,及时补选到位。

3、城乡居民依法自治:指导督促村(居)全面按程序依法依规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并广泛印发宣传到位。加强和完善村(居)务公开栏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升村(居)务监督水平。与相关部门推进乡村三年治理工作。着力创建和谐社区和幸福社区试点。开展评选最美“最美城乡社区”和“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活动。

4、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完成2021年度与城步、武冈、洞口县的界线界碑联检工作。加强区域内界线界碑的管理和维护,加大平安边界的创建力度,确保边界区域大局稳定。

5、视县“四城同创”工作要求,实施城区内60余条道、路、街、巷的标识标牌工作。

6、村(居)委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完成村(居)委法人及成员信息的录入和基础数据对比更新。赋码系统自动生成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购买空白证书逐村(居)打印发放证书,并配套发放证书外壳。

(七)社团工作:1、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创新。实行城乡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双轨制,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慈善组织的认定等工作。推动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应用,加快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建设,促进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对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落实国家对社会组织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从严规范公职人员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审批。

2、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健全监管体系,改进社会组织年检办法,试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做到年检经常化、规范化,全县年检率不低于90%,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投诉、诉讼、听证和案件查处应急机制;推进行业自律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的监管,强化发起人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行政约谈和行政告诫制度。通过检查、评估手段依法监督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将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与社会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挂钩;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社会组织,依法吊销其登记证书;对弄虛作假骗取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撤销登记;对未经许可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予以取缔。

3、健全社会组织党建机制。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一般从社会组织内部产生,提倡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注重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中培养和发展党员。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备组建条件的应同步建立党组织,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动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建设。

4、抓好社会组织专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建立社会组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把社会组织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建设全县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推进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落实社会组织参与协商民主的规定。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协调沟通,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反映的票据办理和使用问题。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的业务、法规知识培训,提高登记机关人员办事效率和依法执政水平。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切实防止只收费不服务,只收费不管理的现象。

5、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人员职业化水平,建立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社会组织发展激励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管理,真正把社会组织打造成资源整合、协调关系、自律管理的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制度,引导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社会组织要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以及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点问题决策等制度安排,完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6、注重社会组织新闻宣传。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围绕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党的建设、作用发挥、专题活动等内容,加强社会组织宣传,传播社会组织正能量,及时总结推广全县社会组织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

(八)福利彩票站:1、做好福彩发行工作,确保福彩销售1500万元的发行目标,争创市级福彩工作先进单位;2、做好疫情防控,确保不出现福彩业主大的“退机潮”,争取全县39个站点不减少;3、积极开展福彩公益活动场2次以上

(九)革命老区办:1、协助做好山区革命老区扶贫帮困工作,加快革命老区经济脱贫;2、加强老区调研工作,做好新一轮五年老区发展规划;3、做好全县17个乡镇老区项目的考察,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更多的扶贫资金;4、加强老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对2019年度争取到的2020年老区项目扶助项目加强项目监管。

(十)低收入认定:1、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本年度新申请城乡低保对象与特困供养人员100%进行信息化核对,对已享受城乡低保的对象进行信息化核对的比例要达到70%。目前已享受城市低保对象2079户2921人,已享受农村低保对象6842户12097人。2、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649号令《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湘民发[2019]3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城乡低保家庭动态管理,出台绥民发(2020)1号文件《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动态复核的通知》,开展实证调查和信息核对,出具核对报告认定意见书。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救助”。3、认定工作人员培训,2020年计划对全县基层工作人员开展1次核对系统培训,以便更好的开展认定工作.

绩效目标内容二:经济发展

绩效目标内容二:经济发展

1、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严格按绥宁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求和绥宁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完成全县民政领域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任务。

2、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我单位扶贫点鹅公地胡村和非贫困村鹅公村的结对帮扶工作,防止漏评、错退现象发生;巩固贫困人员“三保障两不愁”;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

3、全面小康建设:按照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数据,及时收集、报送民政部门的小康指标报表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

4、全面深化改革:按照中共绥宁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任务安排和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一件事情一次办”等,推进民政部门的专项改革,完成全年改革目标任务。

