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绥宁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及条件
单位招聘门卫保安2人。
二、 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审查
(一) 户口及性别要求
绥宁县城镇户口,男性。
(二) 招聘对象条件
符合下列对象之一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其他条件,退役人员优先。
符合上述范围和对象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
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
三、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址:县人社局401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黄勇平
联系电话:7611299、1378738808
四、 面试、综合测评
由县人社局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
五、 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综合测评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录用人选到岗试用一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与录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合同,如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考核录用人员不合格,即取消录用人员资格。
六、工资待遇及就业援助合同的签订
试用期间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400元/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1500元/月,享受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合同,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好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