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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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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行政许可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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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受理股室 |
申报材料 |
办理程序 |
办理依据 |
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与依据 |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
种子管理站 |
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一、受理:(一)岗位责任人:绥宁县种子管理站(203):刘付仁、杨鹏。直接责任人:李健康 受理电话:0739-2503376 三、决定:厅主管领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5号。 |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实际承诺时间1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占用农业生产用地的建设项目农业环境保护方案的审核 |
农田建设与管理股 |
一、国家和省、市批准立项的报告文书; |
一、受理:1.岗位责任人:农田建设与管理股(104) 向益煌 直接责任人:谢兴忠 受理电话:0739-2503371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5号、《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实际承诺时间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在基本农田保护区集中处置或者堆放固体废弃物审核 |
行政审批股 |
申请人需提交一下材料(一式两份): |
申请→实地查看→防止污染措施→审批 |
《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5号 |
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实际承诺时间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