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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
文件名称: 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42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3-1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3-18 有效期: 永久

    2020年,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市局的工作要求,以防疫情、优服务、重监管、强维权为重点,充分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2020年度工作亮点

    1、加大野生动物交易市场清查力度。查处了一起经营无合法来源野生动物制品案件,没收违法所得709元,并处罚款11246元,此案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典型案例。

2、加大消费维权力度。疫情期间处理口罩、消毒液等乱涨价投诉57起,处理了“绥宁县绿森林药店口罩涨价卖70元”投诉,对当事单位“湖南省绿森林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做出了罚没9.9万元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的处理,被湖南都市频道的“都市一时间”报道播出,此案入选邵阳市十大典型案例。

    3、加大长江流域禁捕力度。与农业农村水利、公安、商务等部门多次联合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1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78个次、检查商超165个次、检查餐饮单位697个次,张贴“禁捕退捕”公告60份,发放“关于禁止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通告300份,制作悬挂宣传横幅20幅,督促鱼类经营户签订承诺书18份,收缴非法渔具200件,价值约4万余元。同时加大对电商平台、网站和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广告和提供交易的行为,共检查电商平台网站10余户次,遏制了电商平台、网站销售野生动物及长江流域渔获物行为。

二、2020年工作情况

    (一)聚焦安全监管,全力筑牢安全防线

    1、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检测。2020年以来,对全县的食用农产品970个批次进行了抽样送检,对14个不合格批次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立案查处,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二是开展了宣传培训工作。组织了全县所有食品生产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参加人员1300余人。开展了野生蘑菇中毒事故防控工作。全县县乡村三级召开动员会议230余场次,张贴宣传标语500余条、宣传海报1200余份,设立宣传专栏220余个,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40余场次,村村响播放1000余次。三是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与教育局、卫健局、城管局联合对全县126家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提出整改建议417条,查处涉及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案件15件。四是开展了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对全县所有保健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户88家、奶粉经营户84家,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8月,与县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县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养老机构食堂16家。五是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全县6家大米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6批次样品均合格;开展了监督抽检稻谷和大米12批次,检查大米经营户64家;以调味面制品、奶粉等产品为重点,进行了食品质量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960余户次,立案8起;组织了桶装水专项行动,立行整改问题4个,抽样监测6批次。六是对高考等重大考试、四八姑娘节、全省桨板赛绥宁初赛、扶贫验收进驻期间等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进行全程监管,检查餐饮场所400余家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店56家次,食品摊贩40余个,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2、药品安全工作狠抓不放。进一步推动全县疫苗监管体系建设,提升疫苗管理水平,将化妆品、药品器械市场的监管常态化,着重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的疫苗和不良反应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14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88家次、下达责令整改40余份,立案7起。按时完成药品、器械、化妆品不良事件报告表任务。目前共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268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90份;化妆品不良反应60份。

    3、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严抓不松。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接待咨询人员300人次,发放特种设备宣传资料、电梯基础知识等500余份,提高了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对全县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597人次,巡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20家,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7份。

    (二)提升服务保障,全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1、推进放管服工作。全面推行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落实“一件事一次办”、“证照分离”改革,实行行政许可标准化服务,极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投资热情。2020年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4443户,其中内资企业26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4户,个体工商户 4035户,办理企业变更登记303户;企业普通注销37户、企业简易注销80户;办理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289户,个体工商户注销197户;办理了药品经营许可证34个、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6个、二类医疗器械备案8个、食品经营许可证108个;小餐饮经营许可证93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2个。

    2、深化事中事后监管。采取逐户电话短信通知、公告通知等方式提醒经营户进行年报,共张贴公告100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今年报送年报企业1249户,完成率 94.76%;农民专业合作社1369户,完成率77%,超额完成了省局和市局下达的年报任务。切实做好“ 双随机 、一公开 ” 工作,4月9日,组织县人民法院、县商务局、发改局等20个部门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对“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监管事项应领尽领,实施清单制定已全覆盖,录入食品安全、药品、特种设备等行政执法监管信息1612条,食品安全、无照经营等行政处罚信息5条。进一步完善了“两库一单”,建立检查事项360余项,建立检查对象企业主体库1568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库1877条、个体户主体库13430条、重点产品库2344条,检查人员名录库1个(101人)。2020年制定抽查计划5项,抽取检查对象135户,检查任务874项,均已完成了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 

3、强化品牌专利意识。积极深入企业,向专利权人宣传专利政策及法律法规,鼓励专利权人积极申报专利及努力促进专利成果转化,力争专利申请量和发明专利拥有量大幅提升,2020发明专利申请量90件。积极培育绥宁县名牌产品与地理证明商标,指导企业参与湖南名牌产品和湖南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及时解决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绥宁杂交                                                                                                                                          

稻”、“绥宁胶股蓝”等五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在申报中。

4、畅通消费维权渠道。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网络,拓展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提高了消费维权质量。今年以来,共接受各类消费咨询3000余人次,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36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                                                                                                                                    