5、重点工程项目工作

(1)、绥宁县殡仪馆(陵园)建设项目。

a、基本情况:2021年殡仪馆和公共墓地建设项目是续建项目,已于2017年开始连续四年被县委、县政府列为我县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该项目选址地为长铺镇虾子溪社区和万家坪社区隆冲,整体规划总面积约356亩,其中殡仪馆和火化区约54亩、公墓区约302亩,建设内容为殡仪馆、火化设施和公共墓地,总建筑面积9334.13平方米,总投资概算为14774.38万元(含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土地征补等费用,规划50年以上)。

b、下一步工作安排:①2020年1-3月:征地拆迁、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投标及环评、林地使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等办理。②2020年4月:建设开工。③2020年4-12月:土地平整、档土墙、园区道路、综合楼、食宴楼等建设。④2021年1-12月:入口和园区景观、绿化、停车坪、祭祀广场、悼念厅、火化楼、骨灰堂等建设。⑤2022年1-12月:公共墓地建设,所有建筑物内外装饰装修、水电消防安装,管网预埋以及附属工程扫尾。

 (2)、寨市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a、基本情况:该项目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县“十四五”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进行建设的,2021年被列为县委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之一,项目选址地为寨市乡西河村,系利用荒废12年多的原“寨市乡镇中学”国有土地建设,总用地面积8.81亩,总建筑面积为4050平方米,其中改造一栋三层砖混结构旧楼;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衣物晾晒场、景观绿化、消防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床位数为150张,重点解决我县南片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问题。

b、下一步工作安排:①2020年一季度:完成国有土地划拨过户手续、施工图设计、预算。②2020年二季度:完成财政评审、招标。③2021年三季度:完成土地平整、房屋建设。④2020年四季度:完成附属工程建设,竣工。

绩效目标内

三:社会管理

1、 人大工作:及时向县人大及分管领导报告民政重点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做好人大代表议案答复工作。

2政协工作:及时向县政协及分管领导报告民政重点工作,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做好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3、卫健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卫生健康政策;加强本局45周岁以内的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监测;贯彻落实本局《计生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及措施》;做好婚姻统计报表并报送县卫健局。

4、平安建设(综治):做好组织机构、建立责任制度等民政局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县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要求,做好全年平安建设工作(扫黑除恶、禁毒等)。

5、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推进“互联网+监督”,按要求公开民政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和项目申报资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6、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加强单位办公水、电、空调、烤火箱、电脑、文件纸张和办公设备、办公室用品等节能管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7、信访维稳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信件的处理,及时答复信访。做好上访维稳工作,及时疏导。

8、妇女儿童保护: :根据民政工作性质做好留守妇女及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做好2019年留守儿童摸底及信息录入工作,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做好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9、应急管理:协助应急部门做好灾后核灾,发挥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慈善救助等渠道,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0、四城同创:制定工作方案,制作四城同创专栏;坚持“责任区文明劝导、卫生清扫”;重点完成今年民政局四城同创项目建设任务等工作。

绩效目标内

四:公共服务

绩效目标内

四:公共服务

1、安全生产: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做好敬老院、福利院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重点民生实事(为民办实事):一是从2021年1月1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提标发放;二是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从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标准“不低于4080元/年、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14元/月”的提标发放。三是新建寨市中心敬老院。

绩效目标内

五:文化建设

1、宣传思想工作:每周召开周一例会,周五例会,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全年召开3次道德宣传活动。

2、文化建设与管理:局篮球队参加县篮球赛。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

绩效目标内容六:党务建设

1基层组织和干部管理:抓好学习教育,促进民政干部素质提高,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理念,不断锤炼拒腐防变能力;抓好廉政教育工作并长期抓下去,始终做到思想不变质、意志不涣散、信仰不动摇;弘扬服务群众、奉献群众的作风,强化宗旨意识,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严格执行督查制度,上班与下班、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督查,并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

2主题活动开展: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内容、结合运用红色旅游文化资源,结合主题党日回到,抓好经常性党性教育。积极举办征文、演讲、读书论坛、志愿服务等系列主题活动;切实抓好党课教育。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其他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和职责,上好专题党课。坚持把学习教育、活动实践和业务工作等内容融入党课教育全过程,不断提升党课对党员的吸引力;以“学习强国”为载体,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理论修养和政治素养。

3党风廉政建设以学习市委“约法三章”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4干部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寸步不让纠“四风”。继续推进民政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做到带头学习、带头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既当好组织者、推动者,又做好参与者、实践者,强化民政机关党的作风建设。认真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纪律散漫,作风漂浮,干事拖沓,执行不力等问题。加大效能督察制度,开展效能问责。

5、宣传及舆情控制及党务信息工作: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提高其正面宣传效能,及时、准确的发布有关信息,严禁打压上访人员。

财政支出管理股室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绩效管理股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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