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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市、县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拟向本县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从事办事窗口辅助性工作。
二、报名时间、地点、条件:
1.报名时间地点:
9月25日至9月29日到县人社局 505办公室报名。
2.报名条件:
①属本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②身体健康;
③需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年龄限20-45岁;
④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配偶,未购有小车,未曾被聘为公益性岗位;
⑤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3.报名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户口本及复印件;
③《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④《毕业证》复印件;
⑤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告;
⑥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⑦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无个人小车,未曾被聘为公益性岗位的书面声明;
⑧户口所在乡镇计划生育部门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三、招聘考试
1.考试分面试和技能测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综合成绩的高低择优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可聘用三年。
四、工资福利
一经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公益性岗位试用期满后每月享受补贴1500元,按规定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补贴。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