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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民政局2019年总结和2020工作计划
文件名称: 绥宁县民政局2019年总结和2020工作计划
索引号: 4305270003/2020-0039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5-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5-19 有效期: 永久

绥宁县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

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更加聚焦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础的社会治理、最基本的社会服务和民政专项行政工作。认真履行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的职责,顺利完成了我县2019年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中民政部门的各项任务

2019年主要完成民政机构改革、党建纪检监察、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城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和消防安全监管、基层政权建设、福彩发行、革命老区建设、福利、慈善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信访等综治、“四城同创”和民政重点项目建设等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2019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我局机构改革

今年全县机构改革中,我局涉改的优抚、救灾、大病救助和老龄等四项职能划出,完成人员转隶15人;民政部门“三定方案”按照程序已经呈报县委审批。

(二)着力抓好党建监察工作

一是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利用“学习强国”载体和周五集中学习机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了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和贯彻省委市委“约法三章”,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二是严格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是为加强干部职工岗位交流,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今年初在全局推行了干部职工“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为改进干部职工上班纪律管理方式,从今年5月份起全局实行了上班指纹签到制,营造了单位良好的工作氛围。四是积极配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顺利完成了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等综治工作

1、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一是局党组高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专项经费和专人负责。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工作要求,重点扎实推进基层政权、城乡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养老服务、民政扶贫、福彩销售等民政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工作,多方收集民政系统线索。二是组织对17个乡镇的民政专干就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集体约谈。同时会同县委组织部门、政法部门对全县村(居)委会成员、组长及村(居)民代表涉黑涉恶涉毒问题,开展一次全覆盖式的专项联合审查。三是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今年在局办公楼入口廊道处安装了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标语。在外张贴宣传横幅10多幅,发放宣传手册500多份,印刷宣传海报1600多份,并要求各乡镇民政部门在所辖各村(社区)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通告,营造扫黑除恶和禁毒氛围。2、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按照全县“平安家庭”评选活动方案,积极“平安家庭”创建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平安家庭”评选,通过民主评选,党组确定2名推荐为全县“平安家庭”。3、积极组织大走访活动。今年利用扶贫主题日活动,积极开展综治大走访活动。民政局组织干部职工到扶贫联系村鹅公乡地胡村综治大走访活动,积极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能够解决困难。另外,开展春节期间按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共收到捐款105余万元,慰问救济特困户、五保户6350户。帮助他们过好春节,体现了社会爱心及公益之心,促进了社会稳定。4、不断推动禁毒工作。一是我局党组始终把禁毒工作放在重要工作位置抓落实。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禁毒工作部署,加强单位干部职工禁毒意识,每一名干部职工都签订禁毒反邪教承诺书。二是积极参与全县禁毒法律法规宣传,并派我局福利股周芳股长同志参加了全县禁毒课件宣讲评选活动,周芳同志的禁毒课件宣讲荣获得全县第一名。5、信访工作。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信访工作小组,明确信访专干。重点加强民政领域主要信访事项的答复工作,如:城乡低保。积极组织处理并答复,今年答复信访件14件,答复率100%

(四)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虽然2018年是我县“脱贫摘帽”,但作为专项扶贫成员单位,我局今年始终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防止漏评、错退和“脱贫不脱策”,配优驻村扶贫干部,扎实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贫困户走访、政策落实、收入核实等驻村帮扶和后盾村的结对帮扶工作,民政部门各项指标已落实到位,顺利完成了今年县委县政府交给的脱贫攻坚任务。具体有:1、今年我局联合县财政局等9部门制定出台了《绥宁县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帮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绥民发[2019]30《绥宁县社会保障兜底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绥民发[2019]14文件。2、将建档立卡贫困户44798848人和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及收入未达到低保标准的等对象)6661064人纳入了城乡低保救助范围;保障兜底对象认定精准,做到“应保尽保”。全年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53531户次105736人次,发放资金2113万元。清理规范4479户户兜底保障对象“一户一档”档案。为10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申请解决住房,落实了特困人员“三保障”。今年完成与邵阳市核对平台系统建设任务;1-12月对新增低保对象518871人进行了100%入户核对;对已享受救助对象14200户进行了信息化复核。3根据邵阳市民政局邵阳市财政局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邵阳市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邵民发发[2018]11号)文件及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宁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绥政办发[2016]9号)文件要求,今年1-12月份对申请补贴的385人贫困残疾人进行了及时审批认定,并按月将每人每月60元的残疾人补贴资金发放到位。截至12月,全县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680万元。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动态管理”。真正发挥了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行动中“补短板”的独特作用。