损失60万元。

    (三)突出市场整治,全力构建优良市场环境

    2020年,我局在医疗、农资、价格、特种设备、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等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全年立案查处101件,罚款金额共计209万余元,罚款金额超过万元的案件48件,其中人民医院涉嫌收受药品回扣案罚款424700.51元。

    1、全力推进专项计量监督。对集贸市场的计量器具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集贸市场4个,检查门店117家,抽查计量器具120余台,收缴作弊秤1台;对眼镜制配场所计量器具进行专项抽查,检查眼镜配制店10个,处理不按期申报检测备案眼镜制配场所5个,并限期改正;对全县的企业、医疗机构及加油站、县内在建重要工程标段的计量器具及各个实验室器具进行检定,共计检定加油机、衡器、压力表等各类计量器具600余台次。

    2、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严厉查处不合格商品和其它各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对装饰材料、防疫用品、消防器材、汽车用品、儿童产品、日用电器、手机等7类商品35个批次进行了抽查检验,对4个批次消防器材和7个批次汽车用品进行监管,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查处;全面开展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对县内机动车生产企业、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二手车行、销售企业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经营户56户,制作日常检查表格220余份,建立销售台账56户;以童装、童鞋、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儿童用品为重点品种,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4户次,规范6家无照儿童用品经营户,现场责令整改2户,受理消费者对儿童用品质量的咨询10件,投诉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到2020年11月底,全县未发生一起产品质量事故。

     3、努力开展全县广告整治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巡查方式,对广告业主巡查。今年共巡查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206户(次),监测广告125条,发现违法广告6条,已责令停止发布;同时将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的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房地产广告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查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今年共立案查处广告违法案1件,收缴违法广告牌3块,收缴印刷品广告200余份。

4、全面打击传销活动。采取积极措施,严厉打击各种传销活动,共出动执法车辆29台次、执法人员195人次,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72人次,组织人员进社区进广场开展宣传咨询受理举报投诉活动6次,向群众发放印有打传规直内容宣传资料1200余份,悬挂张贴标语32幅,创建“无传销社区(村)”1个。                                                                                                                                                                                                                                                                                          

    5、大力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29人次,执法车辆55台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889户,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主体17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8份,引导办照29户,立案查处36起。

    (四)、发挥职能优势,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1、主动担当作为,狠抓疫情防控。一是抓好发热门诊、药店监管。2月12日起,选派44名干部职工派驻药店监管,共登记购买发热咳嗽药人数 2623 人,测体温36803人,发现体温异常者7人。二是加强食品和药械市场价格的监督管理,从严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现象。防控期间,检查商场超市1100余次,检查药店1800余次,共立案查处5起价格违法行为,其中对云济诊所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口罩案处罚7800元。三是加大消费维权力度。防控期间我局共接到消费者投诉72起,其中对口罩、消毒液等乱涨价投诉57起。四是对重要原料进行重点监控。组织对厄瓜多尔冻南美白虾和冻肉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冻库区26家次,商场、超市、海鲜经营店、餐饮场所220余家次,排查兴盛优选平台购买的厄瓜多尔冻南美白虾420单,销毁冻南美白虾4.75公斤,配合疾控中心核酸检测1101人次。五是开展了冷冻冷藏肉品风险排查。对冷库加大了巡查频率,检查冻库140余家次,商场、超市、海鲜经营店、餐饮场所420余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六是对冷链食品等开展常态化病毒核酸检测。从8月份开始,对全县冷链食品经营户开展定期检测,共抽样362个(其中重点人群样本69个,冷链食品样本105个、贮存容器扩外环境样本78个、食品外包装样本78个、海水产品样本58个、屠宰场样本38个),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2、积极履职尽责,开展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按照县四城同创指挥部的安排部署,以证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量化等级评定、监管信息公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过程、环境卫生、仓储、三防措施、废弃物处理等为重点,对县城餐饮行业开展了地毯式排查整治,规范提质。共出动工作人员460余人次,检查走访餐饮经营户320余家次,指导整改220余家,下达责令改正书58份,发放统一的食品经营台账600余套,培训食品从业人员530余人,餐饮店量化等级240余户,安装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牌320余块,餐饮店公示牌安装率达90%以上,基本实现亮证照经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消毒记录、仓储管理等制度得到落实,三防措施等进一步完善,大部分餐饮店卫生状况得到一定的改善。

(五)、加强学习教育,全力打造市场监管队伍。

一是优化机构配置。根据三定方案的要求,4月份以优化干部结构,做到人岗相适,适度轮岗为原则,对全局工作人员进行了人事调整,选优配强各股、室、队、所工作人员。二是强化综合素质。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强化岗位练兵创学习型单位”活动,组织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扶贫故事》并听取了党委书记、局长上党课,同时每周五都组织干部进行业务学习,通过这种常态化的学习,干部职工政治素质明显好转,政治站位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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