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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市对绥宁县人社局绩效考核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
文件名称: 2020年度市对绥宁县人社局绩效考核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63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01-0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1-08 有效期: 永久
2020年度市对县绩效考核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县实际,确定绩效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认真做好了2020年对县绩效考核各项工作任务。对照《2020年度县市区重点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方案》考核评估指标,我局对各项工作认真地进行了自评,各项指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稳定和应急管理:信访维稳
    考核内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或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没有按期处置到位的,分值每起扣0.1分。(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2020年我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按期处置到位。
    2019年12月至2020年春节前,联合住建、交通、农水、公安、财政、法院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冬季攻坚行动,共检查在建项目45个,涉及农民工2600余人,排查出拖欠工资项目2个,涉及农民工218人,督促补发工资130余万元。专项检查做到组织有序,检查认真深入,对发现的违法坚决查处,及时按上面要求报送总结及报表。2020年接到投诉案件15件,结案15件,为117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克扣工资213万元,有力打击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社会民生:全面小康决胜年“六覆盖”
    考核内容:社会保障全覆盖。(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和参保缴费目标任务完成。按时完成人社部扶贫信息平台下发数据的核实,核实率100%。对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内的1711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率100%。享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人数10114人,代缴率100%。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人数15149人,其中人社厅发〔2018〕111号文受益人数41人,发放率100%。2020年,在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专项行动中,各阶段目标任务按照省市部署全面完成。全覆盖参保扩面人数3788人,已进行参保登记3788人,参保登记率100%。
    2.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目标任务已完成。本项市任务指标8113万元,完成基金征缴24559.4万元,完成全年征缴任务数的302.7%。
    今年来,我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扩面征缴工作。全县现有参保企业1337家,参保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19750人。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354人,征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24559.4万元。扎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完成减免1162家参保单位7741名参保职工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共计3769万元。
    3.同级财政补助任务指标180万元,我县已完成180万元。
    4.参保缴费率目标任务指标达到23.25%,我县完成23.5%。
    三、社会民生:重点民生实事
    考核内容:按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专项考核结果折算计分,每少完成1个指标任务扣0.2分(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
    指标内容: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900人次,其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750人次。
    截至12月20日,我县共完成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7052人,完成率371%,其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培训3440人,超额完成任务,任务完成率约459%。
    四、主要做法和措施
    1.化危为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今年以来,我局着眼灵活就业、新业态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的扩面参保,继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深入园区、社区,广泛宣传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内城乡户籍限制,对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等群体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惠民政策进行讲解宣传,让企业和广大群众及时享受到、感受到社保政策的红利,鼓励各类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农民及农民工等群体进一步增强对社保重要性的认识,早参保、长参保,促进社保扩面征缴。
    2.根据省、市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相关政策和要求,提前谋划培训思路,制定好工作方案。
    今年5月份出台《关于印发〈绥宁县2020年职业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绥人社发〔2020〕38号),以此作为我县培训工作纲领性的文件来指导我县培训工作的开展,对培训工作的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完善补充了各类培训表格。我县3月份率先开办2期线上培训班,以网课直播的形式进行线上教学,待条件允许再进行线下实操教学。切实把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培训放在首位,工作重心主动下沉,把学校移到村里、把课堂搬到田头。在做好培训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注重培训资料的收集。对培训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审批表格、检查记录、视频照片、考务资料均要求各培训机构进行分类收集和整理。
    3.我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多举措保障劳动监察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县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我县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绥宁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印发绥宁县根治欠薪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绥宁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绥宁县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的通知。成立了常务副县长为组织、人社局、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农水局、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部门联席会议、协调会共9次。建立了分管县长直接抓,人社部门牵头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年度绩效考核自评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监督联系人:秦春燕
   监督电话:0739-761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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