(五)积极开展城乡社会救助

1、农村低保工作。顺利完成我县2019年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的提标发放工作。预计全年救助低保对象83584户次147421人次,发放资金3180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3531户次105736人次,发放资金2113万元)。农村低保标准从20191月由省厅标准3700/年提高到3720/年,救助水平由省厅标准197/月达到208/截至1130日农村低保对象70601244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4798848人,一类对象6331670人,二类对象35396159人,三类对象3071019人;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25813600人,一档对象4783人,二挡对象22862655人,三挡对象246862人)。2019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及收入未达到低保标准的等对象)6661064人纳入了低保范围,及时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及死亡低保对象6331174人,保障对象认定精准,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具体工作有:一是精准认定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今年415日召开了全县社会保障兜底集中治理推进会议。重点对近两年患大病自付费用超出2万元以上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疾或三、四智力、精神残疾)对象和一户多残、老残同户、老残病等同户进行了核查。1-10月,经核查后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对象6661064人全部纳入了农村低保救助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6331174人清出低保救助范围。二是规范了农村低保档案。按要求在原有的档案基础上查漏补缺,积极组织农村低保对象“一户一档”规范建档管理。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争取县政府出台了《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宁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绥政办函[2019]45号),出台了《绥宁县社会保障兜底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绥民发[2019]14号),联合县财政局等9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绥宁县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帮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绥民发[2019]30号)等文件。四是组织业务培训。今年开展了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业务培训。五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在全县219个村(居)委员会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同时对每月或每季度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对象名单,经县民政局审查盖公章后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六是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今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9件,其中对群众举报及领导签署的重点对象14件进行了核实答复

2、城市低保工作。今年1-10月城市低保救助保障对象21182户次29947人次,发放资金1027.4781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43元。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311360人,新增对象4752人。目前,城市低保对象19802793人。具体工作有:

一是开展了城市低保对象清理整顿和年审工作,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311360人。新增对象4752人。二是整理并规范了城市低保对象档案。三是答复群众来信来访14件。

3、临时救助工作。今年1-10月份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02万元9322人次。争取县政府出台了《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绥政办发[2019]22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明确了临时救助对象范围和类别,规范了审核、审批程序。健全了救助对象的工作档案。

4、精简退职工作。今年1-10月份救助精简退职对象157人次(其中发放固定对象122人,临时申请对象35人),发放救助资金8.74万多元。

(六)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一是按县“四城同创”具体要求,启动城区道、路、街、巷的标识标牌建设工作。二是村(居)务公开栏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完成村(居)务公开栏验收,现大部分已投入使用。三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成果转化。完成绥宁县标准地名录、绥宁县地名图集审核。本级典志编纂基本完成。四是完成绥宁县国家地名志词目释文和词典行政区划部分编纂修改。目前正在编纂国家地名词典28部分的释文。五是完成界线界碑年检和边界平安创建。圆满完成与洞口县、武冈市的联合勘界任务。对与武冈市、洞口县交界的43052527810号界碑进行了检查,认真核对了界桩标志物,与洞口、武冈签订了创建平安和谐边界协议书。实现了边界区域大局稳定。六是部署新一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根据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文明办、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妇联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部署全县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力争在今年底前全面完成修订。七是严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截至目前,全县登记社会组织登记76家,其中社会团体3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1家。

