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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寨市乡人民政府、县交警大队、长铺乡卫生院等单位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拟聘王迎秋、王小娥、石捷、谢金星等4名同志为公益性岗位,现公示如下:
1、王迎秋,男,寨市乡城内居委会人,“4050”人员,城镇低保人员,三级残疾,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公职人员。
2、王小娥,女,寨市乡城内居委会人,“4050”人员,城镇低保人员,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公职人员。
3、石捷,女,长铺镇长铺社区人,“4050”人员,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公职人员。
4、谢金星,男,长铺镇江口园社区人,“4050”人员,改制企业职工,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公职人员。被公示人对上述公示内容真实性负责。
公示期为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及其它不符政策的情况有异议的,请当面或实名向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或举报,举报电话7621449/7611137。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