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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19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绥宁县民政局
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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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申请 |
资金总额:10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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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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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1064万元 |
其中: 基本支出:37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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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6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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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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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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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主要是城乡低保、低收入认定、五保供养、养老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婚姻登记、社团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福彩慈善事业、社区居委会建设;完成县委政府、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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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级科目内容 |
目级科目绩效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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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
绩效目标内容一: 行政运行 |
1、依法行政: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依法依规办理业务。 2、交办件办理:专人管理收发文稿文件,做好台账。 3、财政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要充分,预算编制要合理,决算编报要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收支管理,要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发生支出事项时要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政府采购管理,要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要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要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资产管理,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帐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要按照规定处置资产。建设项目管理,投资项目,要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要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不要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的情形,要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合同管理,要实现合同归口管理;要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要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要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4、年度业务工作: (1)社会救助:(一)预计保障对象82936户次146156人次,发放资金3100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04元。及时做好清退对象工作。做好新增对象的认定的审核发放工作。目前农村低保对象6842户12097人。(二)工作开展情况精:1、准认定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出台绥宁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绥宁县社会保障兜底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绥民发[2019]14号)文件,召开全县社会保障兜底集中治理工作会议,重点对近两年患大病自付费用超出2万元以上的对象进行核查;对县残联提供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疾或三、四智力、精神残疾)对象进行核查;对一户多残、老残同户、老残病等同户进行核查。及时将农村困难对象纳入了农村低保范围;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2、规范农村低保档案。按要求在规范农村低保对象“一户一档”,在原有的档案基础上查漏补缺并增加《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登记表》。3、绥宁县民政局 绥宁县财政局等9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绥宁县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帮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绥民发[2019]30号)文件。4、举办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业务培训。5、加大政策宣传及社会监督力度。对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在全县219个村村务公开栏进行政策公开,对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对象名单由县民政局打印加盖民政局公章,公示到每个村部村务公开栏。6、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举报及领导签署的重点对象及时进行核实答复。二、城市低保 (一)基本情况。预计保障对象26320户次37308人次,预计发放资金1224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33元。目前城市低保对象2079户2921人。(二)工作开展情况。1、开展城镇低保清理整顿和年审工作,及时清退和新增对象。2、整理并规范城市低保档案。3、及时答复群众来信来访。三、临时救助,出台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绥政办发[2019]22号)文件,明确临时救助对象范围和类别,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健全救助对象档案。预计发放资金1400万元 12000人次。四、兜底脱贫工作1、按扶贫指挥部的要求对享受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及资金与扶贫系统进行数据比对。2、落实民政系统救助脱贫攻坚问题整改6项“清单”工作。(五)按月将临时救助发放名单录入救助系统,并将汇总表电子档按月上报县民政局救助股负责临时救助工作人员. (2)福利股:做好约6358名残疾人约114324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新增、死亡数据审核等工作,全年预计发放资金约685.94万元;做好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好各种关爱保护儿童的活动,完善相关政策,按文件要求建设好留守儿童之家;做好全县15名孤儿的保障工作,及时发放孤儿的基本生活费,严格要要求办理收养登记工作。 (3)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搞好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让受助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做好慈善工作,全年计划引进捐赠资金50万元,按需分配受助群众,救助社会困难人员。 (4)婚姻登记处:做好结婚、离婚登记工作,热情微笑办理业务,按文件规定争创婚姻登记3A先进服务单位窗口。 (5)养老事务股:1、加强全县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工作,为各乡镇敬老院配置一批手提式水基型消防灭火器和独立式消防烟感报警器。2、为部分有条件的敬老院增加窗户安全防护网。3、实现各乡镇敬老院、康乃馨养护院、养老驿站等养老机构监控与县民政局监控室、管理人员手机网络联通,达到实时安全监控目的。4、利用现有的电热水装置(大部分已不能使用),改造和安装太阳能+空气能热水器,解决老人洗澡问题。5、按照养老服务规范建设28条要求(民发〔2019〕52号),一是将县社会福利中心大院内的现有4栋(原光荣院食堂不含在内)房屋老人住房、康复病房和公共场所按现行标准进行消防提质改造,即在完善原有消防设施的同时,增加消防自动喷淋系统,4栋房屋共用一个消防水池和一个水泵站;二是为金屋塘镇、麻塘、党坪敬老院新增加一套简易消防喷淋系统和完善消防水电设施;三是为关峡、东山、黄土矿敬老院整体改造电路设施(按照国家标准将原来铝芯线更换成铜芯线)。6、申报老年养护中心二期和寨市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1、力争康乃馨老年养护院收住老人150人以上。2、提升各类养老服务质量,重点整改康乃馨老年养护院服务质量和少数敬老院安全隐患问题。3、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监管和服务项目跟踪核实工作。4、搞好养老驿站(托老所)试点工作。5、搞好金屋塘镇敬老院护理区试点工作。