(七)强化养老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一是老年康复医院改造。上半年已基本完成改造。考虑该老年医院今后的可持续发展,拟准备以整体打包形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投资运营商,目前正寻找深度投资意向伙伴。二是高龄生活补贴落实到位。今年1-10月共发放高龄补贴8100人次、发放金额49.6万元。三是特困供养保障服务工作扎实开展。截至10月底,全县共有各类特困供养人员1298人,其中集中供养人员467人,集中供养率为35.98%;共有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148人(失能78人,半失能70人),其中集中供养人员62人(失能38人,半失能24人),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为41.19%,入住率达到上级规定要求。1-10月共发放特困供养补贴12169人次、发放供养金580.35万元;共五次发放价格补贴4288人次、发放金额6.62万元。为了切实解决特困供养失能人员长期照护困难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兜底保障服务工作,我局扎实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对全县各乡镇特困失能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并委托康乃馨养老服务公司从6月份开始将全县40位失能特困供养人员根据本人意愿统一接到了照护条件较好的县老年养护院实行集中供养,使这些特殊人群能够得到政府较好的照顾。四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委托绥宁县福康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失独老人、年龄75周岁以上的未脱贫贫困户中家庭困难生活难以自理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提供每人每月3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110月居家养老服务3.1万人次五是提升各类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养老设施消防安全监管。(1针对养老服务行业曝露出来问题,我局安排力量重点对康乃馨老年养护院入住老人和家属进行了问卷和满意度调查,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伙食、管理服务、活动组织、收费及领导关爱等几个方面,我局将这些问题及时向康乃馨总部进行了反馈,民政局和康乃馨总部主要领导分别对养护院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通过民政局养老社会事务股有效监督和限期整改工作,现康乃馨老年养护院服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升,老人和家属的怨言明显减少。同时对乐安乡敬老院、水口乡敬老院存在的管理缺失问题进行了整改;(2)召开了全县养老机构负责人消防知识培训会,组织全县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全国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视频会,为乡镇养老机构配备了独立式烟感装置300个,灭火器170个,开通全县各养老机构监控联网,组织安全生产检查60余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个;三是根据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永州现场会议精神,启动了我县养老服务养联体、医联体项目实施工作;四是为全县16所乡镇敬老院办理了法人登记;五是撤销了李熙桥、枫香、水口、乐安和枫木团5所敬老院,对在院集中供养的45位老人实行了妥善安置;六是启动了东山敬老院、金屋敬老院区域护理区的消防规范化达标工程设计。六是完成了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五年规划编制工作。今年委托湖南颐养在线编制了《绥宁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9-2023)》,并已上报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备案。七是完成了老年养护中心二期、寨市、武阳中心敬老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并获得发改部门立项。今年,委托邵阳市纺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我县老年养护中心二期和寨市、武阳中心敬老院工程项目的可研报告,并完成了建设选址和用地预审、项目用地图纸测绘、发改立项等前期工作。八是婚姻登记工作。1-10月结婚登记1447对,离婚登记692对,协助外调来信处理8起;今年成功争取到湖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机构3A达标建设资金25万元,并于今年9月启动3A达标项目建设,目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施工,下一步将启动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工程。九是社会流浪乞讨救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今年截至目前共救助328人次,受助人员都得到妥善安置,救助率100%,全年未发生一起责任事故,圆满完成救助工作。

(八)落实社会福利和慈善救助工作

一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2019年省政府确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60元”列为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我县在今年1月初就组织完成了该“两项补贴”提标发放工作。今年1-10月累计发放补贴资金565.95万多元。二是孤儿保障及收养登记。严格了孤儿认定程序、审批、发放程序,今年全县符合政策的孤儿有16人(其中:机构养育2人,散居14人),按照机构养育1200/月、散居800/月的标准按季打卡发放,今年已发放3个季度的基本生活费,共计11.28万元。为贯彻《民政部关于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通知》(民函〔201990号)精神,从今年10月起我县孤儿基本生活费将按月发放。完成了残疾弃婴孤儿刘铁山在邵阳市市儿童福利院、残疾孤儿伍善鑫在绥宁县康乃馨老年养护院的寄养工作;今年启用了新的“全国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按照《收养法》和《收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截至10月全县共办理了6件收养登记。三是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儿童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安全问题是党和政府最揪心的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做好留守儿童的监护和心理疏导营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等工作,我局一直重视。我县目前有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8241人,其中由祖辈代管的有5803人。大多数留守儿童居住在贫困山区。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文件;开展了一系列关爱教学、心理辅导志愿服务活动46堂次,尤其今年花园阁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活动和阵地建设,得到了省委书记杜家毫的高度表扬;今年全县完成17个乡镇均配备儿童督导员、234个村(居)委会儿童主任等管理队伍建设和培训;已建“儿童之家”121个,其中示范性“儿童之家”18个。积极做好留守儿童数据动态更新和关爱保护台帐;积极开展了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摸排及台账登记工作。四是开展慈善扶济。完成了扶贫济困送温暖“春风行动”,包括各单位扶贫村对象在内共慰问2.3万多户,发放慈善救助资金达700.72.万元(其中部门筹资426.55万元,春风办筹资274.17万元);开展助医活动:除继续做好原有的微笑列车、爱佑童心、白内障等免费救助外,开展了城乡大病、意外事故家庭救助活动,每个家庭发放救助金2000元,共救助120名困难对象,共发放救助资金24万。开展助学活动:帮助特困小学生46人,每人1000元,特困初中生58人,每人1500元,特困大学新生13人,每人3000元的助学金,共发放金16.6万元。三个衣恋阳光班共资助优秀贫困高中生90人,每年每个学生接受资助韩国衣恋集团3000元,今年从省慈善总会争取到5万元资助今年依恋阳光班高三毕业生考取大学的贫困学子。开展济困:今年六一儿童节,慈善会工作人员带着物质、慰问金,到李西镇慰问20多名困境留守儿童,共帮助资金3.5万元。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环境。建立了慈善工作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公示制度,确保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九)稳步推进革命老区建设和福彩发行

