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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病虫情报第4期秧田洪涝管理
文件名称: 2021年病虫情报第4期秧田洪涝管理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111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
发文日期: 2021-05-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5-13 有效期: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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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种植业管理股                   2021 05 11

水稻秧田洪涝后管理技术

510晚至11日凌晨,我县西南东山、鹅公等乡镇普降暴雨,,并伴随雷暴、冰雹,水稻秧田遭受洪涝灾害,为加强秧田肥水管理,现提出以下管理技术措施。

1、尽早排水抢救。对田间积水淹没秧苗的,要积极清沟排涝,露出秧苗,用喷雾器对清水或加云苔素,喷雾清洗秧苗上的泥沙,但在排水时应注意不能一次性排干,要保留寸水,以防高温灼伤,

2、补施肥料。秧苗恢复后,及时追肥,促进秧苗恢复生机、多发白根;轻露田后结合灌浅水补追一次速效肥料。每亩可追施尿素5.0公斤,钾肥2.5公斤,促进早生快发。

3、对被水冲沙压或冰雹破坏严重的,必须重整秧田,新购稻种,重新播种。

4、防好病虫。受涝秧田,由于叶片损伤,有利于细菌、真菌、病毒等浸入,大大增加了感病的机会。要及时防控稻瘟病、纹枯病、基腐病等。药剂可选用叶青双、噻菌铜、叶枯唑、己唑醇、苯甲·丙环唑、嘧菌酯等。

公益提示:

1.《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十六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病虫情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发布,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布病虫情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大力推进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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