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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绥宁在坡农昌种养合作社满载一车带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肉丝瓜等蔬菜送往学校及超市,让学生和市民吃上放心菜。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标明了农产品的名称、数量、开具日期、生产主体信息等内容,一张小小的标签,使得农产品像工业品一样身份透明,一旦出了问题就可以追溯到底。它不仅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也是生产者的“承诺书”,还是质量安全“新名片”,更是进入市场的“入场券”。
今年3月份以来,绥宁县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县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印发了《绥宁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村村响”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印制16000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发放给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营造了试行合格证制度的浓厚氛围。4月份初对全县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进行摸底调查,并建立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为监管工作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等相关人员搭建交流平台,为监管人员密切监督和指导企业及时开具合格证,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了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形象,树立了企业的知名度,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