一是革命老区建设。2019年共争取到老区发展扶贫资金20万元,老区扶贫项目6个。即金屋塘镇双飞村道路维修工程、万紫村自来水修建工程、黄土矿镇石溪村板岭片道路修建工程、在市苗族侗族乡铁杉林村道路维修工程、乐安侗族乡大冻村道路维修工程、河口苗族乡杨家寨村自来水修建工程、李熙镇李西村道路维修工程。目前上述老区项目工程均已验收通过,资金均已拨付到各项目建设单位。

二是福彩销售。我县在克服今年国家对彩票销售政策和彩票销售玩法调整等困难因素,截至目前我县共计销售福利彩票1200多万元。销售站点安全监管和扫黑除恶排查。今年组织对全县福彩销售站点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和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并为每个站点配备了灭火设施。

(十)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殡仪馆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选址、立项、地形测量、征拆分户测量、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由于PPP项目建设模式申报没有成功和特许经营模式兴建被省民政厅否决,县政府于6月上旬召开了联席会议,决定采用“公建”模式修建和分期建设的方式进行,于7月份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明确了基本建设方案和制定了建设进度、责任分解表,目前征用土地和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力争12月份开工建设。



二、2020年工作计划

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各项民政工作任务顺利完成。重点完成:

(一)抓好“三定方案”实施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我局“三定方案”的批复要求,完成“三定方案”实施工作。

(二)继续抓好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继续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党建和纪检监察各项规定,不断完善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坚定不移把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工作引向深入,为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推进扫黑除恶、禁毒和平安创建等综治工作。加强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整治、干部职工及家庭禁毒宣传和单位平安创建工作,配合政法、组织等部门做好重点领域扫黑除恶和禁毒工作,为推进“平安绥宁”建设贡献民政部门的力量。

(四)继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按照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开展好民政部门行业扶贫、驻村扶贫和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保障各项民政兜底对象“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到位。

(五)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和动态管理等社会救助工作。根据“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退尽退”的原则,持续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治、规范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一)村(居)务公开工作。加强村(居)务公开内容更新,实现村(居)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目标,不断完善监督形式,保障民生资金使用规范。(二)指导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实施民主管理,指导乡镇村(居)委员会和社区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村(居)民的自治监督作用,(三)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按照省市要求,全面完成我县地名普查工作

(七)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作。加强社会组织注册、年检和党的建设工作,宣传引导社会组织公益活动,不断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

(八)抓好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

(九)稳步推进福彩发行和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继续稳定福利彩票销售额,适时扩大彩票销售增额。积极争取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规范项目实施,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十)加大养老社会事务工作力度。一是乡镇敬老院工作:加强消防设施维护,安装安全防护网;按照全县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布局要求,整合撤并部分乡镇敬老院,加强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和武阳、寨市中心敬老院建设。二是搞好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康乃馨老年养护院等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和消防安全监管;搞好养老驿站试点工作。三是加强殡葬事务工作:续建殡仪馆建设项目;争取县委县政府出台殡葬改革及惠民相关文件。四是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制;五是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完成婚姻登记机构3A达标建设。

(十一)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加快县殡仪馆(陵园)建设、“四城同创”县城道路街巷等路标建设、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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