6、搞好全县养联体、医联体项目实施工作。7、搞好老人高龄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工作。8、完成《绥宁县养老服务体系五年规划》编制工作。 (6)基层政权区划地名股:1、地名普查:完成本级图录典志的编纂出版和国家、省、典志的编纂上报工作。2、扫黑除恶:进一步推进村(居)扫黑除恶工作。3、城乡居民依法自治:指导督促村(居)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加强和完善村(居)务公开栏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完成美好社区建设扫尾工作,与相关部门推进乡村三年治理工作。4、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完成2019年度界线界碑联检工作。5、视县“四城同创”工作要求,实施城区道、路、街、巷的标识标牌工作。 (7)社团工作: 做好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搞好社会组织管理、蜉化工作。 (8)福利彩票站:做好福彩发行工作,完成全年2200万元的福彩发行目标,争创市级福彩工作先进单位。 (9)革命老区办:做好3地革命老区扶贫帮困工作,加快革命老区经济脱贫,过上富裕生活。 (10)低收入认定: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做好低收入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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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内容二: 经济发展 |
1、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严格按绥宁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求和绥宁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完成民政领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任务。 2、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我单位扶贫点鹅公地胡村和非贫困村鹅公村的结对帮扶工作,防止漏评、错退现象发生。巩固脱贫人员“三保障两不愁”。 3、全面小康建设:按照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数据,及时收集、报送民政部门的小康指标报表。 4、全面深化改革:按照《中共绥宁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任务安排和工作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民政部门的专项改革,完成全年改革任务。 5、重点工程项目工作:⑴、新建殡仪馆(陵园)建设项目,召开县政府联席会议和常务会议,确定建设方案和建设进度、责任分解表,跟进各阶段工作环节,力争10月份开工建设。⑵、按上级要求清理整治大墓、豪华墓和活人墓工作。⑶、年底前出台殡葬改革及惠民政策等相关文件初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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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内容三: 社会管理 |
1、 人大工作:及时向县人大及分管领导报告民政重点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做好人大代表议案答复工作。 2、 政协工作:及时向县政协及分管领导报告民政重点工作,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做好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3、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健全民政局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计生专干;加强本局45周岁以内的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监测;贯彻落实本局《计生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及措施》;做好婚姻统计报表、并报送县卫健局。 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做好组织机构、建立责任制度等民政局综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全县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要求,做好全年民政部门综治工作(扫黑除恶、禁毒等)。 5、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推进“互联网+监督”,按要求公开民政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和项目申报资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6、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加强水、电、空调、烤火箱、车辆用油等节能管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7、信访维稳群众工作: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信件的处理,及时妥善处理各种上访案件及群体性事件。做好维稳工作,及时疏导。 8、妇女儿童保护: :根据民政工作性质做好留守妇女及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做好2019年留守儿童摸底及信息录入工作,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做好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9、应急管理:协助应急部门做好灾后核灾、发挥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慈善救助,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 10、四城同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制作四城同创专栏;坚持“责任区文明劝导、卫生清扫”;完成今年民政局四城同创工作和项目建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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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内容四: 公共服务 |
1、安全生产: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做好敬老院、福利院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重点民生实事(为民办实事):一是从2019年1月1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提标发放;二是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标准“不低于3480元/年、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185元/月”的提标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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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内容五: 文化建设 |
1、宣传思想工作:每周召开周一例会,周五例会,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全年召开3次道德宣传活动。 2、文化建设与管理:局篮球队参加县篮球赛。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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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内容六: 党务建设 |
1、基层组织和干部管理: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公仆意识,密切党群、政群、干群关系。以推进人事岗位“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改革为抓手,最大限度的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实行指纹签到、每周总结等制度为依托,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监督。 2、主题活动开展: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优质服务、争先创优建设为目标,围绕提高局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建设,进一步完善用人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干部职工的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以“学习强国”为载体,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理论修养和政治素养。 3、党风廉政建设:以学习市委“约法三章”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4、干部作风建设: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全面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着力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着力推动好作风落地生根,养成习惯,形成风气,以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5、宣传及舆情控制及党委信息工作: 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提高其正面宣传功能,及时、准确的发布有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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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管理股室审核意见(盖章) |
年 月 日 |
财政部门绩效管理股审核意见(盖章) |
年 月 日 |
财政局(盖章) |
年 月 日 |
单位负责人:刘永湘
审 核 人:龙开科
填 报 人:沈桂荣
填报日期: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